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大日本佛教会


  由日本佛教各宗派联合成立的团体。昭和十三年(1938)设立。原名为“财团法人佛教联合会”,昭和十五年(1940)改为今名。会址设于东京都。以联络协调日本佛教各宗派,审议办理共通事项为创会目的。主要进行的会务有︰
  (1)联络协调佛教各宗派的宗务及教化事业。
  (2)为佛教各宗派的僧侣教师,以及为社会事业、教化事业、保护事业的参与者举办讲习会、研讨会及演讲会。
  (3)协助处理各宗派共同事业的相关事项。
  (4)其他必要事宜。
  本会设有理事十名、监事二名,此外各宗派各选出一名评议员。理事、监事、评议员的任期各为二年。从理事中选出常务理事一名,掌理本会事务,代表本会。对外之事务员设主事一名、书记长一名、书记若干名。评议员组成评议员会,每年召集常务理事会一次,以审议本会的重要事项。二次世界大战时,曾修改有关捐赠的事宜,并增设会长,增列“天业翼赞”一项,又规定国民精神复兴运动、兴亚文化事业等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