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僧伽(梵saṃgha,巴saṅgha,藏dge-Ḥdun)(1)


  三宝之一。音译又作僧佉,或略称为僧。意译为众、和合众。梵汉语合称为僧众、和合僧、僧团。古代印度,无论是政治上的共和制团体,或职业性的组织团体,或宗教性的团体,皆称为saṃgha或gaṇa,因此,佛教也加以沿用。如来成道后,首至鹿野苑,度阿若憍陈如等五比丘;此为佛教僧伽之滥觞。一般而言,三人以上始称为僧伽(saṃgha),三人或二人则称别众(gaṇa)。
  依原始经典所释,出家剃发,从佛学道,具有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等性德,而住于四向四果的圣弟子,即是僧伽。彼等在世间应受供养、恭敬、布施、礼敬,是无上福田。而律藏及传统佛教界,则以为僧伽是指受过比丘戒、比丘尼戒的出家男女团体而言。《大智度论》卷三云(大正25‧80a)︰“僧伽,秦言众;多比丘一处和合,是名僧伽。譬如大树丛聚,是名为林,一一树不名为林,除一一树亦无林。如是一一比丘不名为僧,除一一比丘亦无僧,诸比丘和合故僧名生。”
  另依《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六(本)所载,僧伽有理和、事和、辨事等三种。(1)就理和之义言,一人即可称为僧伽;(2)就事和之义言,所和之体约三人始称为僧伽;(3)就辨事之义言,则四人、五人,乃至二十人以上,方可称为僧伽。又,四人僧伽除自恣、受大戒、出罪之外,可作其余一切如法羯磨;五人僧伽除受大戒、出罪外,得作其余一切如法羯磨;二十人僧伽以上得作一切羯磨。在中国,则单独一位出家人也称为僧或僧侣,而与“沙门”同义。
  在佛陀住世时代,僧伽之成员即良莠不齐。依《十诵律》卷三十〈瞻波法〉所载,僧有五种︰(1)无惭愧僧︰破戒比丘。(2)羯羊僧︰钝根无智慧比丘。(3)别众僧︰一界内处处别作羯磨的比丘。(4)清净僧︰能持戒及较优秀的凡夫比丘。(5)真实僧︰指学、无学人。有关僧伽之种类,在经律论诸典中,除上述各种说法外,尚有其他异说。
  此外,依《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大智度论》卷三十四所载,弥勒、文殊等菩萨也可称为菩萨僧,以别于此上所述之声闻僧或凡夫僧。《五分律》卷十六中,更将佛列在僧伽之中,如(大正22‧110b)︰“佛言︰但以施僧,我在僧中。”然而,《成实论》〈辩三宝品〉则主张佛并非为声闻众,且佛法僧三宝之间乃有差别,故不将佛列于僧伽中。
  僧伽原为比丘、比丘尼之通称,但在中国及日本,则称比丘为僧,比丘尼为尼。迨至后世,则不只限于比丘、比丘尼,尚有沙弥、沙弥尼等亦称僧或尼。比丘等称为大僧,沙弥等则称为小僧。
  ◎附一︰水野弘元〈僧伽〉(摘录自《佛教要语的基础知识》第二章)
  “僧伽”一辞的起源
  所谓僧伽也译为僧众。是“集团”的意思。又称为和合众。在佛教以前,这个词汇也用来形容印度一般社会上商工团体及政治团体。此外,也用来形容当时的宗教团体,也就是教团。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佛教也采用这个名称来称呼佛教教团。所谓僧伽的佛教团体,到底所包含的内容范围是什么?依据传统立场来讲,包含了比丘僧伽(比丘众)与比丘尼僧伽(比丘尼众)。也就是指受过比丘戒、比丘尼戒的出家男女团体而言。
  四众与七众
  本来佛教徒的团体可分为出家与在家两大部份,在家众有优婆塞与优婆夷;出家众有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正学女等。出家与在家合称为“七众”。而优婆塞、优婆夷、比丘、比丘尼则合称为“四众”。
