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一切法高王经


  一卷。东魏‧兴和四年(542)瞿昙般若流支译。一名《一切法义王经》。收在《大正藏》第十七册。内容主要在彰显菩萨的功德,谓出家受戒者进入僧团(四双八辈)、修行僧业(三十七菩提分),而得僧利(四果),自能报众生信施之恩;菩萨行者则以发大乘心、求一切智智与发菩提心等三法成就而得消受信施。
  该经又谓,犹如自阿那波达多池流出之四大河,可直接间接利益沿岸及大海众生,一切众生也因菩萨而得安乐、生存,经中强调菩萨为天人无上之福因。故欲报一切无上恩,或过去未来如来恩者,皆应发菩提心。一切漏尽阿罗汉与发菩提心之菩萨,亦可谓为对如来行无上之供养者。
  文中所述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成菩提道及入涅槃诸事,乃诸佛法门中之第一,堪称一切法之高王,故经名《一切法高王经》。有《诸法勇王经》《诸法最上王经》等异译本。
  [参考资料] 《开元释教录》卷六;《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