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一杀多生


  大乘佛教菩萨道中之特殊行为方式。指为救多数人而杀害少数生灵的善权方便。如实践得法,则此等行为,并不构成罪业。《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云(大正30‧517b)︰
  “如菩萨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生,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见是事已,发心思惟,(中略)我宁杀彼堕那落迦,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意乐思惟,于彼众生或以善心,或无记心,知此事已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悯心而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
  《涅槃经》卷十二,也有仙豫王杀死为害世间的恶婆罗门,却未堕地狱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