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净施(梵vikalpana,巴vikappana,藏sbyinpa)
戒律用语。又作说净。谓若甲比丘收受乙之施与长物(即比丘被允许拥有之三衣一钵以外的物品)时,甲比丘不得直接受纳,须将该物施予乙或丙,然后再接受乙或丙将该物返还,甲比丘始可获得该施物。此称为净施,乙或丙则称净施者。又以甲比丘对净施者解说施与之旨,故净施又称说净。
《四分律》卷十六载,佛陀制此净施戒之因缘如次(大正22‧676a)︰
“尔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尔时,六群比丘真实施亲厚比丘衣已,后不语主还取相。诸比丘闻,其中有少欲知足、行头陀、乐学戒、知惭愧者,嫌责六群比丘言︰云何汝等先持衣施亲厚比丘已,后不语主,还取相耶?(中略)尔时,世尊以无数方便呵责六群比丘已,告诸比丘︰此痴人多种有漏处,最初犯戒,自今已去,与比丘结戒,集十句义,乃至正法久住,欲说戒者,当如是说︰若比丘与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衣,后不语主,还取相者波逸提。”
又,《四分律》卷十六及巴利《律藏》等,将净施分为二类,即真实净施及展转净施。此外,依《萨婆多毗尼毗婆沙》卷四所载,净施系为祛除比丘对财物的贪欲所行之权宜方便,用意在倡导出家人少欲知足之生活风格。
此外,“净施”一词另有一义。即谓布施之时,以清净心布施,而不以之期求世间名利。此义在我国佛教界,较常为人使用。
[参考资料] 《大智度论》卷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