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佛图户
指北魏时代隶属于寺院的一种奴隶。又称寺户。北魏孝文帝承明元年(476),由于沙门统昙曜的奏请,帝允许以犯重罪者与官奴,做为寺院的奴婢。以从事寺中杂役,及耕作寺领土地。按,北魏太武帝废佛后(446),佛教濒临灭绝。至文成帝即位(452),下诏复兴佛教。当时担任复兴佛教的第二任沙门统昙曜,更积极实行佛教的复兴事业,造像、造寺及策划云冈大石窟的建造等,并在孝文帝时,请得此佛图户与僧祇户的设置,使佛教教团的经济基础得以确立。
设此制度,不但提供了犯重罪者从事劳役的处所,也使寺院增加劳动力,更令犯人得到佛教的教化,对国家或对寺院而言,都是适当的处置。唯其中危险分子及不平分子相当多,虽有得教化而为僧者,但仍有发生暴动的危险,北朝治下屡次发生宗教方面的暴乱,与此多少有关。总而言之,佛图户与僧祇户为孝文帝前后时代,复兴佛教及振兴农业、增强生产、安定民生政策之一环;北魏末年佛教教团得到空前的繁荣,得力于此制度者着实不少。但此一制度也成为唐宋寺院拥有大土地,并走向拥有许多佃户和奴婢之富豪化的源流,其间弊害亦滋生不少。
[参考资料] 《魏书》卷一一四〈释老志〉;冢本善隆《北魏の僧祇户、佛图户》《沙门统昙曜とその时代》《释老志研究》《北朝佛教史研究》;J.Gernet着‧耿升译《中国五~十世纪的寺院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