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六聚
依出家戒律之轻重所作的分类。共分六类,故云六聚。即将比丘、比丘尼所应受持的戒律分为六聚。依《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中之一所举,此六聚指波罗夷、僧残、偷兰遮、波逸提、提舍尼、突吉罗。
《犯戒罪报轻重经》揭示其所犯罪之应报云,犯众学戒,命终堕地狱,如四天王之寿五百岁,计人间九百万岁;犯波罗提提舍尼,堕地狱如三十三天之寿一千岁,计人间三俱胝六百万岁;犯波逸提,堕地狱如夜摩天之寿二千岁,计人间十四俱胝四百万岁;犯偷兰遮,堕地狱如兜率天之寿四千岁,计人间五十七俱胝六万岁;犯僧残,堕地狱如化乐天之寿八千岁,计人间二百三十俱胝四百万岁;犯波罗夷,如他化自在天之寿,计人间九百俱胝六百万岁。
其中,众学戒占突吉罗之大部份,相当于突吉罗。而偷兰遮摄正从、轻重之罪,故其重者,如波罗夷、僧残之远近方便,及破僧、盗心之正罪,乃僧残之次,即第三位;而其轻者,如僧残的远方便,及裸身、用发之正罪,乃提舍尼之次,即第五位。
《四分律》卷十七类聚犯罪相为“七聚”,即波罗夷、僧残、波逸提、提舍尼、偷兰遮、突吉罗、恶说。
此外,在六聚中若除去偷兰遮,则称之为“五篇”。
[参考资料] 《文殊师利问经》;《翻译名义集》卷六;《释氏要览》卷上;《八宗纲要》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