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名色(梵巴nāma-rūpa,藏miṅ-daṅ-gzugs)


  名与色的合称。十二因缘之一。又称名色支。为五蕴之总称,即以受、想、行、识四蕴为“名”,色蕴为“色”。因此,“名”相当于精神作用,“色”相当于肉体。《大乘义章》卷四〈十二因缘义〉释其语义,谓(大正44‧547b)︰
  “言名色者,心从诠目故号为名,身形质碍,称之为色。良以心法冥漠难彰,非诠不辨,故从诠目说以为名。故楞伽云,以名宣说无色四阴。故说为名。色相形现可以现见当相名色。十二因缘通而论之皆是名色,良以此支色心始具,名色相分段故偏名支。”
  此谓色蕴之相显著,故就当相称之为色。其余受、想、行、识四蕴(即主为心)冥漠难彰,故从表诠总以为名;且十二因缘皆以五蕴为体,故合称之为名色。虽如此,然今系特于色心始具之位立此称。
  依说一切有部所说,在十二缘起之中,名色系由识所起之结生第二刹那以后的胎内五位。《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三云(大正27‧119a)︰“云何名色?谓结生已未起眼等四种色根,六处未满中间五位,谓羯剌蓝、頞部昙、闭尸、键南、钵罗奢佉,是名色位。”《俱舍论》卷九云(大正29‧48b)︰“于母胎等正结生时一刹那位五蕴名识,结生识后,六处生前中间诸位总称名色。”即结生初刹那位之五蕴称为识支,而第二刹那以后、色心始具、未起眼等四色根、六处未圆具间的胎内羯剌蓝等五位则称为名色支。
  然而,唯识大乘说二世一重因果,以识等五支为所引支,以名色支为异熟蕴种子,故与《大毗婆沙论》等所说有别。《成唯识论》卷八云(大正31‧43c)︰
  “二所引支,谓本识内亲生当来异熟果摄识等五种。是前二支所引发故。此中,识种谓本识因,除后三因余因皆是名色种摄。后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后三种,或名色种总摄五因,于中随胜立余四种。”
  此中有二说,一说认为识等五支是指由无明、行二支资助,生当来果的异熟无记名言种子。其中,除本识与后之六入、触及受三者外,其余想蕴的全部及色行识三蕴的少部分种子为名色所摄。一说认为名色总通五蕴,但随胜唯以四蕴种子为名色所摄。《大乘法相宗名目》卷一(下)认为前说是就不杂乱之体而论,后说是就杂乱之体而论。
  [参考资料] 《中阿含》卷二十四〈大因经〉;《瑜伽师地论》卷九、卷五十六、卷九十三;《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二;《顺正理论》卷二十六;《俱舍论光记》卷九;《成唯识论述记》卷九(本);中村元《原始佛教の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