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印契(梵mudrā,巴muddā,藏phyag-rgya)
密教用语。俗称手印。即密教徒在修法时,双手所作的特殊姿势。音译母陀罗、慕捺罗、母捺罗,或称印相、契印、密印,或单称“印”。依密教所谓,是指曼荼罗海会诸尊为标示其内证之三昧,或修行之因人为同于诸尊本誓而形成三密涉入之义,而于其手指上所结之密印。属三密中之身密。
密教以为,凡夫虽未断除烦恼,但若能持本尊之密印,且其余口意二密亦能相应,则可依三密加持而与本尊相涉入以成就瑜伽。《大日经》卷六〈本尊三昧品〉有深入的引申,谓印契可分成有形、无形二种,《大日经疏》卷二十释云(大正39‧783b)︰
“印形亦有二种,谓有形、无形也。形即是青黄赤白等色,方圆三角等形,屈伸坐立及所住处之类也。印谓所执印,即刀、轮、罥索、金刚杵之类也。初心别缘而观,谓先观画尊等。约此而观名为有形。后渐淳纯,又以加持力故自然而现,与心相应。尔时此本尊但从心现,不别外缘,故云无形也。”
此所谓有形、无形,即有相、无相之义。住于一相即名“有相”;具一切相,不只偏于一相,所谓举手动足皆成密印之境界即名“无相”。
关于印契与手印之异同问题,有人认为“手印”为诸尊所持之印,如所谓金刚界大日智拳印、胎藏界大日法界定印。“契印”为诸尊所执之器物,如观音之莲华、文殊之利剑等。智拳印标示此尊非定曼荼罗之尊,而为智界之主尊;利剑表摧破烦恼之德,象征文殊之本誓。
关于行者修法时,对手印应注意的事项,《大日经疏》卷十三引述善无畏三藏之说云(大正39‧715b)︰“西方尤秘印法,作时又极恭敬。要在尊室之中及空静清洁之处,当澡浴严身,若不能一一浴者,必须洗净手,嗽口,以涂香涂手等方得作也。又作时须正威仪,跏趺等坐。不尔得罪,令法不得速成。”此外,《青龙寺仪轨》亦谓,结印之际祈念诸佛加被,则可得悉地。
又,结契印时,不应于显露处,此如《陀罗尼集经》卷一云(大正18‧795a)︰“露处作印咒法者,为恶鬼神之所得便。”又谓,于像前作印,则应以袈裟或净巾覆盖。故日本东密通常在袈裟下或法衣袖中结印,然台密则不然。惟印契原属威仪行事之姿势,如“说法印”即以手势帮助说明,“定印”则源自将两手共置于趺座上以便利安定心境;古时对此并无定制。然其后密教兴起,乃撷取印度教之行事,而有印相之理论出现。
此外,密教为结印之双手或十指,曾附加上特殊名称,如两手称二羽、日月掌、二掌。十指称十度、十轮、十莲、十法界、十真如、十峰等。而每一手指,又各有专名,且诸经用法并不统一。兹表列如次︰
┌─┬───┬──┬───┬──┬──┬──┬─────┬─────┬──┐
│右│ 大指 │ 识 │ 轮 │ 慧 │ 智 │ 禅 │欠(kham)│佉( kha)│ 空 │
│ ├───┼──┼───┼──┼──┼──┼─────┼─────┼──┤
│ │ 头指 │ 行 │ 盖 │ 定 │ 力 │ 进 │吽( hum)│诃(ha) │ 风 │
│ ├───┼──┼───┼──┼──┼──┼─────┼─────┼──┤
│ │ 中指 │ 想 │ 高 │ 念 │ 愿 │ 忍 │罗(ra) │罗(ra) │ 火 │
│ ├───┼──┼───┼──┼──┼──┼─────┼─────┼──┤
│ │无名指│ 受 │ 光 │ 进 │ 方 │ 戒 │尾(vi) │哟(va) │ 水 │
│ ├───┼──┼───┼──┼──┼──┼─────┼─────┼──┤
│手│ 小指 │ 色 │ 胜 │ 信 │ 慧 │ 檀 │阿( a) │阿( a) │ 地 │
├─┴───┼──┼───┼──┼──┼──┼─────┼─────┼──┤
