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圆照
唐代僧。生卒年不详。京兆蓝田(陕西省蓝田县)人,俗姓张。十岁依西明寺景云律师出家,钻研维摩、法华、因明、唯识、涅槃、中观、华严诸学,兼学儒典,尤精律学。玄宗开元年间(713~741),奉勒参与译经。大历十三年(778),代宗诏两京律师十四人,于长安安国寺定新旧两疏律条,师与超侪等人共任笔受之职。建中元年(780)五月疏成,六月奉勒依大历新定字样抄写,十二月十二日上呈祠部。此即所谓《勒佥定四分律疏》。师一生编集、著述之书甚多,除上述者外,另有《贞元新定释教目录》等二十余部。
[参考资料] 《宋高僧传》卷十五;《佛祖统纪》卷四十一;《佛祖历代通载》卷十九;《律苑僧宝传》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