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十六谛
印度尼夜耶(正理)派所立之十六种认识及推理论证的方式。即量、所量、疑、用、喻、悉檀、支分、思择、决、论议、纷议、坏义、似因、难难、诤论、堕负。又称十六句义。以下分述各谛之意︰
(1)量︰指得真智的方法或手段,又分现量、比量、声量及譬喻量四种。现量谓由根与境直接接触,不添加比较、抽象等认识作用,如眼见色、耳闻声。比量谓以前面现量智做基础,比较或类推没有实际见闻者,如见烟而知有火。声量又名圣教量或不能知,谓由传承而来的认识作用,即信赖圣人的教示。譬喻量谓由类似既知的事象,推论未知的事物。此四量被认为概摄了知识的根源。
(2)所量︰指应被量知之物,即所谓知识的对象。有十二种类︰我、身、根、境、觉、意、作业、烦恼、彼有、果、苦、解脱。此中,前六种是关于身体活动的要素,后六种是关于前者的造业。正理派亦以离苦得解脱为目的,故将现世之苦至解脱之径作为真智的对象。
(3)疑︰是起疑惑,为推理论证的基因。
(4)用︰指动机,为解决疑惑之作用。
(5)喻︰指实例或标准,为推理论证之标准根据。
(6)悉檀︰指宗义,有遍所许宗、傍准义宗、先承禀宗、不顾论宗四种。
(7)支分︰指论证的形式,即所谓五支作法。
(8)思择︰指为了知事物的真相,以其原因根据进行熟虑、推理。
(9)决︰指义理的决定。
(10)论议︰指立者敌者双方用正当的手段,相互以正式的论式议论。
(11)纷议︰指为固守自己的立论,而用不正当的手段,如以曲解、倒难、堕负等做证明。
(12)坏义(即强辩)︰指自己不立论,而单以不正当的手段破坏对方的议论。
(13)似因︰指似是而非的根据。有不定、相违、问题相似、所立相似、过时(或不定、相违、相生疑、未成及即时)五种。
(14)难难︰指故意曲解敌者之语,而加以非难。
(15)诤论︰指对立者正确的论证,敌者颠倒其同法与异法,运用种种诡辩,加以非难破坏。此相当古因明之十四过类;有同法相似、异法相似等二十四种。
(16)堕负︰指于论诤中败退的因素,如因误解别人的论旨或放弃自己的主张等,而败退论场。此与《如实论》〈反质难品中堕负处品〉所说一致,有坏自立义等二十二种。
上述十六谛的内容,与《百论疏》所说稍有不同,如第七支分,《百论疏》名为语言分别,解作分别自他义;第十一纷议,称为修诸义,指以语言显示真实道理(即立真实义);又其第一量谛中的譬喻知,与第五譬喻之说届轮有混同。
按此十六谛中,量至决等九谛是说示论证的基础及其过程;论议以下七谛则是举示论证的实际方式,以及误谬的因素。
[参考资料] 《成实论》卷二〈一切有无品〉;黄忏华《印度哲学史纲》;《印度六派哲学》;《印度哲学研究》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