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付法


  指付嘱佛法。又作付衣、传衣、传法。即选择根器以付嘱佛法,令相续传持,不使断绝。如《付法藏因缘传》卷二云(大正50‧303b)︰“阿难临当灭度,而告之曰︰佛以法眼付大迦叶,迦叶以法嘱累于我,如我今者涅槃时至,以法宝藏用付于汝,汝可精勤守护斯法,令诸众生服甘露味。”《景德传灯录》卷三菩提达磨条云(大正51‧219c)︰“今传灯乃于付法传衣之后言”。
  在禅家,古来于付法时,常授与衣钵等物,故付法又称付衣或传衣。《百丈清规证义记》卷七(下)云(卍续111‧822下)︰“付法原名付衣,从上祖祖相传,藉衣表信,至东土六祖以此为争端,止而不付。近来付法亦谓付衣者,持仍其名耳。”而日本真言宗,则授付法状为传法之证,称为印信,净土宗则称为玺书。
  ◎附︰印顺《中国禅宗史》第五章(摘录)
  在佛法中,“付法”有古老而深远的意义。佛法的三藏,尤其是定慧修持,都是重传承的。在师资授受的传承中,发展为“付法”说。如南方(锡兰佛教所传)的五师相承说,北方(罽宾佛教所传)的五师相承说。在阿育王时代,南北都有五师相承的传说,可推见当时是有事实根据的。《付法藏因缘传》(此下简称《付法藏传》)的二十三(或四)世说,是《阿育王传》五师相承说的延续。付法的情形,如《阿育王传》卷四说(大正50‧114b)︰“尊者迦叶以法付嘱阿难而作是言︰长老阿难!佛以法藏付嘱于我,我今欲入涅槃,以法付汝,汝善守护!阿难合掌答尊者言︰唯然!受教。”
  一代一人的付法(与悟证没有关系),在《付法藏传》中,是将入涅槃而付与后人的(这就是“临终密授”说的来源)。所付嘱的,是“正法”、“法藏”、“胜眼”、“法眼”(禅者综合为“正法眼藏”一词)。付嘱的主要意义,是“守护”、“护持”。古代的“付嘱正法”,是付与一项神圣的义务,该括佛法的一切──三藏圣典的护持,僧伽律制的护持,定慧修证的护持。守护或护持,都有维护佛法的纯正性,使佛法久住,而不致变质、衰落的意义。这是在佛教的发展中,形成佛法的领导中心;一代大师,负起佛教的摄导与护持的责任,为佛法的表率与准绳。佛法没有基督教那样,产生附有权力的教宗制,却有僧众尊仰,一代大师的付法制。五师相承的付嘱,原是表征佛法的统一,佛法的纯正。五师以后,印度佛教进入了部派分化阶段。然每一部派,都以佛法的真义自居,都自觉为佛法的根本、正统,所以代表全佛教统一性的付法,虽不再存在,而一部一派间,各有自部的付嘱相承。《付法藏传》,是北方佛教──说一切有部譬喻师,与盛行北方的大乘者的综合说。《付法藏传》的付法,一代一人的付嘱,有否百分之百的真实性,那是另一问题。而这样的付法制,深深地影响中国佛教,是不容怀疑的事实。天台学者早已以《付法藏传》,说明自宗的法门渊源了。
  《付法藏传》的付法,表示为师长与弟子的关系(一二例外),与师资相承的关系相统一。付法,本是通于一切佛法的,当然禅也不能例外。东晋‧佛陀跋陀罗来传禅,也就传入了禅法的师资相承,如《达摩多罗禅经》卷上说(大正15‧301c)︰“佛灭度后,尊者大迦叶,尊者阿难,尊者末田地,尊者舍那婆斯,尊者优波崛,尊者婆须密,尊者僧伽罗叉,尊者达摩多罗,乃至尊者不若密多罗︰诸持法者,以此慧灯,次第传授。”
  这一禅者的次第传授,“持法者”也就是护持正法者。从大迦叶到优波崛,就是古传的五师相承。僧祐所传的《萨婆多部记》,虽看作律学,而实是禅法的相承。中国禅者付法说的兴起,也可说早已有之了!
  达摩禅的传来中国,到了黄梅的道信,弘忍,经五十多年的传弘,形成当时达摩禅的中心。道信为四祖,弘忍为五祖,就是递代相承的“付法”实态。
  [参考资料] 《传法正宗记》卷一、卷二;《真言付法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