│ │五蕴│五佛顶│五根│十度│十度│五 字│五 大│五大│
├─┬───┼──┼───┼──┼──┼──┼─────┼─────┼──┤
│左│ 小指 │ 色 │ 胜 │ 信 │ 檀 │ 慧 │阿( a) │阿( a) │ 地 │
│ ├───┼──┼───┼──┼──┼──┼─────┼─────┼──┤
│ │无名指│ 受 │ 光 │ 进 │ 戒 │ 方 │尾(vi) │哟(va) │ 水 │
│ ├───┼──┼───┼──┼──┼──┼─────┼─────┼──┤
│ │ 中指 │ 想 │ 高 │ 念 │ 忍 │ 愿 │罗(ra) │罗(ra) │ 火 │
│ ├───┼──┼───┼──┼──┼──┼─────┼─────┼──┤
│ │ 头指 │ 行 │ 盖 │ 定 │ 进 │ 力 │吽( hum)│诃(ha) │ 风 │
│ ├───┼──┼───┼──┼──┼──┼─────┼─────┼──┤
│手│ 大指 │ 识 │ 轮 │ 慧 │ 禅 │ 智 │欠(kham)│佉( kha)│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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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中,以五大配于五指,乃依据《大日经》之所说。如《大日经》卷四〈密印品〉云(大正18‧24b)︰“当用定慧手,作空心合掌,以定慧二虚空轮并合而建立之。”
◎附︰梅尾祥云〈印契概说〉(摘译自《秘密事相の研究》)
关于印契,《金刚顶经》说有大印、三昧耶、法印、羯磨印等四类;《大日经疏》列举契印、手印等二种,但此处所欲加以解说的,是以手指作种种象征的印契(手印),《金刚顶经》中所说的三昧耶印、羯磨印即属于这类。这些手印中,如较自然的定印、与愿印,其成立的历史极早;但如技艺式的,以手指表示开敷莲华的形状,或表示五股金刚杵的手印,则是后代才成立的。亦即在梁代不知译者的《牟梨曼拏罗咒经》中,才开始宣说这种技艺式的手印。
出现在《牟梨曼拏罗咒经》中的技艺式的手印,只有十九印;但在经过一世纪的逐渐发展之后,在七世纪阿地瞿多(Atikūta)译出的《陀罗尼集经》中,这类手印已有三百多种。随着手印的逐渐发展,综括手印原理的印母也告成立。善无畏三藏的《大日经疏》卷十三,曾给这些印母以总括性的、组织性的说明,亦即将它列为四拳与十二合掌。
所谓“四拳”,即莲华拳、金刚拳、外缚拳、内缚拳。其中,莲华拳又称为胎拳。常被用为胎藏部的印母。其印相是握头指以下之四指,以大指压头指中节侧方。亦即如《大日经疏》卷十三所说︰“如常作拳法,大指竖之。”关于此莲华拳的代表意义,虽然净严在《别行次第秘记》中,曾列举种种;但若就其形式而言,应是表未敷之莲华。
其次的金刚拳,主要是被用于金刚顶部。《金刚顶经》中所说的羯磨印,都是以此金刚拳为其基本。《大日经疏》说其印相为︰“以空指在于掌中而拳之”,《金轮时处轨》说为︰“以中指、无名指、小指握大指,以头指拄大指之背。”虽然因流派之不同,金刚拳的结法因而有异,但大多以《金轮时处轨》所说为准。
《金刚顶经》谓此金刚拳为︰“一切如来身语心金刚缚智印。”不空的《般若理趣释》谓为︰“身口意金刚合成名为拳。”两者都认为此金刚拳是表示一切如来身语意之三密活动的统持与缚持。
