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四圣种(梵catvāra ārya-vaṃśāḥ,巴cattāroariya-vaṃsā)
谓四种能生众圣的种子。即衣服喜足圣种、饮食喜足圣种、卧具喜足圣种、乐断乐修圣种等四者。前三者指随衣、食、住之所得而知足少欲,心无怅望忧愁,后一种指断烦恼、修圣道,并欣悦之。四者皆能引生圣果,故称圣种。《大毗婆沙论》卷一八一,称之为依随所得食喜足圣种、依随所得衣喜足圣种、依随所得卧具喜足圣种、依有无有乐断乐修圣种,并谓此四者皆以无贪为体性,以断除爱着为其要。前三是助道的生具(以衣食为资身命者),后一即助道之事业,依此生具、事业,则离解脱不远。
依《大集法门经》《集异门足论》等,于得到、受用或执持衣服、饮食、卧具等时,易生爱着。于有爱(观现在的五取蕴)、无有爱(观未来之五取蕴而起之爱)亦然。今为断除是等爱欲,而立此四圣种。又,《俱舍论》认为,为除灭我、我所之事欲而立四圣种。“我所”之事指衣服等。“我”之事指自身。以缘是等事之贪为欲。前三圣种系为止息我所之事欲而设,第四圣种则为断除四贪而立。
此外,树下坐、乞食、着粪扫衣、服陈弃药等四种行法,亦称四圣种。此四者为三净因之一,亦是比丘等当依用之行法,故又称四依。
[参考资料] 《长阿含》卷八〈众集经〉;《中阿含经》卷二十一〈说处经〉;《俱舍论》卷二十二;《集异门足论》卷六;《品类足论》卷十一;《瑜伽师地论》卷十四、卷二十五;《四分律》卷四十八;《大乘义章》卷十一;《顺正理论》卷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