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五蕴(梵pañca skandhāḥ,巴pañca khandhā,藏phuṅ-po lṅa)
指构成一切有为法的五种要素,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蕴”为梵语塞犍陀(skandha)之译,意指积集,旧译作阴、众、聚,故五蕴又称五阴、五众、五聚。《俱舍论》卷一称作五法。
《集异门足论》卷十一云(大正26‧412a)︰“云何色蕴?答︰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粗若细,若劣若胜,若远若近,如是一切略为一聚说名色蕴。”受想行识亦复如是。简言之,色蕴是指总括五根、五境等有形的物质,受蕴是指对境而承受事物之心的作用,想蕴是指对境而想像事物之心的作用,行蕴是指其他对境关于瞋贪等善恶一切心的作用,识蕴是指对境而了别识知事物之心的本体。
根据小乘俱舍家的说法,色蕴是指五根、五境、无表色的十一种色法,受蕴指领纳境的受心所,想蕴指取境之像的想心所,行蕴指受想以外的四十四心所及十四心不相应法,识蕴指心王一法,即五蕴摄七十五法中之七十二有为法。唯识家则立百法,其中,初三蕴同于俱舍,而行蕴摄四十九种心所有法及二十四种心不相应行法,识蕴摄八种心法,即合九十四有为法摄于五蕴。
关于五蕴成立的次第,《俱舍论》卷一谓有随粗次第、随染次第、随器等次第及随界别次第四种。《瑜伽师地论》卷五十四则提出生死所作、对治所作、流转所作、住所作、安立所作五种。另《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对唯立五蕴的原因,也有所说明。五蕴的施设动机,乃在破众生的我执,而令达无我之理。
总而言之,五蕴是一切有为法的分类,通于有漏无漏及三性,故诸论中亦标示种种名称以说明其种别,如《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五等,特别将五蕴中属于有漏者称作五取蕴;《大乘义章》卷八(本)则就有漏、无漏、三性,总立九种之别──生得善阴、方便善阴、无漏善阴、不善五阴、秽污五阴、报生五阴、威仪五阴、工巧五阴、变化五阴。此外,《摩诃止观》卷五(上)、《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五(本)也各立说九种及十种五蕴,内容均大同小异。
又,《摩诃止观》卷五(上)另就十界论五阴等之不同,说三途是有漏的恶阴界入、三善是有漏的善阴界入、二乘是无漏的阴界入、菩萨是亦有漏亦无漏的阴界入、佛是非有漏非无漏的阴界入(以上称为五阴世间)。
综观大、小乘之说,盖小乘有部等以五蕴之法皆实有;大乘般若等说五蕴皆空。又小乘及大乘唯识等,认为五蕴虽是有为法,而不免生灭迁流,如《大般涅槃经》卷三十九云(大正12‧590c)︰“色是无常,因灭是色,获得解脱常住之色。受想行识亦是无常,因灭是识,获得解脱常住之识。(中略)色即是空,因灭空色,获得解脱非空之色。”《方广大庄严经》卷十二则以五喻说五蕴无常、苦、空、无我之义。
[参考资料] 《杂阿含经》卷二、卷三;《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六;《五阴譬喻经》;《大毗婆沙论》卷七十四;《瑜伽师地论》卷十三、卷五十五、卷六十六;《显扬圣教论》卷五;《杂阿毗昙心论》卷一;木村泰贤《原始佛教思想论》;舟桥一哉《原始佛教思想の研究》;Stcherbatsky着‧金冈秀友译《小乘佛教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