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七识住(梵sapta vijñāna-sthitayaḥ,巴sattaviññāṅa-ṭṭhitiyo)
三界有情心识所乐着的七种境界。包括欲界人天和色界的前三静虑,以及无色界的前三处。又称为七识处、七识止处、七神识止处。依《大毗婆沙论》卷一三七所载,此七者之内容略如下列(大正27‧707a)︰
(1)第一识住︰“有色有情,身异想异,如人、一分天,是第一识住。有色者,谓彼有情,有色可了。有色身,有色界处蕴,有色施设;故名有色。有情者,谓谛义、胜义、有情不可得;非实有体。然于界处蕴中,假想施设,说为有情,捺落、意生、儒童、养者、补特伽罗、命者、生者;故名有情。身异者,谓彼有情,有种种身,种种显形,状貌差别;故名身异。想异者,谓彼有情,有乐想、苦想、不苦乐想;故名想异,如人、一分天者。人即一切人;一分天,谓欲界天。”
(2)第二识住︰“有色有情,身异想一。如梵众天,谓彼初起是第二识住。(中略)想一者,谓彼有情,染想无异。如梵众天者,此显梵世诸天。谓彼初起者,谓彼初生,同是起染想,后便想异。”
(3)第三识住︰“有色有情,身一想异。如极光净天,是第三识住。(中略)身一者,谓彼有情,有一类身,一类显形,状貌无别。想异者,谓彼有情,有乐想、不苦不乐想。由彼诸天,厌根本地善根,已起近分地舍根现前;厌近分地舍根,已起根本地喜根现前。如富贵人。厌欲乐已;欣住法乐。厌法乐已;欣住欲乐。如极光净天者,此显第二静虑诸天。”
(4)第四识住︰“有色有情,身一想一,如遍净天,是第四识住。(中略)想一者,谓彼有情,有无覆无记无差别想。如遍净天者,此显第三静虑诸天。”
(5)第五识住︰“无色有情,一切色想,皆超越故;诸有对想,皆隐没故;于别异想,不作意故;入无边空空无边处具足住。如随空无边处天,是第五识住。”
(6)第六识住︰“无色有情,一切空无边处,皆超越故;入无边识识无边处具足住。如随识无边处天,是第六识住。”
(7)第七识住︰“无色有情,一切识无边处,皆超越故;入无少所有无所有处具足住。如随无所有处天,是第七识住。”
此即欲界人天合为一识住,而以色、无色界前三处为六识住,并依上述之顺序,名之为第一识住乃至第七识住。《大明三藏法数》卷二十九所载,第一名为欲界人天识住,乃至第七为无所有处天识住;此系依据《阿毗昙心论》卷四所述,且其所释与其余经论有所不同。
盖《俱舍》《婆沙》等论,总称此为识住者,乃因识乐住著于其中,欲色二界以所系五蕴为体,无色界无色蕴故,以余四蕴为体,诸恶趣与第四静虑及有顶,皆是有损于识之法,故非识住。即诸恶趣有重苦受,第四静虑有无想定及无想事,有顶天有灭尽定,凡此皆于识有损,使之不得相续,故不名识住。其余诸处与此相反,故名识住。或云余处有情,心生乐着,乐于来止而不求出,故名识住;诸恶趣与此相反,不乐来止而求出离;第四静虑心常求出;有顶昧劣,故非识住。此二说是《大毗婆沙论》八说中之第六、第七说,为《俱舍论》所沿用。
关于七识住与九有情居的差别,《顺正理论》卷二十二说于生死中为显诸识由于爱而住着,故建立识住;为显诸有情于自依止处爱乐安住,故立有情居,此为二门建立之差别。
又,《大乘义章》卷八(末)说明经中之所以说七识住者,乃为破外道别计故,以外道计识为我,以为如此则能择善处而居,佛为破之,故说识住非我住。此外,《瑜伽师地论》所说,乃类于《俱舍论》中经部师所论。
[参考资料] 《杂心论》卷八;《甘露味论》卷下;《显宗论》卷十二;《成实论》卷二;《法苑珠林》卷七十;《俱舍论光记》卷八;《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上);《大毗婆沙论》卷一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