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子孙庙


  中国近世佛教寺院之一种,为有别于十方丛林的寺院。一般而言,十方丛林是大型寺院,住众较多,日常生活有严格的规约限制,寺产公有,住持之推选较合乎住众公推的原则。而子孙庙则与此不同,是小型寺院(偶亦有例外),住众较少,规约的限制力较小,寺产私有,住持之传承多由该寺院之拥有者所决定。
  除了子孙庙与十方丛林之外,另有一种由这两类寺院型态混合而成的子孙十方丛林。有关此种寺院的特质,请参阅附录。
  ◎附︰Holmes Welch着‧包可华、阿含译《近代中国的佛教制度》(摘录自《世界佛学名著译丛》{82})
  第一章 寺院的人事
  出家人中的优秀份子与卑下之辈之差别,是基于统计之实证。约当民国十九年,约有五十万僧众,居住于大约十万个寺院。其中,大多数寺庙都不大,平均每一寺庙有五人。这些被称为“小庙”或“子孙庙”者,在宗旨和工作方面,都与“十方丛林”不同。有些“十方丛林”经常住有四五百僧众。在这两者之间,寺院之大小、性质、各有等级。“子孙庙”之主要性质为私有,属于一僧,或一系僧众私人所有,可任由彼等之意愿处置。而在另一方面,则十方丛林乃被认为是佛教僧伽(僧尼共为一体)之公共资财,即或仅有十余人居住其中,仍须依公认之佛寺清规为处理准则。其中所住,则为优秀份子。
  我曾搜集约有一百个十方丛林之或多或少的详细情形,平均每一寺院,约有一三○个住众。有二百个十方丛林,则是我所未能得其情形之报告者。其平均住僧,如以五十至七十五计,所估若确,则中国在民国时代约有三百个十方丛林,其住僧为两万至两万五千人,约当僧伽总数百分之五弱。百分之九十五的出家人都是住在“子孙庙”里的所谓卑下之辈。不必说,这样将他们区分为优秀份子与所谓卑下之辈,实在太简单化了。(中略)
  第五章第一节 子孙庙
  如果说各十方丛林有性质上的差异,子孙庙之间的差异就更大了,前者网罗了大部分的优异份子──大约僧团的百分之五,后者则远为平凡。中国的在家众有事要跟和尚打交道时,通常不到十方丛林,因为即使最近的丛林也可能远在好几公里外,他往往到可能“就在转角”的子孙庙。在家众到子孙庙去请人做佛事,祈求神明帮助,或抽签卜运。自己想出家,或要让孩子当和尚时,他也是到子孙庙。在中国,子孙庙一般是进入僧团的唯一途径。由于它们是私人的──通常是一“家”和尚拥有的──僧团不能视之为公有财产。云水僧顶多只能在那里住三天。
  拥有子孙庙的那一家和尚由数代师徒组成,他们都是佛法传承上的法子法孙。子孙的字面意思是“儿子与孙子”,但这一家人之间其实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这跟日本的情形不同,日本和尚可以结婚,寺庙通常由父亲传给亲生儿子。在中国,他们的关系基于“剃度”而来。和尚为在家众剃度后,后者就变成沙弥、寺院的继承人,及和尚的义子,中国人称之为“剃度弟子”。同一家族内的同代剃度弟子就是师兄弟。他们有祭祀“祖师”的责任。例如,师父圆寂后,他们要做法事让他超生,定期在牌位前上供,清明时上坟扫墓。(中略)但这里有一点值得注意,这种体系似乎是中国佛教独有的。在其他宗教里,弟子重视师承,也就是他们的师父与过去大师间的关系;在基督教的修道制度里,修道院里的修士是一个家庭中的成员(本书用以翻译“方丈”一词的abbot,在亚拉姆语(Aramaic)里其实是“父亲”之意);在印度教,共侍一位师父的弟子互称gurubhai(意思和师兄弟完全相同)。唯独中国佛教将俗世的家庭制度如此坚实地搬到出家生活中──这证明了中国人的家庭观念何其浓厚。甚至在传统法律上,师徒也被视为一家人。
