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内明(梵adhyātma-vidyā,藏naṅ-gi rig-pa)


  五明之一。指有关佛所说的因果之理的教学,又称内术、内明处。通常以之为“佛学”、“佛法”之同义语。《大唐西域记》卷二云(大正51‧876c)︰“内明,究畅五乘因果妙理。”
  《菩萨善戒经》卷三云(大正30‧976c)︰“内术者,谓十二部经,菩萨摩诃萨为二事故,求十二部经,一者知因果,二者作业不失不作不受。”《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云(大正30‧500c)︰“诸佛语言名内明论(中略),谓内明论略二相转,一者显示正因果相,二者显示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相。”即以说示五乘因果及已作不失、未作不得之理的诸佛语言为内明。
  《瑜伽师地论》卷十三谓,内明有事施设建立相、想差别施设建立相、摄圣教义相、佛教所应知处相等四种相。
  按︰梵语adhyātma-vidyā的原义为有关至上神我的学问,即指与声明、工巧岩外在学艺不同领域的形而上学的思索,因此佛教教徒以佛之教法为内明,而外道婆罗门教徒亦各自称其所宗为内明。
  [参考资料] 《菩萨地持经》卷三;《瑜伽师地论》卷十四;《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本);《法华三大部补注》卷十四;《因明论疏明灯抄》卷一(本);《因明论疏瑞源记》卷一;《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