  优婆塞(upāsaka,信士、信男)︰是男性的在家信徒。他们皈依佛法僧三宝,并誓守在家五戒。在家五戒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过着这种家庭生活的男子就称为优婆塞。
  优婆夷(upāsikā,信女)︰是女性的在家信徒。和男性信徒一样,是皈依三宝、守在家五戒的人。
  除了皈依三宝,遵守在家五戒之外,在家信徒还须守八斋戒。就是每月有六天(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三十日)或者四天(除去六天中之十四与三十两天)做为斋日。在斋日中全天都要严守近乎出家人那种禁欲生活的八斋戒。所谓八斋戒就是除去下述沙弥十戒的第十戒(不受金银戒),并合并七、八两戒为一戒所成的八条戒律。但实际上是包含了九戒。后代对于这八斋戒也有不同的说法。
  比丘(bhikṣu、bhikkhu,苾刍、除馑)︰是受过具足戒(二五0戒)的出家男子。须年满二十岁才可受具足戒。
  比丘尼(bhikṣuṇī、bhikkhunī,苾刍尼、除馑女)︰是受过具足戒(三四八戒)的出家女子。年满二十岁才可受具足戒,但是已婚女性在二十岁以前,若已经过“正学女”这个阶段的话,也可受具足戒。
  沙弥(śrāmaṇera、sāmaṇera,勤策)︰就是候补沙门的意思,是指已经出家但尚未受比丘具足戒的男子。因为必须满二十岁才能受具足戒,所以其身分就仅止于沙弥而已。沙弥必须遵守以下十戒︰(1)不杀生戒,(2)不偷盗戒,(3)不淫戒(禁止男女间的性关系),(4)不妄语戒,(5)不饮酒戒,(6)不非时食戒(禁止在中午以后进食),(7)不涂饰香鬘戒(禁止装饰打扮),(8)不歌舞观听戒(禁止观赏歌舞音乐),(9)不用高广大床戒(禁止使用奢侈舒适的卧床),(10)不受金银戒(禁止接受金银等钱财)。
  沙弥尼(śrāmaṇerī、sāmaṇeri,勤策女)︰已出家但尚未受比丘尼具足戒的女子。与沙弥一样,未满二十岁的出家女子就称为沙弥尼,也必须遵守十戒。
  正学女(śikṣamānā、sikkhamānā,式叉摩那)︰已出家但尚未受比丘尼具足戒的已婚妇人。由于不知道这位已婚妇人是否怀有身孕,因此须先以两年的时间为“正学女”。若已怀孕,则生产育儿至少须时两年。两年之后,幼儿离开母亲,这位母亲便可正式受戒出家。为了方便正学女生产育儿,所以戒律不像沙弥尼、比丘尼般严谨,比较宽松,但也必须遵守以下的六法戒︰(1)不淫戒,(2)不偷盗戒,(3)不杀生戒,(4)不妄语戒,(5)不饮酒戒,(6)不非时食戒。
  僧伽的范围
  从原始佛教以来到部派佛教为止,在这个传统的立场下,所谓僧伽,是指在佛教全体七众与四众之中之比丘与比丘尼的出家团体而言。尤其比丘僧伽,更是僧伽的主体;比丘尼僧伽则是比丘僧伽的附属团体。因此像出家的沙弥、沙弥尼、正学女,以及在家的优婆塞、优婆夷等信众,都不包括在僧伽范围里。
  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合称为四众,此处,“众”的原语是pariṣad、parisā,并不是saṅgha。saṅgha这个字只用来形容比丘与比丘尼僧团而已。
  [近代日本佛教的僧伽] 在今天的日本佛教中,僧伽(saṅgha)一语,指的是包含出家与在家之佛教信徒的团体。像这种用法,从释尊时代开始,到部派佛教时代,以及今天的南方佛教,还有日本明治以前中国与日本的佛教,都不曾使用过。
  为什么今天日本的佛教僧团中包含出家与在家两种佛教信徒呢?其原因有二︰(1)从理想的僧伽情况来看,出家在家是不应有区别的。将在家信徒纳入僧伽范围是很恰当的。(2)将佛教的僧伽看作是相当于基督教的教会,把它当成是信徒的团体。因此在佛教中教会也可以称为僧伽(明治初年开始使用)。日本僧团之所以会有前述的现象,大概就是由于这两个原因吧!
  在日本因为僧伽包括了出家与在家两种人,所以像南方佛教那种纯粹的出家团体(僧伽),在日本是不存在了。今天日本的出家人也多半都过着家庭生活,因此没有必要去分别出家或在家,将全体佛教徒(不论出家在家)合称为僧伽,这种方式也许比较适当吧!
