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五支作法(梵pañca-avayava-vākya)
因明学用语。古因明家所用的推理论式,每一论式都由五个部分作成,故谓五支作法。又称五分作法。亦即由宗、因、喻、合、结之五支以组成推理论式之谓。例如《因明入正理论疏》所载因明家之惯用例云︰
第一分︰声是无常(宗)。第二分︰所作性故(因)。第三分︰譬如瓶等(喻)。第四分︰瓶有所作性,瓶是无常;声有所作性,声是无常(合)。第五分︰是故得知,声是无常(结)。
此即古因明中五分作法的一个实例。──此例乃尼夜耶派用以驳声论派中的声生说的。关于声,当时是有极不相容的两方面︰一面有弥曼萨派、吠檀多派等主张声常住论;同时又有胜论派、正理派,及数论派等主张声无常论,与他们对抗。印度所以有此争辩,全由《梵书》时代异常重视祈祷的缘故。既认为祈祷有左右神征大力,则于构成祈祷的语言,照理也就不能不认为它有无限常住的神秘力。因此就发生了主张声常住的哲学,就是因明家所常说到的声论派。关于声论派最须知道的有二说︰
(1)为声显论,主张发音以前声已存在,声是随着发音等缘而显,并非随着发音等缘而生,如弥曼萨派即主此本有无始无终的常住说。
(2)是声生论,乃是有始无终的常住说,以为声本无有,但经藉着发音等缘发生以后,却就常住;此说现在还不知道它是那一学派所主张。尼夜耶派对这两说都加驳斥,而驳论的方式,却有区别︰对声显论时,常用勤勇无间所发性故(即云意志所生)的因,对声生论,常用所作性故(即云人为)的因。此例乃是尼夜耶派所以驳声生论的。
在此一例中最初的一分叫做宗;以下的顺次叫做因、喻、合、结。宗是立论者所主张,而为敌论者所不赞同的主题,在因明上为立敌两者之间议论的标的。既为敌者所不赞同,立者自当揭示理由来说服他。故又有第二分因,揭示所以主张该宗的理由。这个因,相当演绎论理的小前提。譬如此例,就是举了声的属性而又与所谓无常不相牾逆的所作性作因,以为所以主张声无常的理由的。既经揭了所作性,以为无常的理由,于是第三分就可举了事实上有所作性而是无常的实例,以使敌者共喻;这实例在因明上叫做喻。如所谓“譬如瓶等”,就在揭示事实上有所作性而是无常的实例的。既在第二分因中举了理由,又在第三分喻中揭了有所作性而是无常的瓶等实例,使敌论者凭着现见的──瓶等有所作性而是无常──事实,悟到声也一样地有所作性而是无常,则第四分自可引合瓶等和声,说明声和所作性与无常的关系,实和瓶等和所作性与无常的关系恰正相等。所以第四分就有“瓶有所作性,瓶是无常;声有所作性,声亦无常”的合。有了这个合以后,议论已定,可以作结;所以第五分就是“是故得知,声是无常”的结。
现在试以金刚石为可燃物的论旨,仿照这古因明的论式五分作法,列一论式于下︰
宗︰金刚石可燃。因︰炭素物故。喻︰譬如薪油等。合︰薪油是炭素物,薪油可燃;金刚石是炭素物,金刚石亦可燃。结︰是故得知,金刚石可燃。
从这种论式看来,宗、因、喻、合、结五段之中最紧要的是宗因喻三段。合和结,不过将前三段已经说过的关系,再加详说明说一遍罢了,并非什么必不可缺的要项。所以因怪到陈那手里,就把这非不可缺的两段省去,而为因明特开了一个生面。陈那以后所用的论式,就都只有宗、因、喻三段──名为三支作法。今试举所谓三支作法一个惯见的成例,如下︰
第一支︰声是无常(宗)。第二支︰所作性故(因)。第三支︰诸所作性者,见彼皆无常,譬如瓶等(喻)。
看了这个成例,就可知道陈那以后的新因明改正了古因明五分作法而为三支作法的实况︰除了将论式的五段减去合结两段剩下宗因喻三段之外,也曾将剩下的喻这一段加过重大的改正。古因明中的喻,如前例所示,不过揭了若干作证的实例,此外更无什么作用;而新因明中的喻,则在“所作性”上载有“诸”字,表明诸有所作性者都是无常,藉此逼出声既有所作性,也就不能不是无常的宗义来。因此三支作法的论式,虽然比五分作法较为简略,而三支作法的论旨,倒反比五分作法更为明确。这是新因明一个重大的特色,也就是新古因明彼此不同的一个重大的项目。(陈望道)
[参考资料] 《瑜伽师地论》卷十五;《瑜伽师地论略纂》卷五;《因明入正理论疏》卷一;《因明论疏明灯抄》卷一(末);《因明大疏私抄》卷二;《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一;宇井伯寿《佛教论理学》;松尾义海《印度论理学の构造》;宫阪宥胜《二ヤ一ヤ‧バ一シュヤの论理学》;S. C. Vidvabhūsana《History ofindian Logic》; H. N. Randle《Indian Logic in theEarly Schoo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