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五眼(梵pañca cakṣūṃṣi,巴pañca cakkhūni,藏spyen-lṅa)


  照了诸法事理的五种眼,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
  (1)肉眼(māṃsa-cakṣus)︰指世间人类的眼根,能分明照见色境。
  (2)天眼(divya-cakṣus)︰指天趣众生或由禅定境界而得的眼。远、广、微细事物皆得见。
  (3)慧眼(prajña-cakṣus)︰指照见空理的智慧。
  (4)法眼(dharma-cakṣus)︰指审细了知差别诸法、洞观如幻缘起的慧力。
  (5)佛眼(buddha-cakṣus)︰指究竟证知诸法真性的慧力。
  《大智度论》卷三十三释之,谓肉眼见近不见远,见前不见后,见外不见内,见昼不见夜,见上不见下。因有此碍,故求天眼。若得天眼,远近皆见,前后、内外、昼夜、上下悉皆无碍。然虽见和合因缘所生的假名之物,不见实相,故为得实相,而求慧眼。若得慧眼,见众生尽灭一异之相,舍离诸着,不受一切法,智慧自灭于内。但慧眼无所分别,不能度众生,故求法眼。法眼令是人行是法,得是道,知一切众生各各方便门,令得道证。然不能遍知度众生方便道,以是故求佛眼。佛眼无事不知,覆障虽密,无不见知。在余人为极远、幽闇、疑、微细或甚深者,在佛眼是至近、显明、决定、粗、甚浅。故佛眼无所不闻、不见、不知,而无所思惟,一切法中,佛眼常照。
  《大乘义章》卷二十(本)设释名、辨相、修成次第、约境分别、就人分别、所见分齐、明因、约对十眼等八门,详说五眼之义。谓肉眼由宿业报得,或由饮食、医药长养。天眼有二说︰(1)依大乘说,分成修得与报得。修得是依禅定而得,或由肉眼转得。报得有两说,一说佛菩萨由宿世因缘随所生处而得,一说诸天生于天趣所得。(2)依小乘说,仅由修得而得。慧眼也分修得与报得,修得是依闻、思、修见空理,报得是依宿世的修力随所生处所得。法眼、佛眼也各分此二种。观智成而见实性是修得,酬报本修习力而得的报身是报得。
  《大乘义章》又明五眼的对境,说肉、天二眼见事中的色境,若是菩萨所得的天眼,生灭相等亦可见。法眼见一切事相,慧眼见空理,佛眼见实性。
  至于得此五眼之因,《摩诃般若波罗蜜多经》卷二谓,行般若波罗蜜时,净五眼;余行亦然。若别而论之,行布施、灯明等得肉眼,持戒得欲界天眼,禅定得上界天眼,修习净慧得其余三眼。
  新译《华严经》卷五十七举肉、天、慧、法、佛、智、明、出生死、无碍、一切智等十眼。《大乘义章》释云,第一肉眼相当于五眼中的肉眼与天眼;第二天眼相当于天眼;第三慧眼、第五佛眼、第六智眼、第七明眼、第八出生死眼、第九无碍眼相当于法眼;第四法眼相当于慧眼;第十普眼相当于佛眼。
  天台家说前四眼是因位,佛眼是果位。又说五眼在藏、通、别、圆四教中,义各不同。密教依横平等之意,说五眼无优劣之分,前四眼之德皆与佛眼等。又密家专重佛眼,予以佛格化,称之作佛眼尊,说佛眼印具足五眼。
  [参考资料] 《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文殊师利问经》卷下;《大智度论》卷七、卷三十九、卷六十七;《瑜伽师地论》卷十四、卷五十四;《华严经疏》卷五十七;《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往生品〉;《无量寿经》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