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两舌(梵paiśunya,巴pisuṇa-vācā,藏phra-mar smra-ba)
十恶之一。又译作两舌语、离间语。指立于两者之间拨弄是非,乖离两者,令起斗诤。《杂阿含经》卷三十七(大正2‧271c)︰“两舌乖离,传此向彼,传彼向此,递相破坏,令和合者离,离者欢喜,是名两舌。”《中阿含》卷十九〈迦絺那经〉云(大正1‧552c)︰“我离两舌,断两舌,行不两舌,不破坏他,不闻此语,彼欲破坏此,不闻彼语,此欲破坏彼,离者欲合,合者欢喜,不作群党,不乐群党,不称说群党,我于两舌净除其心。”
《四分律》卷十一以两舌语为“波逸提”罪之第三种;智顗《菩萨戒义疏》卷下将两舌戒配于“梵网四十八轻戒”中之第十九戒;《成实论》卷八〈五戒品〉则谓两舌之事细微难守,且由妄语分出。若说妄语,则已总说,故不以两舌为五戒之一。
又,关于两舌之果报,旧译《华严经》卷二十四云(大正9‧549b)︰“两舌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得弊病眷属,二者得不和眷属。”
[参考资料] 《五分律》卷六;《十诵律》卷九;《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