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四依法(梵catvāro niśrayāḥ,巴cattāro nissa-ya,藏gnas-bshi)
原始佛教时代的修行者在衣、食、住、医药方面所应遵行的四种生活准则。即粪扫衣、乞食、树下坐、陈弃药。又称四圣种、行四依。
(1)扫粪衣(pāṃsukūla)︰又称衲衣,即出家修行之人宜拾取世人舍弃的弊垢衣,在洗濯、缝补后着用。
(2)乞食(piṇḍa-pata)︰又称行乞,即出家修行之人依一定行仪乞食,以支持身命。
(3)树下坐(vṛkṣa-mūla)︰即出家修行之人不宜营建屋舍。当随宜居止于树下或石窟中,修习禅定。
(4)陈弃药(pūtimukta-bhaiṣajya)︰又称腐烂药、腐尿药,即陈年腐朽之药,或指以牛尿入大黄果中埋藏发酵而成之药。出家修行之人有病当用陈弃药治疗,不得预储新好之药。
关于四依义,《大乘义章》卷十一〈四圣种义两门分别〉条载(大正44‧680b)︰
“四圣种者亦名四依,乞食等法能生圣道,与圣为种故名圣种,起行所凭故复名依。(中略)为破比丘四种恶欲故说此四︰(一)破比丘为食恶欲,受乞食。(二)破比丘衣服恶欲,受粪扫衣。(三)破比丘房舍卧具恶欲,受树下坐。(四)破比丘汤药恶欲,受陈弃药。”
其次,又列举三义作为实践四依的规范。即(大正44‧681b)︰
“(一)简小异大。此中唯是凡夫二乘之所依凭,非佛菩萨。何故如是?凡夫二乘心行微劣,依仗此四,方能离过,诸佛菩萨知法如幻,常处五欲而能不染不假如此。(中略)(二)简因异果。此四唯是凡夫二乘菩萨所行,出家菩萨亦依此四离诸过故。(中略)局唯在因。诸佛如来圣果已满,不假此四。(三)就实通论。从凡至佛,皆行此四。”
诸律所述之四依,除粪扫衣、乞食、树下坐、陈弃药外,另载有其他听许之物,然所载不一。例如在衣着方面,除了粪扫衣之外,《四分律》卷三十五另外许可檀越施衣、割坏衣。巴利《律藏》〈大品〉又许可亚麻衣、绵衣、野蚕衣、褐衣、麻衣、纻衣。《五分律》卷十七许可劫贝衣(绵衣)、钦婆罗衣(褐衣)、拘舍耶衣(野蚕衣)、他家衣。《十诵律》卷二十一列举白麻衣、赤麻衣、褐衣、憍施耶衣、翅夷罗衣、钦跋罗衣、劫贝衣。《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三列举钦婆罗衣、叠衣、刍摩衣、拘舍耶衣、舍那衣、麻衣、丘牟提衣。
在饮食方面,除乞食之外,《四分律》卷三十五另载得受僧差食、檀越送食、月八日食、十五日食、月初日食、僧常食、檀越请食。巴利《律藏》〈大品〉列举僧次食、别请食、请食、行筹食、十五日食、布萨食、月初日食。《五分律》卷十七也听许僧前食、后食、请食。《十诵律》卷二十一列举月生食、众僧食、别房食、请食等。《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三听许说戒食、筹食、请食。
在居住方面,除了树下坐之外,《四分律》卷三十五另列得受别房、尖头屋、小房、石室、两房、一户。巴利《律藏》〈大品〉另载精舍、平覆屋、楼阁、楼房、窟院。《五分律》卷十七也列举大小屋、重屋。《十诵律》卷二十一列出温室、讲堂、殿楼、一重舍、阁屋、平覆屋、地窟、山窟、湮头勒迦卧具、漫头勒迦卧具、禅头勒迦卧具、草敷叶敷等。《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三列举大舍、重楼、阁舍、门舍、窟舍。
在医药方面,除了陈弃药之外,《四分律》卷三十五另听许酥油、生酥、蜜、石蜜。巴利《律藏》〈大品〉列出熟酥、生酥、油、蜜、糖。《五分律》卷十七另载酥、油、蜜、石蜜。《十诵律》卷二十一列举四种消药(酥、油、蜜、石蜜)、四种净脂(熊脂、驴脂、猪脂、鳣脂)、五种根药(舍利、姜、赤附子、波提鞞沙、昌蒲根)、五种果药(诃梨勒、鞞醯勒、阿摩勒、胡椒、荜茇罗)、五种盐(黑盐、白盐、紫盐、赤盐、卤土盐)、五种汤(根汤、茎汤、叶汤、花汤、果汤)、五种树胶药(兴渠、萨阇罗萨谛、掖谛、掖提谛、掖婆那)等。《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三则列举酥、油、蜜、石蜜、生酥、脂。
[参考资料]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卷上;《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一上;《翻译名义大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