  大多数的子孙庙也可称为“小庙”,即使它们有为数众多的住众及广大的田产。我记得曾经在新加坡遇见过一位老和尚,我印象中最深刻的,是他那贵族般的容貌、谦和中带点威严的举止,以及穿在身上的皮衣。他告诉我,他来自江苏东部的一座小庙。他十六岁时在那庙里剃度出家,受过三年训练后,又入宝华山受戒。他的师父认为出家和尚应该接受更高的教育,才能对他们将来要在其间弘扬佛法的世俗世界有更多的认识。他本人因病中辍学业,但他师弟从清华大学毕业。在北平一座丛林里担任方丈。不久,他的师父决定退休。由于唯一的另一位师弟在宁波也很忙,因此我的资料提供者被任命为该寺的新住持(当家)。他的师兄弟不会再回来要求分享他所继承的财产和权力,整座寺院已完全归他所有。经过师父的允许,他收了两位徒弟。四个人在那里一直住到1948年共产党斗死他师父为止。后来,他逃往香港。
  他师父所以被处死,原因在他是地主。这是难以否认的。那小庙拥有一百四十亩稻田,每年收入田租稻谷六十七公吨,足以养活两百人。他们的收入只有很少一部分来自作佛事,因为那村落只有一百户人家,不太需要这类服务。另一方面,花费也很少,因为俗家工人为了积功德,很乐意低薪为出家人工作,甚至义务服务。
  这位资料提供者谦称的“实质盈余”,部分用来庄严佛堂,部分送给贫苦的村民,部分缴清华的学费,部分用来购买更多的土地。这些钱来自历代师父购置的大片土地所生产的盈余收入。这四位和尚有十个佣人服侍他们,有上好的房子住,又没什么可忙的,足可以过着高级、闲适的生活。他们不但很少做佛事,也没有定期的打坐或念佛课,就像大部分的小庙一样。与一般丛林不同,那里没有众多的香客及繁重的行政工作,甚至也不做早晚课。子孙庙只在每月两天的布萨日及每年十二月当中的一天做早晚课。读者也许要奇怪他们每天怎么打发时间。据我的资料提供者说,他们大多数时间都在读书,而我也必须说他似乎是位很有内涵的人。
  他说江苏有很多小庙跟他一样富有。但我不曾听说有其他寺院也是由这么少的和尚来享用这么多钱。不过大多数的小庙都有一种闲适的气氛。如果有人犯戒,也不会有僧值骂他或打他。事实上,小庙较少制订类似金山规约、高旻寺规约的寺规来管束和尚,而且寺规也被看得比较轻。曾经有这么一段话︰“要住就住十方丛林,因为小庙不好修行。”
  小庙和尚吃肉、喝酒、玩女人的故事较常听说。但它们最大的共通点是悠闲而非败德。和尚们可以在自己高兴的时候就寝或起床,也可以吃自己想吃的东西。齿牙动摇、消化力弱的老和尚对后面这点特别激赏。老人家们也很高兴不必做早晚课;他们大多呼吸短促。但也有些人学德兼备,足以教导训练同住的沙弥。
  未受戒的沙弥不能在丛林里受训,甚至不能在那里过夜。前面也曾说过,知客不会允许他们留宿。有些模范寺院认真执行这规条,其他寺院则较宽容。我的几位受访者曾举出随侍师父的沙弥获准在云水堂过夜的数桩例子。在江苏光孝寺及宁波观宗寺,沙弥一般进入佛学院,因为他们是学生而非住众或云水僧。这两寺觉得沙弥既然不是在寺里剃度的,也就不危害主要原则。
