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大地法(梵mahābhūmika-dharmaḥ)
说一切有部与瑜伽行派之用语。指与一切心相应俱起的十种心所法。“大”者,遍起之意;“地”者,指心王。一切心法生起时,相应遍起的种种心所,即为大地法。其生起范围极广,亦即受、想、思、触、欲、慧、念、作意、胜解、三摩地等十种心所。这十种心所,普遍与善心、恶心、非善非恶心相应而生起,故名大地法。
《俱舍论》卷四谓(大正29‧19a)︰“大法地,故名为大地。此中,若法大地所有,名大地法。谓法恒于一切心有,彼法是何?颂曰︰受、想、思、触、欲、慧、念与作意、胜解、三摩地。遍于一切心。”兹依《俱舍论》及《顺正理论》所述,略释其义如次︰
(1)受(vedanā)︰“领纳”义。对所触对的可爱(喜爱)、不可爱(厌恶),或中性境,产生乐受、苦受、舍受等感受。
(2)想(saṃjñā)︰“取像”义。即执取对境之长短、青、黄、男女等像而收存于心中。
(3)思(cetanā)︰指内心之决意。即令心造作行善、不善、无记等事。
(4)触(sparśa)︰即“触对”义。当根、境、识三者和合时,生起此触境之心所,同时也使其余之心、心所触对境界,令根、境、识三者更加和合。
(5)欲(chanda)︰“希求”义。对境缘境,希求彼境之意。
(6)慧(prajñā)︰“简择”义。分别判断、选择所对境之得失、邪正等。
(7)念(smṛti)︰即明记不忘,不仅明记过去之境,且将现在境印刻于心,令不忘失。
(8)胜解(adhimokṣa)︰即殊胜之理解,对境产生印可、审决如此或不如此之作用。
(9)作意(manaskāra)︰“警觉”义。能令心警觉的作用。
(10)三摩地(samādhi)︰译为“等持”、“正定”,即持续而不散乱地维持心王、心所,使专注于一境。
关于此十法之体,说一切有部主张十法皆有别体,但经量部则认为十法中唯受、想、思三者有其体,其余皆无。又,唯识家将此十法分为五遍行与五别境两种,作意、触、受、想、思等遍一切心心所,相应而起,故名遍行,其余五法,缘各别之境而生,故不名遍行。
[参考资料] 《大毗婆沙论》卷十六、卷四十二;《杂阿毗昙心论》卷二;《入阿毗达磨论》卷上;《显扬圣教论》卷一;《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大乘广五蕴论》;《俱舍论光记》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