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四斋日


  即以每月的朔、望、初八、二十三等四日为持斋日。也就是将一月四分,取朔、望、上弦、下弦四日为持斋日。《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长发有无〉之条云(大正54‧230a)︰“受持五戒,恒作四斋。”其下注云︰“黑月八日,或十四日,或十五日;白月八日,十五日,要须受其八戒,方称圣修,若无前七,而唯第八,获福固甚少焉。意在防余七过,不但饿腹而已。”《敕修百丈清规》卷一〈景命四斋日祝赞〉之条云(大正48‧1114b)︰
  “景命好日︰月旦、月望、初八、二十三,四斋日。隔宿,堂司行者报众挂讽经牌。次早钟绝后,鸣僧堂前钟,集众登殿。维那举楞严咒,唱药师号,叹佛毕回向云︰某日令辰,某州某寺住持传法,某僧某谨集合山僧众,恭趋宝殿,讽诵大佛顶万行首楞严神咒 ,称扬圣号,所萃洪因祝延今上皇帝圣寿万安,金刚无量寿佛、仁王菩萨云云。”
  此四斋日,仅为禅宗所用,其他各宗较为少见。
  [参考资料] 《禅林象器笺》〈节时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