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乐(梵sukha,藏bde-ba)
指身心适悦的感觉。“苦”之相反词,为三受之一、二十二根之一。又作乐受、乐根。《大毗婆沙论》卷一四二(大正27‧732b)︰“乐根云何?答︰依顺乐触所生身心乐,平等受受所摄,是谓乐根。”又,说一切有部以为乐受是实有,异于苦受而有别法;经量部及大众部等以为乐受不是实有,以为一切受皆是苦,乐受不过是生于苦之分位乐觉而已。
关于乐的种类,有三乐、四乐、五乐等数类。此中,三乐即(1)天乐︰修十善而生于天界所受之乐。(2)禅乐︰入禅定境界之乐。(3)涅槃乐︰得涅槃之乐。三乐另有(1)外乐︰眼等前五识所生之乐。(2)内乐︰初禅、二禅、三禅意识所生之乐。(3)法乐乐︰由无漏智慧所生之乐。
四乐又作四味、四无罪乐,系超越世间之寂静世界所具有之四种乐味,即(1)出离乐︰又作出家乐,出家求道而解脱苦之乐。(2)远离乐︰即初禅乐,远离欲与恶不善法之乐。(3)寂静乐︰即第二禅以上的乐,系止息寻、伺等精神作用之乐。(4)菩提乐︰即证得菩提之乐,远离烦恼而获真实智之乐。
此上四乐加上涅槃乐,即成五乐。
乐是由善业所感的果报,故其业亦称为顺乐受业。《俱舍论》卷十五云(大正29‧81a)︰
“诸善业中始从欲界至第三静虑名顺乐受业,以诸乐受唯至此故。(中略)此业与受体性既殊,如何说为顺乐受等?业与乐受体性虽殊,而能为因利益乐受,或复此业是乐所受,彼乐如何能受于业,乐是此业异熟果故,或复彼乐是业所受,由此能受乐异熟故。”
又,诸佛之净土有无量清净之喜乐,《称赞净土佛摄受经》云(大正12‧348c)︰“由彼界中诸有情类无有一切身心忧苦,唯有无量清净喜乐,是故名为极乐世界。”
此外,《佛地经论》卷一谓自受用土是诸如来自受用大法乐之处,他受用土是令地上诸菩萨众受用大法乐之处。
[参考资料] 《大毗婆沙论》卷七十八;陈译《摄大乘论释》卷十三、卷十五;《俱舍论》卷二十二;《顺正理论》卷十;《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