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佛教诠释学(Buddhist Hermenutics)
(一)指二十世纪下半叶西方学术界新创的佛典研究法︰此词中之“Hermenutics”一词,可译为“诠释学”。原意系指基督教会对圣经之诠释。此等诠释,原为基督教会独揽之权责,直至近世,由于受路德派新教的影响,遂有主张打破教会之专擅解释,让原典文献自己说话的呼声出现。在此一趋势之下,西方佛学研究者亦立足在“文献中心(text-centered)论”之观点上,拟透过文献以探求经典之本义。在此一动机主导之下的佛典研究法,即为佛教诠释学。
对于经典或法义的诠释,在我国古代各宗派中曾有相当丰富的发展。譬如天台宗有“四种释义”,即因缘释、约教释、本迹释、观心释。智者大师曾用这四个观点解释《法华经》。密宗也有“四重秘释”,内含浅略释、深秘释、秘中之深秘释、秘秘中之深秘释等四重诠释方法。此外,三论宗也有依名释义、教理释义、互相释义、无方释义之“四重释义”。甚至于推而广之,天台、华严等宗的某些判教理论,也都可以视之为古代的“佛教诠释学”。
因此,“佛教诠释学”虽然是二十世纪下半叶才发展出来的崭新学科。但是其类似内容,在古代中国早已蔚成若干体系。故不论“佛教诠释学”是否可能在此后发展成重要之方法学,至少,古今佛教诠释学历史之值得作深入探讨,则是另一项学术界所应瞩目的课题。
(二)书名︰一册。洛普滋(Donald S.Lopez,Jr.)主编。1988年,夏威夷大学出版。全书所收,系发表于1984年洛杉矶佛学会议中之部分论文。所论及的范围,涵括净土、华严、禅、真言等各个宗派。全书所收各文,旨在揭示佛教释经者在注释经典时所遭逢的问题,以及彼等为回应这些问题所拟定的规则。
◎附︰傅伟勋〈创造的诠释学及其应用〉(摘录自《从创造的诠释学到大乘佛学》)
诠释学又称“解释学”,两者皆系英文“hermeneutics”一词的中文译名。(中略)据说中国大陆的学术圈内对于两者的优劣问题,这几年来一直辩论不休,仍无定见;台湾的学术界与文化界亦是如此。现攻斯丹佛大学宗教研究所博士班而行将毕业的殷鼎(又名殷路君)在他近著《理解的命运》说道︰“显然,把Hermeneutics译作‘解释学’,不仅难以尽意,也有以偏概全之缺憾。然而,译为‘诠释学’或‘阐释学’,似乎更不妥当。无论是‘诠释’或‘阐释’,都使人容易误解‘Hermeneutics’仅是一种类似中国传统文化中诠释经典的学问;或是注疏章句的技巧。‘诠释’或‘阐释’二词也难以彰现‘理解’的哲学意境。”(该书第四十四页)殷氏所说确有某些道理,但“解释”一词亦常与“说明”混用,故“科学的说明”常被讲成“科学的解释”。我虽认为,无论使用“解释学”或“诠释学”,祇要大家约定俗成,皆可成立,然须严予分辨“explanation”(说明)与“in-terpretation”(解释或诠释),否则容易滋生误解。我最近所以偏好“诠释学”的译名,主要的理由是,此一译名较能表坡肃的学术性涵义,而“解释”一词则不但常与“说明”混用而未予分辨,且已成为一般性的用语之故。(中略)
广义地说,诠释学的研究范围,涉及宗教(尤其《圣经》等经典的诠释)、哲学、文学、艺术等人文学科乃至一般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也形成现代科际整合运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项方法论训练,不少西方学者已将结构主义、文艺鉴赏与批评、现象学(故有海德格的诠释学的现象学)、历史研究、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理论、哲学人类学、存在论(ontology)等等,都看成广义的诠释学理论。我个人就认为,历史学基本上并非专研历史因果的纯粹科学,毌宁说是对于已经形成的历史事实或现象予以了解并诠释的一种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所云“精神知识学”(Geisteswissenschaft)。我在评论金观涛夫妇的主著《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的一篇拙文曾提出问题说︰“我虽多少能够了解并接受,作者试图建立贯通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个研究领域的统一方法论,如控制论、系统论,然而自然事件与历史事件基本上仍有相当的差异,我们是否能够等同自然界的(因果)规律探索,与历史社会中的(因果)规律探索?历史事件既属一回性,就无法重现于实验操作,遑论实验的重复;则我们运用现代科学中的控制论、系统论,去研究历史,难道只能说是运用科学方法来建构假说,藉以发现历史发展的因果规律而已吗?我们是否可说,所谓历史规律的科学探现,深一层地看,其实是我们当代人为了走向未来,回过头来重新探索、重新了解并重新诠释以往历史的意义或蕴含呢?我们的历史研究,究竟是对于历史事实的一种科学说明(ascientific explanation),或毌宁是一种诠释学的探讨(an hermeneutic inquiry)呢?”
狭义地说,诠释学的研究起源于《圣经》的诠释研究(特称“诠经学”),此一学问的研究对象,首先就是已经构成历史传统的宗教以及哲学的古典作品;基于此故,狭义的诠释学可以说是了解并诠释哲学与宗教的作品及其思想的一种(哲理诠释的)方法论。经过海德格对于诠释学进行现象学的存在论化(phe-nomenological onto ogization),再经他的高弟伽达玛予以方法论的深化与丰富化(methodo-logical deepening and enrichment)之后,诠释学在现代西方哲学已俨然构成极其重要的哲学方法论之一。问题是在︰“做为哲学方法论的诠释学,是否不应与特定的哲学(或神学)思想强予划分,而祇当做方法论而已?”这就涉及两种哲学方法论的问题。
[参考资料] Peter N. Gregory《Tsung-mi’singuiry into the Origin of Man︰A Study of ChineseBuddhist Hermeneutic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