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处(梵āyatana)
指心理作用生起的场所。亦即生起认识作用的据点。包含六根与六境,故云十二处。音译阿耶怛那,意译为“入”。乃心心所之生长门。心王、心所以此为所依,以此为所缘而生长,故而得名。若离之,则完全不能生长。《俱舍论》卷一释云(大正29‧5a)︰
“心心所法生长门义是处义,训释词者,谓能生长心心所法,故名为处,是能生长彼作用义。”
关于旧译的“入”,《法界次第》卷上云(大正46‧665c)︰“入以涉入为义,根尘相对则有识生,识依根尘仍为能入,根尘即是所入。”
《法苑义林章》卷五(本)则评之曰(大正45‧333c)︰
“梵云阿野怛那,旧翻为入,此亦不然。若言入者,梵云钵罗吠舍。旧经亦有译为处者,如空无边处等阿练若处。”
《俱舍论光记》卷一、《玄应音义》等书之所评亦同。又,依《大毗婆沙论》卷七十三所载,除生门之义外,又列举生路、藏、仓、经、杀处、田、池、流、海、白、净等十一义。此皆由生门之义所衍生者。
◎附︰印顺《佛法概论》第四章第一节(摘录)
“处”,是生长门的意义,约引生认识作用立名。有情的认识作用,不能独存,要依于因缘。引发认识的有力因素──增上缘,即有情根身的和合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此六者的和合,即有情自体;为生识的有力因,所以名之为处。六处是介于对象的所识,与内心的能识中间的官能。有眼方能见色──此色为眼所见的,与色蕴的色,含义不同;有耳方能闻声……。有六根,所以对根的境界,也就分为色、声、香、味、触、法──六境,为生识的所缘缘。有所知与能知,而此二者皆以六处为中心;如没有六处,能识与所识失去联络,也就不能成为认识。由六处而引发六识,才能分别境界。六处为认识的重要根源,所以随六处而分识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由于六根门,所以有六尘──外六处、六识。继之而引起的心理作用,也就分为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等。这都从认识的来路──根门不同,加以种种的分别。此六处法门,如《杂含》(卷八‧二一四经)说︰“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谓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中略)眼、色因缘生眼识,(中略)此三法和合触;触已受;受已思;思已想。”六处中的前五处,为生理机构,是色法。此色,经中称为“清净色”,是物资中极精妙而不可以肉眼见的细色,近于近人所说的视神经等。意处是精神的源泉。依五处发前五识,能见五尘;依意处生意识,能知受、想、行──别法处,也能遍知过去未来,假实等一切法。我们的认识活动,根源于六处,而六处即有情的一切,所以佛陀常说六处法门。如合此六处及色等六境,即名十二处,为后代论师所重的。但佛世重于内六处,如律说︰“不得过五语六语”,即是一例。而“阴界六入”──入即处的异译,为《阿含》及大乘经中常见的成语。佛陀的处观,本是从有情中心的立场,再进而说明内心与外境的。
[参考资料] 《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