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大乘中观释论(梵Mūla-madhyamaka-sandhi-nirmocana-vyākhyā)
九卷(或十八卷)。宋‧惟净等译。又称《中观释论》,收在《大正藏》第三十册。系安慧为龙树《中论》所作的注释,为中观八大注释书之一。《缩刷藏》及《大正藏》所收均为九卷本,仅有《中论》二十七品中前十三品之注释,第十四品以下之注释部分缺。然《卍正藏》所收为十八卷本,即具备《中论》二十七品之注释。梵本及西藏译本现均不存。
本论所释之本颂,与鸠摩罗什所译之《中论》及波罗颇蜜多罗所译《般若灯论》之本颂对比,互有出入。根据日本学者羽溪了谛于《国译一切经》中所附的对照表,罗什译本缺少本论〈观五蕴品〉“言说有所得”等四句,以及〈观六界品〉“虽观于诸法”、〈观染法染者品〉“彼染法染者”、〈观有为品〉“无少处可照”、〈观作者作业品〉“作者作业等”、〈观缚解品〉“不应舍生死”、〈观圣谛品〉“苦体若不有”、〈观梦幻品〉“若无明息灭”等各四句八颂;而本论则较罗什译本缺少四十五颂。由此可证,此三论所据原本并不相同。
本论中屡举《楞伽经》、提婆《百论》,以及毗婆沙师、吠夜迦啰拏人、譬喻者、犊子部师、经部师、五顶子人、僧佉人、胜论师、路伽耶陀、有人、外人、异人、异宗、异部师、我宗、自部人等所说。其中异部、异宗者,指中观派之论师。本论作者虽属瑜伽行派,然而本论释文中,依瑜伽行派教义而解释之处,并不多见。
关于本论之译者,《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卷九引述景祐《法宝录》所载(昭和法宝总目录2‧231a)︰“大乘中观论十八卷,安惠造,宋‧天竺三藏法天译。内题云法护译。”旧宋本、宋本及丽本载,本论初三卷及七、八、九等六卷为惟净所译,四、五、六等三卷为法护所译。依元藏所载,初四卷及七、八、九等七卷为惟净所译,五、六两卷为法护所译。依明藏所载,四卷悉为惟净所译。丽本之后九卷中,卷十、十一、十二、十六、十七、十八等六卷为法护所译,卷十三、十四、十五等三卷为惟净所译。准此可知,本论与《施设论》《大乘宝要义论》相同,均为法护与惟净所共译。
◎附︰蓝吉富〈汉译本中论初探〉(摘录自《现代佛教学术丛刊》{48})
本书是安慧(Sthiramati)为《中论颂》所做的释论。安慧是印度唯识学之十大论师之一。据窥基在《成唯识论述记》中介绍十大论师时,曾说安慧是︰“糅杂集、救俱舍论、破正理师、护法论师同时先德。南印度境罗罗国人也。妙解因明,善穷内论。”
本书是在宋朝时译为中文的,在《中论颂》的几种印度注释书中,本论译出较晚。据《卍正藏》所收,本书共十八卷,二十七品。而《大正藏》则只收九卷,到〈观行品〉第十三为止。关于本书的译者,据《卍正藏》所载,有九卷卷首题名为“惟净等奉诏译”,而另九卷则题名为“法护等奉诏译”。大概本书是由惟净与法护两人分别主持翻译的。印顺法师在其《中观论讲记》中,说此论是“宋‧施护译的”,不知是否另有所据?
由于安慧是唯识学者,而唯识学派与中观派一向是颇不相容的。所以安慧这部释论,并不甚受中观学者重视。但是今天的中论研究者,已不宜采取任何宗派观念以自囿,为了求得龙树《中论颂》的原意,本书自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对《中论颂》颂文的解释,详者颇详,而略者极略,此亦其书特色之一。近代学者曾认为由于安慧此释的某些见解,不为中观派人所满意,因而引起中观学者清辩的反驳,而开启了空有二宗的争论。尽管如此,从其书之文字看,虽然偶有唯识学名词出现,但其阐释义理的基本态度,大体还是不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