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六合释(梵ṣaṭ samāsāḥ,巴cha samāsā)


  解释梵语或巴利语之复合词的六种文法规则。又作六离合释。所谓复合词(compound),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汇所组成的新词,又称合成语。关于梵、巴语的六合释,即依主释、持业释、有财释、相违释、带数释、邻近释。《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一云(大正45‧254c)︰
  “西域相传,解诸名义皆依别论,谓六合释,梵云杀三磨娑,此云六合。‘杀’者六也,‘三磨娑’者合也。诸法但有二义以上而为名者,即当此释。(中略)此六合释以义释之,亦可名为六离合释,初各别释名之为离,后总合解名之为合。”
  此六种规则,依玄奘译述之《六离合释法式》所载,其内容略如下述︰
  (1)依主释︰谓所依为主,如说眼识,识依眼起,即眼之识,故名眼识,举眼之主以表于识。亦名依士释︰此即分取他名,如名色识。如子取父名,即名依主;父取子名,即名依士;所依劣故。言离合相者︰离谓眼者是根,识者了别;合谓此二合名眼识。余五离合,准此应知。
  (2)持业释︰如说藏识,识者是体,藏是业用,用能显体,体能持业,藏即识故,名为藏识,故名持业。亦名同依︰藏取含藏用,识取了别用,此二同一所依,故名同依也。
  (3)有财释︰谓从所有以得其名。(一)如佛陀,此云觉者,即有觉之者名为觉者,此即分取他名。(二)如俱舍,非对法藏,对法藏者是本论名,为依根本对法藏造,故此亦名为对法藏论,此全取他名,亦名有财释。
  (4)相违释︰如说眼及耳等,各别所诠,不相随顺,故曰相违。为眼及耳二言,非前二释,义通带数有财。
  (5)带数释︰以数显义,通于三释。如五蕴、二谛等,“五”即是蕴,“二”即是谛,此用自为名,即持业带数。如眼等六识,取自他为名,即依主带数。如说五逆为五无间,无间是因,即因谈果,此全取他名,即有财带数。
  (6)邻近释︰从近为名,如四念住以慧为体,以慧近念,故名念住。既是邻近,不同自为名,无持业义。通余二释︰(一)依主邻近;如有人近长安住,人问言︰为何处住?答云︰长安住。此人非长安,以近长安故,云长安住。以分取他名,复是依主、邻近。(二)有财邻近;如问何处人?答云︰长安。以全取他处以标人名,即是有财,以近长安,复名邻近。颂曰︰用自及用他,自他用俱非,通二通三种,如是六种释。
  ◎附一︰《海潮音》第十六卷第十二号〈漫谈声明并略诠六合释与八啭声〉
  六合释者,梵语为“杀三摩娑”(?),杀者六,三摩娑者合也。诸法以二义以上为名者,以此六种法式分别其名义,惟一义之名即不当于此释。二义之名为判趣何义,必须依此法式。盖梵语常缀合多种名字以成一种合成语,于末尾一名乃独于转声变化,以示其义,其在前分之字均以字体直接缀合后分为一字,繁文复韵皆可省略也。中国文字可任意连缀数字成新名,自无变化形式,而在泰西文字则变化繁多,决不如是之简捷也。又我国素来所称之六合释,不过属于实字部分,而在梵语则动词及助动词亦有之,可知其作用甚为广遍。其所以又称为六离合释者,因此合成之名,离之则可独立各为一义,合之乃总诠一名,释者即义之谓。然其解释之目的则侧重在合而非在离,故当以六合释之译名为近是。要而言之,盖即名词及形容词之组合复字之法式也。此六合释可分三组︰
  (甲)词中各分在文句中位次相等者为相违释。
  (1)相违释︰梵名“对偶”(dvaṃdva),唐译“相违”,此释系集合各别之名以为一名,各名所诠事体不同,并皆联缀为一字,有“与”、“及”等义而无其缀字,例如“教观”,或如“天人”。教、观各别,天、人各异,皆合不相随顺之物以为一名是也。德语于此不同之二名须加连字,不能合成一字也。
  例︰海陆军,渔盐。
  Gotter rmd mensscheu
  (乙)一名词构成之前分限定后分之意义者,又有三种︰
  (一)语中前分为后分所依,且对之有领属关系者,为依主释。
  (2)依主释︰梵名“彼士”(tat-puruṣa),唐译“依主”,又云“依士”。从所依之体而立能依之法之名,前为后依,多领属后,其义颇似八啭声中之属声。例如眼识为依眼而生之识,故名眼识,是眼为所依之体,识为能依之法,本为别种之法,别法从所法依之而立能依之名,故名依主。
  例︰花容,山色。
  Koeni ssolm
  (二)语中前分用如叙述词,以叙述后分者为持业释及带数释。
  (3)持业释︰梵语karma-dharaya,体能持业,谓之持业,一体持一业,故名持业释。文义虽二,而体则一,一语中各名号诠义各别而皆同目一法体,故亦称为同依释也。例如无性释《摄大乘论》解“大乘”之义云︰“亦乘亦大,故名大乘。”大乘之梵语为“摩诃衍那”(mahā-yana),摩诃意译为“大”,共具七义,形容其胜于小教。衍那意译为乘,乘者运载之义,能持运业以济行者,以喻其用,二者同显一法体,故云亦大亦乘,乃持业释也。若大若乘,同依一体,故又名同依。此释之前分多为名词,或形容词,相当于德文法中之Beifuegung。