第三种是外缚拳,在《大日经疏》卷十三中,谓此为“指在外拳”,但一般只称为外缚。其印相是合叉二手成拳,十指外现。《金刚顶经》称它为金刚缚,并谓此金刚缚是“二手如月形”,这是以外缚的掌中圆形表月轮。《金刚顶经》中的三昧耶印等,都是以此外缚拳为其印母。权田雷斧所著的《密教奥义》谓此为︰“外缚是胎藏界的印母,莲华上面有月轮形,外现的八指表示八叶莲。”但此说与外缚为金刚部之印母的事实相反,且将外缚八指视为八叶莲,尤属臆断,毫无经轨根据。依《金刚顶经略出念诵经》所载,为观出缠月轮而修菩提心观时,须结此外缚印,由此推知,此外缚的十指应是表示月轮向外发出光明才对。
第四种是内缚拳,《大日经疏》谓之为第二拳,但一般只称为内缚。其印相是十指交叉,十指均屈向掌中。关于其印义,权田和尚在《密教奥义》中谓︰此内缚为月轮中有莲华形,是金刚部之印母。但实际上,以此内缚为印母的,大多是胎藏部,金刚部较为少见。因此,《密教奥义》之说,恰与事实相反。而且,从外缚的印义可以推知内缚拳的掌中圆形是表示月轮;因此,以内叉的十指中之八指表示八叶莲华之说,毫无经轨根据,无法令人完全首肯。不如认为这是以轻雾中的月轮,表示通达菩提心的阶位,还较为合理。果其如此,则叉在掌内的十指,即是表示潜在轻雾中之月轮的光明。
前述的莲华拳、金刚拳、外缚拳、内缚拳等四类,若再加上忿怒拳、如来拳则成六拳。所谓的忿怒拳,是以无名指、中指握大指,竖头指与小指并稍屈如牙。所谓如来拳,是左手作莲华拳,右手作金刚拳,并以右手金刚拳握左手的大指。
其次,就印母的十二合拳加以说明。第一,宁尾拏(nivida)合掌,亦作坚实心合掌。两掌紧合,十指尖端稍为分离。第二,三补吒(sampuṭa)合掌,亦作虚心合掌。十指齐合,掌心略成虚圆。第三,屈满罗(kuḍmala)合掌,亦作未敷莲华合掌。掌心比前之虚心合掌更屈,呈穹隆状。第四,仆拏(bhagna)合掌,亦云初割莲华合掌。十指相合,头指、中指、无名指等三指稍许张开。第五,嗢多那惹(uttānaja)合掌,亦作显露合掌。两掌侧合上仰。第六,阿陀罗(ādhāra)合掌,亦作持水合掌。显露合掌的诸指稍屈,恰如掬水之势。第七,钵罗拏摩(praṇāma)合掌,即归命合掌。十指交叉,右手指叉于左指之上,相当于《金刚顶经》的金刚合掌。第八,微钵哩哆(viparīta)合掌,也称为反叉合掌。左右两手背合,十指相交。第九,毗钵啰曳萨哆(vīparyasta)合掌,此云反背互相着合掌。两掌背合,仰右掌覆左掌。第十,啼哩曳(tiryak)合掌,亦作横柱指合掌。二掌仰立,二中指互触。第十一,阿驮啰(adhara)合掌,此云覆手向下合掌。二掌俱覆,二中指头端互触。第十二,覆手合掌,梵文同于第十一。覆二手,二大指互触。
以此等印母为基本而结种种印契之时,若将两手或各手指配列以标帜,则依之附加有特殊的印义。在此,首先将经轨中将两手称为二羽、二翼的主要标帜排列如下︰
┌───┬───┬────────────────┐
│左 手│右 手│经 轨│
├───┼───┼────────────────┤
│ 定 │ 慧 │《大日经》《大日经疏》《胎藏│
│ │ │四部仪轨》、善无畏译《尊胜轨》 │
├───┼───┼────────────────┤
│ 止 │ 观 │《略出经》《大日经》卷七、《广│
│ │ │大轨》《摄大轨》 │
├───┼───┼────────────────┤
│ 福 │ 智 │金刚智译《准提陀罗尼经》 │
├───┼───┼────────────────┤
│ 理 │ 智 │《补陀落海会轨》 │
├───┼───┼────────────────┤
│ 权 │ 智 │善无畏译《尊胜轨》 │
├───┼───┼────────────────┤
│胎藏海│金刚海│《补陀落海会轨》 │
└───┴───┴────────────────┘