  本来大乘佛教的理想是没有出家在家之别的。其目的是能一面过着世俗生活,同时也能站在佛教圣谛第一义的立场。所有的治生产业都是布施行,这就是宏法。我们并不知道历史上印度大乘佛教中,是否存在有出家在家不予分别的时代。然而从大乘的理想来看,分教团为出家在家的二重组织是没有必要吧?可是事实上,如果没有那种专门的出家信徒的话,也会产生许多不便,因此大乘佛教后来也有了出家在家的区别。在中国与日本的大乘佛教就是继承这样的传统。
  僧伽的定义
  在原始经典中,说明僧伽(三宝之一的僧宝)的固定定义如下︰“佛的弟子僧伽,具备妙行、具备质直行、具备如理行、具备正行。也就是四双八辈。这个佛弟子僧伽在世间应被供养、被恭敬、被布施、被合掌礼拜,是无上福田。”
  这定义可见于巴利阿含经,在汉译阿含经中也几乎完全相同。但汉译阿含经增加了一些僧伽应具备的戒、定、慧、解脱、解脱智见等德。
  在上述定义中,所谓四双八辈指声闻的圣者。
  根据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僧伽原本是指佛弟子的圣者团体。尚未开悟的凡夫并没有包含在内。而且根据这个定义也可以知道︰僧伽并不只限于出家者,在家圣者(在家也有可能是“有学”的圣者)也可包含在其中。但实际上在家人即使开悟成为圣者,也不须过僧伽的团体生活,因此这里就单指出家的圣者而言。总之,根据前面的定义,僧伽就是四双八辈的圣者,应该接受人们的供养、恭敬、布施、合掌礼拜,是无上福田。也就是说僧宝是可供信徒绝对皈依信奉的对象。
  可是律藏中,或传统的、一般所说的僧伽,是指受过具足戒的出家团体而言。依照团体人数的多寡,可分为四人僧伽、五人僧伽、十人僧伽、二十人僧伽、过二十人僧伽等种。在大都市有二十人以上的僧伽,小都市有十人僧伽,偏僻地方则有五人、四人的僧伽。三人以下则决不能称为僧伽,三人或两人称为别众(gaṇa),而与僧伽有别。理想的僧团成员最好是开悟的圣者,而实际上,受过具足戒的人都成为圣者,这在释尊时代就已不可能,更遑论包含有凡夫僧的现代。那为什么还希望僧伽成员是圣者呢?关于这点,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僧伽的意义与机能就可以明白了。
  僧伽的意义与机能
  如同前面所举的定义,僧伽是值得世人尊敬供养的无上福田。僧伽的目的是在世人的信仰与实践之下,去指导教化世人、救济世人。也就是说,僧伽这个团体的任务就是代替佛陀去指导救渡世人。
  所谓僧伽的意义与机能,我认为有以下三种︰(1)僧伽是佛教的专家,(2)僧伽是信仰的指导者,(3)僧伽是正法的承续者。
  对于这三点,分别详述如后︰
  (1)佛教的专家︰僧伽必须具备正确的佛教信仰,能正确的理解佛教的世界观、人生观等教理学说,由正确的实践修行,而得到深切的、体验的开悟。在原始经典中,认为僧伽是具备妙行、质直行、如理行、正行等四双八辈的圣者,这里所指的就是佛教的专家。
  (2)民众信仰的指导者︰僧伽必须是上述所说的佛教专家,同时也是民众信仰的指导者。必须具有救渡苦难的教化能力与手段方法,且具有教化意愿,而专心致力于救渡众生。在前项定义中之所以说僧伽应该接受世间的供养、恭敬、合掌礼拜,是无上福田,就是这个缘故。另外像阿罗汉具有三明六通等神通奇迹的灵异能力,这些都可作为教化的手段,因此阿罗汉也应该算是符合这一个项目。
  (3)正法的承续者︰使“正法久住”是僧伽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是说,要正确的传持正法,勿使断绝。直到后世永远传承持续下去。因此所谓“僧伽”这样的团体,就是正法的承续者。
  僧伽本来的使命,其来源是这样的︰释尊在鹿野苑初转法轮,教化了五比丘。最初受教的是耶舍(Yaśas、Yasa),后来是他的四个朋友。继之又有五十位鹿野苑青年,受释尊教导而证得阿罗汉果。六十人的弟子僧伽于焉成立。佛陀就命令这些弟子们各自到四处去游行教化众人。当时佛的教训是这样的︰
  “比丘啊!我已经脱离人天的一切(烦恼与业苦)系缚。比丘啊!你们也脱离了人天的一切系缚。比丘啊!为了世人的利益、为了世人的安乐、为了怜悯世间、为了人天的利益福祉与安乐,你们游行去吧。你们各自前往,不要结伴同行。比丘啊!初善、中善、后善、具备义(内容)和文(形式),就这样的去说法吧。将完全圆满、清净的梵行(佛道修行)说明出来吧!”
