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威仪


  指举止善合规矩,语默作作不失方正,见之能起崇仰畏敬之念的仪容。在佛教,一切生活起居皆有与其相应的作法、观念及祈愿,如睡醒时唱“睡眠始寤,当愿众生,一切知觉,周顾十方”偈后,安详而起;漱口时诵“以水漱口,当愿众生,得清净口,诵持佛法”;如厕时唱“大小便时,当愿众生,弃贪瞋痴,蠲除罪垢”。此等均是僧之威仪。
  此外,在生活细节方面,也有琐细的规定。以出家人的卧法为例,即必须注意下列五项︰(1)当头首向佛;(2)不得卧视佛;(3)不得双伸两足;(4)不得向壁卧,亦不得伏卧;(5)不得竖两膝更上下足,要当枕手捡两足累膝。
  又出家众所持之戒律甚多,异于在家众。故诸经论有“三千威仪,八万律仪”、“僧有三千威仪,六万细行;尼有八万律仪,十二万细行”等说。此外,《菩萨善戒经》卷五谓身有四威仪,文云(大正30‧986a)︰“一者行,二者住,三者坐,四者卧。菩萨若行,若坐,昼夜常调恶业之心,忍行坐苦,非时不卧,非时不住。所住内外若床,若地,若草,若叶,于是四处常念供养佛法僧宝,赞叹经法,受持禁戒,持无上法广为人说,正思惟义如法而住。”
  一般认为戒重、威仪轻。但若广义释之,大部份戒条皆具威仪之义,如二百五十戒中,仅四重禁为戒分,其余之僧残等戒则为威仪分。
  [参考资料] 《法界次第初门》;《大比丘三千威仪经》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