【三藏法数】

二经体


(出华严经疏)

一文是所依体。文是所依体者。文即文字。为一切义理所依。复为能诠契经之体也。二义是能依体。义是能依体者。谓一切义理。皆依文字而显。故义是能依。而与文字同为能诠契经之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