  释尊这段话说明了两件事︰第一、比丘已证得阿罗汉果位,解脱了一切烦恼业苦的束缚。第二、为了世人的利益与安乐,要游行各处并宣说殊胜的教法,并指导实践修行的方法。这说出了僧伽之意义与机能的前二项,与经典中僧伽的定义是一致的。
  此外,为了使佛法正确地传续于后世,那么具有前两项条件的后继者就必须不断出现。在佛教历史中,佛教兴盛时代,僧伽的三项机能必是充实完整;佛教衰弱灭亡的时代地域,这些机能必定也就消失瓦解。
  [制戒十利] 在律藏所说的“制戒十利”中,可看出对于僧伽三机能的一些暗示。这是佛陀为了要正确经营僧伽而设立的十种戒律规定。制定这些戒律规定有十种利益,称为“制戒十利”。依巴利律藏所说的十利是︰(1)为了僧伽的良好,(2)为了僧伽的安乐,(3)为了抑止无耻无惭的人们,(4)为了善良比丘的乐住,(5)为了防护现世诸漏(烦恼),(6)为了防范,祛除未来诸漏,(7)为了使未信的众生生信,(8)为了使已信的众生坚信,(9)为了正法的存续,(10)为了戒律的摄受。其中(1)至(6)是为了培养佛教专家而设,也就是僧伽机能的第一项。(7)至(8)是为了信仰的指导教化而设,也就是僧伽机能的第二项。(9)至(10)是为了“法与律”教法的存续而设,也就是僧伽机能的第三项。
  [四种沙门] 释尊入灭的前一天,最后一餐是接受铁匠周那(Cunda,纯陀)的供养。饭后,周那请教佛陀世间共有几种沙门(比丘)?佛陀说世间共有四种沙门,分别是︰(1)胜道沙门,(2)说道沙门,(3)活道沙门,(4)污道沙门。
  (1)胜道沙门︰是指具有非常卓越的道行,而证得阿罗汉果最高悟境的沙门,这个人的存在是世人的灯塔,是要救渡世人的。
  (2)说道沙门︰是指正确了知佛教的学说理论,在信仰与学解方面都已确立了的有学圣者,也就是能适当地宣说道法的沙门。
  (3)活道沙门︰是指那些依循道法而生活、善守戒律、努力学业修道,但尚未得开悟的凡夫沙门。
  (4)污道沙门︰是指虽然出家受戒,却没有正确的信仰与学解、不守戒律、怠惰修道的出家人,是玷辱正道的沙门。
  第一、二种沙门可使佛教繁荣兴盛。第三种沙门最多只可使佛教维持现状。第四种沙门如果为数一多,就会导致佛教的衰败灭亡。理想的僧伽是第一、二种沙门的集合,僧伽中若有了第四种污道沙门,那么僧伽机能就会被搅乱了。
  总之,僧伽并不仅是信徒的集团,在信仰与修行的同时,也必须向民众弘法,因而才成为民众信赖尊敬以及皈依的对象。依据南方佛教的习惯,在僧团里出家受戒的年轻人,可以接受一切在家信徒,甚至包括国王大臣的皈依礼拜,这是因为僧伽包含有僧宝的缘故。
  ◎附二︰〈三种僧〉(摘译自《望月佛教大辞典》)
  (一)指犯戒杂僧、愚痴僧、清净僧。《大般涅槃经》卷三〈金刚身品〉云(大正12‧624b)︰
  “众有三种,一者犯戒杂僧,二者愚痴僧,三者清净僧。破戒杂僧则易可坏,持戒净僧利养因缘所不能坏。云何破戒杂僧?若有比丘虽持禁戒,为利养故,与破戒者坐起行来,共相亲附,同其事业,是名破戒亦名杂僧。云何愚痴僧?若有比丘在阿兰若处,诸根不利,闇钝瞪瞢,少欲乞食,于说戒日及自恣时,教诸弟子清净忏悔,见非弟子多犯禁戒,不能教令清净忏悔,而便与共说戒自恣,是名愚痴僧。云何名清净僧?有比丘僧百千亿魔所不能坏,是菩萨众本性清净,能调如上二部之众,悉令安住清净众中,是名护法无上大师善持律者。”
  《大智度论》卷三又将第一种分为有羞僧、无羞僧二种,而成四种僧。
  (二)指菩萨僧、声闻僧及凡夫僧。《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云(大正3‧299c)︰
  “世出世间有三种僧︰(一)菩萨僧,(二)声闻僧,(三)凡夫僧。文殊师利及弥勒等是菩萨僧;如舍利弗、目犍连等是声闻僧;若有成就别解脱戒真善凡夫,乃至具足一切正见,能广为他演说开示众圣道法,利乐众生,名凡夫僧。虽未能得无漏戒定及慧解脱,而供养者获无量福,如是三种名真福田僧。”
  ◎附三︰〈四种僧〉(摘译自《佛教大辞汇》)
  (一)有羞僧、无羞僧、哑羊僧及实僧等四种。语出《大智度论》卷三。
