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六识(梵ṣaḍvijñana)
指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对境所产生的六种认知作用,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1)眼识(cakṣur-vijānaṁ)︰谓眼根对色境时,即产生眼识;但能见色,未起分别。
(2)耳识(śrotra-vijanaṁ)︰谓耳根对声境时,即产生耳识;但能闻声,未起分别。
(3)鼻识(ghrāṇa-vijānaṁ)︰谓鼻根对香境时,即产生鼻识;但能闻香,未起分别。
(4)舌识(jihvā-vijānaṁ)︰谓舌根对味境时,即产生舌识;但能尝味,未起分别。
(5)身识(kāya-vijānaṁ)︰谓身根对触境时,即产生身识;但能觉触,未起分别。
(6)意识(mano-vijānaṁ)︰谓意根对法境时,即产生意识。此意识与前五识之最大差别,在于能对五境分别善恶好丑。
关于六识之所依及所缘,大小乘之见解并不相同。小乘俱舍家不许六识并起,故所依的意根是无间灭的六识,而其所立的等无间缘,只限于一个。例如︰前念之眼识,缘色境而起,而后念之意识,以过去之眼识为依根而起。又谓六识皆依意识而起,然前五识别有所依的五根(眼、耳、鼻、舌、身),而第六识别无所依,故以通依的意根为所依。而大乘法相宗对于依意根的前五识,所说与上述无异,但对于意根,则立等无间缘依及俱有依二类。又许诸识并起,即五识起时,意识必起。意识起时,五识不必起。
有关六识之体,有“六识体一”及“六识体别”之异说。如《俱舍论》卷四云(大正29‧21c)︰“心意识体一。”而《五事论》卷下云(大正28‧993b)︰“识所依唯有六种,若减识至五,则一所依无识,若增识至七,则一识无所依等。”
[参考资料] 《入阿毗达磨论》卷下;《品类足论》卷一;《俱舍论》卷一、卷二;《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成唯识论》卷五;熊十力《佛家名相通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