另外,又将两手的五指称为五轮与五智,将小指、无名指、中指、头指、大指等五指,分配于五字、五大、五根、五蕴等。兹列表如下︰
┌───────────────────────────────────┐
│二手共通 │
├───┬────┬────┬────┬────┬───────────┤
│小 指│无 名 指│中 指│头 指│大 指│经 轨│
├───┼────┼────┼────┼────┼───────────┤
│ 阿 │ 尾 │ 罗 │ 吽 │ 欠 │《摄大轨》《莲华部心│
│( a)│ (vi) │ (ra) │( hum)│(kham)│轨》 │
├───┼────┼────┼────┼────┼───────────┤
│ 阿 │ 鍐 │ 览 │ 唅 │ 欠 │《胎藏梵字次第》《胎│
│( a)│( vam)│( ram)│( ham)│(kham)│藏备在次第》 │
├───┼────┼────┼────┼────┼───────────┤
│ 地 │ 水 │ 火 │ 风 │ 空 │《大日经》《大日经疏│
│ │ │ │ │ │、《胎藏四部轨》《苏│
│ │ │ │ │ │地经》、善无畏译《尊胜│
│ │ │ │ │ │》《吽迦陀野轨》等 │
├───┼────┼────┼────┼────┼───────────┤
│ 信 │ 进 │ 念 │ 定 │ 慧 │《阿门轨》 │
├───┼────┼────┼────┼────┼───────────┤
│ 色 │ 受 │ 想 │ 行 │ 识 │金刚智译《毗沙天门王轨│
│ │ │ │ │ │》 │
├───┼────┼────┼────┼────┼───────────┤
│ 胜 │ 高 │ 光 │ 盖 │ 轮 │不空译《一字顶轮王轨》│
│ │ │ │ │ │、《奇特佛顶轨》《药│
│ │ │ │ │ │师消灾轨》 │
└───┴────┴────┴────┴────┴───────────┘
此外也将左右两手之十指,称为十度、十波罗密、十地、十峰。兹将诸经轨中之十指标帜志列表如下:
┌──┬──┬───┬──┬──┬──┬──────────┐
│二手│小指│无名指│中指│头指│大指│经 轨│
├──┼──┼───┼──┼──┼──┼──────────┤
│ 右 │ 檀 │ 戒 │ 忍 │ 进 │ 禅 │《莲华部心轨》《瑜│
├──┼──┼───┼──┼──┼──┤伽护摩轨》《玄法轨│
│ 左 │ 慧 │ 方 │ 愿 │ 方 │ 智 │》《秘藏记》 │
├──┼──┼───┼──┼──┼──┼──────────┤
│ 右 │ 慧 │ 方 │ 愿 │ 方 │ 智 │《略出经》《补陀落│
├──┼──┼───┼──┼──┼──┤海会轨》《大疏》卷│
│ 左 │ 檀 │ 戒 │ 忍 │ 进 │ 禅 │三十、《准提经》 │
├──┼──┼───┼──┼──┼──┼──────────┤
│ 右 │ 禅 │ 进 │ 忍 │ 戒 │ 檀 │《补陀落海会轨》 │
├──┼──┼───┼──┼──┼──┤ │
│ 左 │ 智 │ 力 │ 愿 │ 方 │ 慧 │ │
└──┴──┴───┴──┴──┴──┴──────────┘
总之,上面所说的印契与真言,都是从印度本有转而成为密教独有,从无意义转而成为有意义;藉着这些有意义的密教独特手印与真言,来诠示宇宙的秘义与人生秘趣。同时,由于将心专注于秘义秘趣之中,乃能从事定慧俱行之密教独特修法。
[参考资料] 《苏悉地羯啰经》;《大日经疏》卷十四;《莲华部心轨》;《摄大仪轨》;《阿閦如来念诵供养法》;《一字奇特佛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