  (二)胜义僧(第一义僧)、世俗僧(净僧)、哑羊僧及无惭愧僧等四种。语出《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卷五与《法苑义林章》卷六(本)等。此说类似《大智度论》所谓的四种僧,但稍有不同。
  (三)菩萨僧、声闻僧、凡夫僧、一类凡夫僧等四种。语出《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二。(1)菩萨僧者如文殊、弥勒等大士;(2)声闻僧者如舍利弗、目犍连等圣者;(3)凡夫僧即前述之有羞僧或世俗僧,指有智的凡夫僧,成就别解脱戒,具足一切正见,能为有情开示演说圣道法门。由于供养此三种僧者可获无量福,所以此三种僧又称三种真福田僧。(4)一类凡夫僧是戒品虽然不全,但能恭敬三宝不生邪见,深信因果,赞咏一乘微妙法而随犯随悔除业障的凡僧。此类僧人正见不坏,胜过其余一切众生,因此,也称福田僧。供养此僧所得福德与供养前三僧所得福德相等。此四种僧总称为四类圣凡僧宝或世间良福田。
  (四)胜道沙门、说道沙门、活道沙门、坏道沙门。语出《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大毗婆沙论》卷六十六等。其译名与解释互有不同,兹列其译名对照表如下︰
  ┌───────┬──────┬───────┬──────┬──────┐
  │《瑜伽》二十九│《俱舍》十五│《涅槃》三十四│《长阿含》三│梵    名│
  ├───────┼──────┼───────┼──────┼──────┤
  │胜 道 沙 门│胜 道 沙 门 │毕 竟 利 道│行 道 殊 胜 │margajinah │
  ├───────┼──────┼───────┼──────┼──────┤
  │说 道 沙 门│示 道 沙 门 │示 道    │善 说 道 义 │margadesikah│
  ├───────┼──────┼───────┼──────┼──────┤
  │活 道 沙 门│命 道 沙 门 │受 道    │依 道 生 活 │margajivi  │
  ├───────┼──────┼───────┼──────┼──────┤
  │坏 道 沙 门│污 道 沙 门 │污 道    │为 道 作 秽 │margadusi  │
  └───────┴──────┴───────┴──────┴──────┘
  (五)预流、一来、不还、无学等四圣者。又称四沙门,合其因位、果位也称四向四果。四果,又称四果圣者或四沙门果。语出《大毗婆沙论》卷六十六。
  (六)指形服沙门、威仪欺诳沙门、贪求多闻沙门、实行沙门等四种。语出《大宝积经》卷一一二〈普明菩萨会〉。
  (七)即名字比丘、自言比丘、为乞比丘、破烦恼比丘四种。语出《十诵律》卷一等。
  ◎附四︰〈五种僧〉(编译组)
  依道业深浅不同而分的五种僧侣。《阿毗达磨藏显宗论》卷二十云(大正29‧870a)︰“僧伽差别略有五种︰(一)无耻僧,(二)哑羊僧,(三)朋党僧,(四)世俗僧,(五)胜义僧。”此依经论之不同,而名义亦略有差异,如《十诵律》卷三十〈瞻波法〉列举无惭愧僧、羯羊僧、别众僧、清净僧、真实僧等五种,复云(大正23 ‧220a)︰
  “无惭愧僧者,破戒诸比丘是名无惭愧僧。羯羊僧者,若比丘凡夫钝根无智慧,如诸羯羊聚在一处无所知,是诸比丘不知布萨,不知布萨羯磨,不知说戒,不知法会,是名羯羊僧。别众僧者,若诸比丘一界内处处别作诸羯磨。清净僧者,凡夫持戒人及凡夫胜者,是名清净僧。真实僧者,学无学人,是名真实僧。”
  [参考资料] 宇井伯寿《佛教思想研究》《根本佛教における僧伽の意义》;菅沼晃(等)编《佛教文化事典》〈僧伽只寺院〉;佐佐木教悟《戒律と僧伽》;冢本启祥《初期佛教教团史の研究》;平川彰《原始佛教の研究》;宫本正尊编《大乘佛教の成立史的研究》;Sukumer Dutt《Buddhist Monks and Monaster-ies of India》;E/. Lamntt法文原著‧Sara Webb-Boin英译《History of Indian Buddhism》chapter 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