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三世因果


  指过去、未来、现在三世因果业感之理。其他宗教只谈现在世,或只论及现在、未来二世;因此,三世之说可视为佛教教理的主要特色之一。
  所谓三世因果业感之理,即现在世的苦乐乃过去世善恶的业报,而现在世善恶业又感未来世苦乐之果;现在的因招致未来的果,因果连续而有无穷生死,此乃迷界流转的相状。又,由于善恶业的性质及强弱不同,使得感果的时期不仅限于次生。
  详示此三世因果相状者,为十二因缘。即由于过去世之无明、行之二因而生现在世之识、名色、六入、触、受等五果。现在之爱、取、有三因又招致未来之生、老死二果。此三世双重因果表示因果连续无穷。北本《涅槃经》卷三十七云(大正12‧582c)︰“知从善因生于善果,知从恶因生于恶果,观果报已,远离恶因。”
  [参考资料] 南本《涅槃经》卷三十三;《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俱舍论释论》卷五;《无量寿经》卷下;《俱舍论》卷六、卷九;《成唯识论》卷八;《佛教根本问题研究》(《现代佛教学术丛刊》{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