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受用身(梵sambhoga-kāya,藏loṅs-spyodrdsogs-paḥi sku)


  指圆满一切功德,住于纯净之土,恒受用法乐之身。为三身之一,四身之一。《摄大乘论本》卷下云(大正31‧149a)︰“受用身者,谓依法身,种种诸佛众会所显清净佛土,大乘法乐为所受故。”《佛地经论》卷七云(大正26‧325c)︰“受用身者,一切功德圆满为相,一切佛法共所集成,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起,一切如来各别自体。微妙难测,居纯净土,任运湛然,尽未来际,自受法乐;现种种形,说种种法,令大菩萨亦受法乐。”
  关于受用身,诸家颇有异说,略如下述︰
  (1)唯识家谓受用身即自身受用广大法乐,亦令他人受用法乐的佛身。可分二种︰
  {1}自受用身︰为与如来大圆镜智相应之无漏第八识所变的实智身,即于三僧祇劫积集无量福智资粮,生起无边真实功德与极妙圆净的常遍色身。其相好周遍法界,尽未来际,修自利之行,居自受用土,恒自受用广大法乐。由于此身具酬因所感之义,故亦称报身。
  {2}他受用身︰指如来由平等性智所示现之化他的微妙净功德身。如来周遍法界的实智身非菩萨因人所见,故如来以平等性智、自他平等的大慈悲,应十地菩萨的根性,示现十重相海,即为初地菩萨现百叶台上之身,为第二地菩萨现千叶台上之身,乃至为第十地菩萨现不可说不可说台上之身。居纯净佛土,修利他之行,现身说法,令诸菩萨受用大乘法乐。由于此身有应身示现之义,故亦称应身。
  (2)天台家谓受用身系因报身的内证与外用有受用之义,故称受用身。此亦分自受用和他受用二种︰
  {1}自受用身︰为如来内证之自受法乐身,具足无边之色相庄严,周遍法界而无为常住,有本有之妙旨,所居之土为寂光土。
  {2}他受用身︰指别教之地上、圆教之住上菩萨所现的报身,其所依之土为实报无障碍土。
  (3)密教谓受用身乃受用法身的略称,为大日如来的四身之一。此亦有自受用与他受用之别。如《略述金刚顶瑜伽分别圣位修证法门》云(大正18‧28 8b)︰“受用身有二种︰(一)自受用,(二)他受用。毗卢遮那佛于内心证得自受用四智,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成所作智。外令十地满足菩萨他受用,故从四智中流出四佛。”此谓法身毗卢遮那佛证圆镜等四智,理智相应,自受法乐,名自受用;阿□、宝生、弥陀、不空四佛应现于十地,令他人受法乐,故名他受用报身。
  ◎附一︰印顺《摄大乘论讲记》第九章第一节(摘录)
  “受用身”︰它是“依”于“法身”而有。法身无一切相,虽然体用圆满,但非众生所能见,因此利益众生的佛事,从地上菩萨的所见上,建立受用身。它依法身而现,从“种种诸佛众会所显”。就是说︰所以知道有受用身,是因菩萨所见的诸佛大集会,在这大集会中的佛是受用身。它在“清净佛土”弘阐大法,令大菩萨“受”用“大乘法乐”。这受用可作两种解说︰
  (1)诸大菩萨在诸佛的清净佛土中,以大乘法喜为食,受用重重法味。
  (2)诸大菩萨在诸佛的清净佛国土中,受用清净佛土乐,如西方极乐世界的种种妙乐。一方面,听佛说法,受用大乘法乐。因有这二义,所以能化的佛名受用身。他依法身而不为他依,故不说所依。
  ◎附二︰印顺《摄大乘论讲记》第九章第三节(摘录)
  《摄大乘论》云︰“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见故,(二)无量佛众会差别可见故,(三)随胜解见自性不定可见故,(四)别别而见自性变动可见故,(五)菩萨声闻及诸天等种种众会间杂可见故,(六)阿赖耶识与诸转识转依非理可见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应道理。”
  《讲记》云︰上文说“自性身者,谓诸如来法身”。以后,都谈法身;谈法身时,开显了佛陀的全体大用。这里不再说法身,却把自性身与受用身对谈。这自性身,是专就自证边说。“受用身”所以不是“自性身”,“由六”种“因”︰
  (1)受用身有“色身可见”;见,不单是眼见,是说可以了知的。佛的最清净法身,功德相应,大慈悲所成;地上菩萨所见的,虽似乎即佛与净土的色相,其实诸佛自觉,即智即理,融然一如。所见的色身,只是诸佛应机,众生随自所能见的,见到怎样的色相而已。法身为一切法依,一切法不离于法身,体用无碍,故可说有色身;若偏取自证的自性身以对化他应现的二身说,就不能说有色相。
  (2)受用身,有“无量”彼此“众会差别可见”,自性身没有这差别相可见,所以受用身不就是自性身。
  (3)诸大菩萨在一会中,他们所见的受用身,“随”各人“胜解”所见不同。如《密迹经》说︰有见佛高如须弥山王,有见佛长千里百里等,受用身的“自性不定”,不能说佛自证圆满的自性身有这种现象。
  (4)一一众生“别别而见自性变动”,先见是这样,后见又是那样,见解进一层,所见又不同。自性身是湛然常住,不能有此演变。
  (5)受用身所住的净土,“菩萨声闻”独觉等的三乘,诸“天”人“等”的“种种有情,众会间杂可见”,这唯有化他示现才有,自性身自然没有这种间杂。这样,前说的法身净土,如从自证化他差别的见地,那只是受用身土。但前依体用无碍,即本起末的法身说,与此不同;若把法身与自性身看成同一的意义,那前后就矛盾不能通释了。
  (6)赖耶转依得自性身,诸识转依得受用身,若说受用身即自性身,“阿赖耶识与诸转识”的“转依”“非”一的道“理”,就无从分别了。由此种种道理,所以“佛”的自性身不是受用身;若说佛的“受用身即自性身,不应道理”!
  [参考资料] 《金刚顶经》卷一;陈译《摄大乘论释》卷十三~卷十五;《佛地经论》卷一~卷三;《成唯识论》卷十;《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七(本);《华严五教章》卷三;《辩显密二教论》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