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四尘
谓色聚中必与四大种俱生的四种色法。指色尘、香尘、味尘及触尘。又名四微。尘,是境的旧译,为垢染有情之意。《俱舍论》卷四云(大正29‧18b)︰“色聚极细立微聚名,为显更无细于此者。此在欲界无声无根,八事俱生随一不减。云何八事?谓四大种及四所造色、香、味、触。”其中,色尘指青黄等显色及长短方圆等形色;香尘指好恶等香;味尘指甘醋等味;触尘指能造之地水等四大与滑涩等性。由于声有间断,故不属于四尘之一。
依小乘之意,此四尘以极微为单位,而其极微均各具坚、湿、暖、动四大,亦即四尘之能集合而组成有形的物体时,四大中必有一者增长,如坚增长成为土石等,湿增长成为江河等,而产生种种不同的物体。又依唯识大乘之意,四尘对瓶、衣等假法为能依之实体;对四大则因增上与力之义成为所造。但若求能造与所造之亲因缘,则二者皆为第八识中各自的种子。
[参考资料]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本);《大毗婆沙论》卷一二七;《大智度论》卷十八;《杂阿毗昙心论》卷二;《成实论》卷三;《顺正理论》卷十;《俱舍论光记》卷四;《异部宗轮论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