  例︰藏识。
  Ein Zalssner Elefant
  (4)带数释︰梵语dvig!u前分为数目字,以形容后分之数量者也。德语及中文均须附加数目字,不能合成一字也。
  例︰十八不共法,二十四史。
  Scobs Klassiker
  (三)语中前分为形容附加语(Aduerbialbestimmung),全体亦用如形容附加语者,是为邻近释。
  (5)邻近释︰梵名“不变”(avyayī-bhava),唐译“邻近”,全体用如形容附加语,其后分常为名称词之业声,一言,非男非女声,语末无他种啭声,故名不变也。例如唐译《阿弥陀经》云︰“若一日夜系念不乱。”此一日夜本系带数释,此处显示系念所经之时,转成形容附加语,故为邻近释也。昔日译者谓为从同时相近之增胜法得名,非是其义。窥师曾举四念住为例,谓念住以慧为体,以慧近念,故名念住。其实念住系依念而住,或于念之住,皆依主释,全语作名、形等词之用,不得谓之为邻近释也。又据德国梵语学家Stensler谓此种组合字之前分形式无变化,其后分名词之字尾则用第四格(即业声)、单数、中类之字,与此土所释略同。此土译者以为此释前分为助动词,全体亦用如助动词者,愚意实不甚妥当。盖凡形容动词之经过时间、情态、地方、缘由者均系形容附加语,自与助动词有别,译者见其与动词有关,遂以为用如助动词而不知其性质固不同也。
  例︰心善解脱,慧善解脱。
  Er Kommt eili
  (丙)全体用如一形容词者,为有财释。
  (6)有财释︰梵名“多谷”(bahu-vrīhi),唐译“有财”,亦云多财,以他为己,从他受称,如世之有财者之有财物也,例如觉者是为有觉者,故属有财释。又如以多谷之名缀于士夫,即谓有多谷之士夫,其用实与形容词无异也。此释多由前一类合成语转成,故为第二次合成语,其末分之性数,啭声必与所形容者全相一致。例如“成唯识”三字,唯识是持业释,前加成字,以唯识为所成,即系由持业释,转成有财释也。中文及德语之应用此义多系以动词或形容词转成名词之用,此由动词或形容词新转成之人或物,即具有如是动作之能力或性质,遂以此二者之任何一种代表其名焉。
  例︰声闻、行者。
  der Lachende
  ◎附二︰水野弘元《巴利文法》第二十四章(摘译)
  六合释(chasamāsā)是合成语(com-pound)的解释法。关于巴利语的合成语,在几个合成的单语中,除去最后一个,单以语基或类似于它的形态表示,而且它们像单独语一般,通常不表示格与数,因此合成语的意思极其暧昧。在此以upekkhā-sati-pārisuddhi(舍念清净)这个由三个单语做成的合成语为例。这个合成语虽是表示第四禅的禅定状态的语词,但此语词可能有的读法有︰
  (1)舍与念及清净
  (2)舍与念之清净
  (3)舍与由念而有的清净
  (4)舍与念二者之清净
  (5)由舍与念而有的清净
  (6)由舍而有的念之清净
  (7)由舍而有的念和清净
  (8)舍的念的清净
  (9)舍之念与清净
  (10)由舍之念而有的清净
  因为这是三个单语的合成语,所以非常复杂,但也有二个单语的合成或一个单语的合成,因与前后文章的关系,而有种种意思的。将合成语的读法加以区别说征,就是六合释。
  所谓六合释就是
  (1)持业释(kammadhāraya,形容词+名词形)
  (2)带数释(digu,数词+名词形)
  (3)依主释(tappurisa,名词形+名词形)
  (4)相违释(dvanda,名词形的并举)
  (5)邻近释(avyayībhāva,副词形)
  (6)有财释(bahubbīhī,名词的形容词化──性的变化)
  虽在现代的语言学上,这六种不一定全部需要,又纵使不懂这些,文章也会念,但因为不只向来的巴利文法,自古以来连梵语和悉昙学也都把六合释当作问题,所以在此想做一番简单的说明。
  (1)持业释︰持业释是指二语合成一语。其中一个形容,另一个,或二个都同格(apposi-tion)。
  前语成为后语之形容词的情形。例nīlaṁ+uppalaṁ=nīluppalaṁ,青莲花
  前后两语同格时,主要以前语为主体,后体为附属。例vinayaṁ+piṭakaṁ=vinayapiṭakaṁ,(称为)律的藏
  有时形容词放在后面。例nāgo viya buddho=buddhanāgo,如龙象般的佛陀
  前语的形容词mabant(伟大),不拘什么性,全改成mahā。例mahanto+muni=mahā-muni,大牟尼
  前语的阴性语基变成阳性语基。但前语是固有名词时,以阴性语基原封不动地合成。例khattiyā+kumārī=khattiya-kumārī,刹帝利童女
