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因缘依(梵hetu-pratyaya,藏rgyu-rkyen)


  心、心所法的三种所依之一。又称种子依。即相对于增上缘依与等无间缘依而言,指一切诸法各自的种子。以一切有为法皆依各自的种子而生起,若离种子之因缘,则无生者,如此一切种子乃为诸法生起之因,又为诸法依生之所依法,故称之为因缘依。《成唯识论》卷四云(大正31‧19b)︰“因缘依,谓自种子,诸有为法皆托此依,离自因缘,必不生故。”
    《成唯识论述记》卷四(末)谓(大正43‧379a)︰“若言种子依,即唯现行法有种,种望种子,应无此依。今言因缘依者,令知宽遍故。”此谓种子依与因缘依之名义有宽狭之别。种子依之名义限于种子生现行之一面,因缘依则显示种子生种子及现行熏种子时互为因缘之义。要言之,“因缘依”一语,有自体办生本据之意。以狭义解释之,则与“种子依”同义,单指诸法的种子;广义解释之,则熏生种子的现行法,及引生后念种子的前念种子,皆是因缘依。
  [参考资料] 《瑜伽师地论》卷一、卷五;《成唯识论演秘》卷四(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