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十句义(梵daśa-padārthāḥ)
印度胜论学派用以说明万有的十种原理。句义(padartha),意指由语言所表示的意义及其对象,在此则特指存在的原理、范畴等。胜论学派(Vaiśeṣika)的开祖优楼迦(Ulūka),立实、德、业、同、异、和合之六句义(六谛),即一般所采用的六句义说,后加“无说”句义而成七句义说,再由慧月(Maticandra)将“异”句义开为“异”、“有能”、“无能”、“俱分”四种,乃成立十句义说,用以诠示一切存在之实体、属性,及其生成、坏灭的原理。
兹略述此十句义内容如下︰
(1)实(dravya)句义︰又称主谛或所依谛,指诸法的实体,有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等九种。其中,地、水、火、风四大各由永远不变之极微(原子)所成,四者集合而形成物质。
(2)德(guṇa)句义︰又称依谛,指实体的性质、状态、数量等,有二十四种,即色、味、香、触、数、量、别体、合、离、彼体、此体、觉、乐、苦、欲、瞋、勤勇、重体、液体、润、行、法、非法、声(古说缺重体以下七种)。
(3)业(karman)句义︰又称作谛,乃实体的业用动作,有取、舍、屈、伸、行五种。
(4)同(sāmānya)句义︰又称总相谛、总谛,指诸法共通存在的性质力用。或名有句义,为实、德、业三者共通而为有之存在性,即有性,故名。
(5)异(viśeṣa)句义︰又称别相谛、别谛,指令万法产生差异原因的原理,即指九种实句义相互间的差异。于六句义说中,此异句义尚包含有能、无能、俱分等三句义。
(6)和合(samavāya)句义︰又称无障碍谛,指令以上五种独立的原理不离而相属的因缘。
(7)有能(śakti)句义︰与实、德、业三者和合,决定共同或个别造自果的必要因素。
(8)无能(aśakti)句义︰与实、德、业三者和合,令三者不生自果以外之余果的能力原理。
(9)俱分(sādṛśya)句义︰此亦遍于实、德、业;乃能于一法有同、异两用之原理。此有总同异、别同异二种,前者即如实、德、业三者各有同异,后者则如实句义中的九种互有同异。
(10)无说(abhāva)句义︰说“无”的原理,有未生无、已灭无、更互无、不会无、毕竟无等五类。慧月的《胜宗十句义论》释此五种云(大正54‧1264a)︰
“未生无者,谓实、德、业因缘不会,犹未得生,名未生无。已灭无者,谓实、德、业或因势尽,或违缘生,虽生而坏,名已灭无。更互无者,谓诸实等彼此互无,名更互无。不会无者,谓有性、实等,随于是处无合无和合,名不会无。毕竟无者,谓无因故,三时不生,毕竟不起,名毕竟无。”
以上十句义中,实、德、业三者犹如体、相、用。实句义指诸法的实体,德句义指实体所具有的性质、事象,业句义指实体的业用动作;而余七者不外是表示实、德、业相互的关系,以总括万有的生存坏灭。
兹将十句义列表如次︰
┌实(九)──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
├德(二十四)──色、味、香、触、数、量、别体、
│ 合、离、彼体、此体、觉、乐、苦
│ 欲、瞋、勤勇、重体、液体、润、
│ 行、法、非法、声
├业(五)──取、舍、屈、伸、行
十句义┼同
├异
├和合
├有能
├无能
├俱分
└无说(五)──未生无、已灭无、更互无、不会无、
毕竟无
[参考资料] 《成唯识论》卷一;《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末);《百论疏》卷上(中);《因明入正理论》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