  否定语na做形容词变成a-或an-。例na+manusso=amanusso,非人
  (2)带数释︰带数释是前之持业释的特例,以数词代替做合成语之前语的形容词;数词有形容词的作用。有时,不论后语之名词其性与数如何,数词全变成中性单数形,但有时变成据后语的性而做的复数形。前者叫做集合带数(samāhāra-digu),后者叫做非集合带数(asamāhāra-digu)。
  集合带数例dve+aṅguliyo=dvaṅgulaṁ,二指非集合带数例tayo+bhavā=ti-bhavā,三有
  (3)依主释︰依主释是合成的两个单语的格不同,前语对后语有Ac.、I.、D.、Ab.、G.、L.任何一格的关系。(顺便一提,前面的持业释与带数释以及后面的相违释,其合成的二语都有同格的关系。)所以,专依格名,可区别其格关系为下列六种。
  {1}dutiyā-tappurisa,依对格(Ac.){2}tatiyā-tappurisa,依具格(I.){3}catutthī-tappurisa,依与格(D.){4}pañcamī-tappurisa,依夺格(Ab.){5}chatthi-tappurisa,依属格(G.){6}sattami-tappurisa,依处格(L.)依Ac.的格关系例gāmaṁ+gato=gāma-gato,能去村子的(人)
  依I.的格关系例buddhena+desitaṁ=buddha-desitaṁ,佛所指示的(教法)
  依D.的格关系例rañño+arahaṁ=ra~jārahaṁ,适合于国王的(东西)
  又,据不定法的合成语,被看做同于依据D.的合成语。这是因为不定法与D.有相同的意思。例gantuṁ+kāmo=gantu-kāmo,想去的(人)=(gamanassa+kāmo=gamana-kāmo)
  依Ab.的格关系例rukkhā+patito=rukkha-patito,从树上掉下来的人
  依G.的格关系例buddhassa+vacanaṁ=buddha-vacanaṁ,佛的话、佛语
  依L.的格关系例gāme+vāsī=gāma-vāsī,住在村子的(人)
  在前面诸例中,虽基于依主释的合成语的前语,有对后语的格关系,但在合成之际,它的格完全消失,而以语基或类似于语基的形态表示,但依主释中,前语的格形作罢。例ante+vāsiko=antevāsiko,住在里面的人、门人
  又基于依主释而成的合成语,不当作单独语而存在,却当作合成语而用。例dīpaṁ karotī ti=dīpaṅkaro,作灯者、燃灯者
  (4)相违释︰相违释是几个名词形并列时的合成关系。相违释与带数释一样,合成语与合成的诸语的性、数没有关系,有时是中性单数,有时是合成语最后一语的性的复数。前者叫做集合相违(samāhāra-dvanda),后者叫做非集合相违。
  集合相违例gītañ ca vāditañ ca=gīta-vāditaṁ ,声乐和乐器
  非集合相违例cando ca suriyo ca=canda-suriyā,月球和太阳
  (5)邻近释︰邻近释在合成的二语的前语是不变语而后语是名词形时,用作副词。以下诸例全是以单数Ac.造成的副词。例nagarassa+upa=upanagaraṁ,在都市的附近
  又做副词的,未必限于合成语,单一语的中性单数Ac.也能做副词。
  (6)有财释︰有财释是指合成语的后语未必取本来之性,为使合成语用作其他名词形的形容词,而取其形容主体的名词形的性。所以,持业释、带数释、依主释等都可能成为有财释;又在不是合成语的单一语时,也可有有财释。在读巴利语等的文章时,这有财释必须常加以注意。
  例如saddha(信)一语,虽本来是阴性名词,但也有在文中用作阳性saddho的。这sad-dho被用作有财释,详细地说,应该是sad-dhomanusso(有信仰的人),但manusso等做主体的阳性语略去。这时,saddha被用做manusso的形容词。这种形容词的用法,就是有财释。
  一般情况例chinnā+hatthā(yassa,so)=chinna-hattho,手被砍掉的(人)
  合成语的后语是阴性,其语基以ī、ū或tar结束时,其合成语取接尾辞-ka而变成-ika、-uka。例bahavo+nadayo(yasmiṁ,so)=bahuna-diko,多河流的(国家)
  同一语随其所形容的主体(名词)的性而为三性中的任何一性时︰例agatā samaṇā(yasmiṁ,so)=āgata-samaṇo(ārāmo)沙门来集的(苑囿)
  [参考资料] 吕澄《声明略》;《太虚大师全书》〈六离合辞例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