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二十五谛(梵pañcaviṃśati-tattvāni)
印度哲学用语。为数论派的主要理论。亦即该派为显示万物(尤其是个我)转变之过程,所设立的二十五种真理。此即︰自性、觉、我慢、五知根、五作根、心根、五唯、五大、神我等。此中,五知根、五作根、五唯、五大等四类各具五种,故为二十谛,加上其余的五谛,则成二十五之数。
兹略释此二十五谛如次︰
神我,是以知、思为体的不变不动的精神性原理,亦即独存的见者(draṣtr)、非作者(akartṛ)。自性,又称作非变异或胜因,是物质性的原理;由纯质、激质、翳质等三德构成。
上列二者系宇宙生成之根本原理,二者一旦结合,自性依神我之知,三德失去平衡,遂生二十三谛。其次第如下所述︰
首先生觉,从觉生我慢,我慢生十一根(五知根、五作根、心根),又生五唯,五唯生五大。此中,觉,又称作“大”,指知觉彼此的决智;于此“觉”中,含有法、智慧、离欲、自在、非法、非智、爱欲、不自在等八分。前四分系原质之相,若增长之,则得解脱;后四者系翳质之相,若增长之,则渐次向下堕落而生出我慢等。
我慢者,即我执之谓,此有变异我慢、大初我慢、焰炽我慢等三种。变异我慢者,依原质增长所生,能生十一根;大初我慢者,依翳质增长所生,能生五唯五大;焰炽我慢者,依激质增长所生,能生十一根与生五唯五大两种。五唯者,谓有生五大功能的纯粹无杂之原质,即声、触、色、味、香等五种。此中,声唯能生空大,触唯生风大,色唯生火大,味唯生水大,香唯生地大。
十一根者,谓耳、皮(身)、眼、舌、鼻等五知根与语、手、足、男女(生殖器)、大遗(排泄器)等五作根以及心根。此中,五知根,谓能身唯者,即耳根取声,皮根取触,眼根芋贱,舌根取味,鼻根取香;五作根,谓能作诸事者,即舌根作语言,手根作执持,足根作行步,男女根作戏乐及繁殖,大遗根除弃粪秽。心根以能分别为体,有二类,即︰与知根相应者,名为知根;与作根相应者,名为作根。
此外,此二十五谛若就变异之有无而分别,则第一之自性唯本非变异,第二十五之神我非本非变异,中间之二十三谛皆为变异。不过,觉、我慢及五唯等七谛既是本,也是变异;十一根及五大等十六谛则唯有变异,非为本。
[参考资料] 《金七十论》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