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增上缘(梵adhipati-pratyaya,巴adhipati-pac-caya,藏bdag-poḥi rkyen)
“增上”一词,在佛典中,有“给予力量而不生障碍”、卓越的、非常的、极度的等义。“增上缘”则有下列二义︰
(一)四缘之一︰四缘即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一切事物中,能助成其他事物生起,或者至少不妨碍他物之生成的,即谓增上缘。因此,凡对某事物之生成具有影响力或支配力者,即为该事物之增上缘。亦即一切现象中,能促成“果”的间接原因,或与果有关而不妨碍果之生起的事、物,就是增上缘。例如业、水、土、暖等,皆是稻种成为稻子之增上缘。
又,事物本身之外的其他事物,亦谓为增上缘。例如身以心为增上缘,我以人为增上缘,人以我为增上缘,有情以非情为增上缘。在非情中,舍宅山海草木等以大地为增上缘,大地以三轮为增上缘。在舍宅中,椽、梁、垣、柱等物互为增上缘。在山海草木等物中,风、雨、水、石、根、茎、枝、叶、花、果各物互为增上缘,乃至人之四肢五体等亦互为增上缘。
(二)净土宗所说三缘之一︰三缘即亲缘、近缘、增上缘。阿弥陀佛之本愿为往生净土之主因,故是增上缘。
◎附︰〈增上缘〉(摘译自《望月佛教大辞典》)
增上缘即给与力,又不生障碍,而令其他诸法之势用增强之缘。《大毗婆沙论》卷二十一云(大正27‧109a)︰“即此不障碍,次后刹那心心所法令得生故,立为增上缘。”同书卷一二七说增上缘有不障、与力二种之别,即增上缘义有亲有疏,有近有远,有合不合,有在此生、有在余生,其亲、近、合及在此生者是有力,成为他法生依等因,故以之为“与力”。疏、远、不合与在余生者是无力,唯成为他法的疏缘,故以之为“不障”。
如上所述,增上缘系能促成法之生起者,又是不妨碍法之生起者,可知宇宙万法无一不具有此缘之功能。亦即增上缘为此外诸物之缘,如身以心为缘,我以人为缘,人以我为缘,有情以非情为缘,无情之中,舍宅山海草木等以大地为缘,大地以三轮为缘,舍宅中之椽梁垣柱等共互为缘,山海草木中之风雨水石根茎枝叶花果各各相互为缘,乃至人之四肢五体,一切万物共互为缘,无量无边,凡此皆是增上缘。
《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五以诸例广说诸法增上之义,其文云(大正31‧715c)︰
“增上缘者,谓任持增上故,引发增上故,俱有增上故,境界增上故,产生增上故,住持增上故,受用果增上故,世间清净离欲增上故,出世清净离欲增上故,是增上缘义。”
此中,(1)任持增上︰谓如风轮之于水轮,器世间之于有情世间,大种之于所造,诸根之于诸识。(2)引发增上︰谓一切有情共业之于器世间,故有漏业之于异熟果。(3)俱有增上︰谓心之于心法,作意之于心,触之于受等。(4)境界增上︰谓眼耳鼻舌身意根,由此增上力而色等生故。(5)产生增上︰谓男女根,由此增上力而得入胎故。(6)住持增上︰谓命根,由此增上力而众同分得住故。(7)受用果增上︰谓苦乐忧喜舍根,依此能受爱非爱之异熟故。(8)世间清净离欲增上︰谓信勤念定慧根,因此而制伏诸烦恼故。(9)出世清净离欲增上︰谓所建立之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由此永害诸随眠故。
此外,善导主张一切善恶凡夫得生净土,是由于以阿弥陀佛之大愿业力为增上缘。依其《依经明五种增上缘义》书中,又列出因念佛而生之五种增上缘,此即灭罪、护念、见佛、摄生、证生等五种增上缘。
[参考资料] 《大毗婆沙论》卷十七、卷一0七、卷一三一;《俱舍论》卷七;《杂阿毗昙心论》卷二;《入阿毗达磨论》卷下;《大智度论》卷三十一;《成唯识论》卷七;《瑜伽师地论》卷三、卷三十八、卷五十二、卷八十五;《观经疏》〈玄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