  一般最担心的是,基于剃度而来的世袭制会损及寺院的公有性格。子孙庙代代相传给剃度家族内的成员。如任何丛林听任这种剃度关系大行其道,它最后可能也会采同样的方式相传,而沦为子孙庙。这就是为什么要订立规条禁止剃度、训练沙弥、不准沙弥留宿的主要原因。另一个原因在于未受过训练的沙弥难免会破坏丛林里行进、用膳,及仪式进行时的井然秩序。大丛林虽有数百位和尚生活其间,但每个人都很清楚自己的角色与地位。(中略)
  附录五 子孙十方丛林
  “子孙十方丛林”(通常简称为子孙丛林)一词,涵盖了诸多混合式的寺院行政体系。中国出家人一向喜欢说中国寺院制度大同小异,但是对想尝试作一归纳的任何人而言,此一说法未免过于乐观。
  要针对混合体制作出归纳诚属难事,不如提供三个具体的例子作为代表──每一例由个别一位受访者提供。这样至少能暗示种类多寡的可能范围。
  第一位受访者在四川开江金山寺(与江苏金山的江天寺无关)受戒,且度过五个年头。金山寺的三、四百位和尚,大部分是十方人。只有大约一百人是子孙,所谓子孙也就是拥有该寺的剃度家成员。挂头的住持及监院两职,保留给子孙。其他执事,甚至座元一职,全开放给十方人,而且许多职务真是由十方人担任。职位的选派,一如江苏寺院,由住持、知客与维那决定。
  金山寺每天作早晚课各一次,每月读诵波罗提木叉两次。到了冬天,便在禅堂举行禅七。该寺委员属于临济宗──控制该寺的剃度家所属的宗派。寺内同时也有念佛堂与佛学院。由于设有佛学院的关系,金山寺被视为“教院”,僧值被称为“纠察”。该寺田产扩大,收入足敷所需,僧众不需作佛事。除了保留首要职位给剃度家成员外,金山寺在任何方面,都具有丛林而非子孙庙的特质。
  第二个例子是湖南郴县普济寺。这位受访者曾任住持,领导该寺达十九年之久(1930 ~1949)。他显然对整个运作情形了如指掌,只是他的湖南口音难倒了我所求助的几位中国朋友──包括他的同参。尽管他资料广博,而且乐于提供;然而在我有幸造访的令人满头雾水的师父中,他可说是最严重的。我们谈了十多个小时,他的耐性比我好,但是我一直无法确定自己已经深入事实的内层部份。
  普济寺位于湖南东南的郴县。原先座落在三哩外的苏仙岭上,约两百年前,僧众及信徒人数过于膨胀,因此一分为二︰一者迁到镇上,取名普济寺;一者留在山上,以苏仙观为名。观是道家寺庙的专称。郴县及其周缘的寺庙,有许多原先属于道教,后来才由佛教僧侣接管。苏仙观是子孙庙,僚属由自家子孙充任。苏仙寺是它的下院,但属于十方丛林,执事开放给十方人。于是,我们有了一个十方丛林隶属子孙庙分支的特例。该子孙庙的住持大和尚一般都同意兼任十方丛林的方丈。他指定一位副方丈负责管理丛林。我这位受访者在担任住持方丈期间,同时也任郴县佛教会理事,佛教会总部就设在普济寺。因此他口中说的寺院,指的经常是佛教会。他说该区七百座寺庙,包括苏仙观,“全在普济寺统辖之下”。其实他的意思是在郴县佛教会的管辖之下。更令人迷糊的,是他总把苏仙观说成苏仙岭,有时又以“普济寺”并指两寺。
  苏仙岭有四哩长,山上满布寺院。其中三座属苏仙观的下院。三寺各住了一些和尚,住持由方丈指派。方丈只要觉得时机恰当,可以随时插手下院的行政。不过,他一般只在发生严重违规情事时出面干涉。苏仙观没有自创的规约,而以百丈清规与金山、高旻规约为凭。
  下院大都拥有自己的土地,获自土地的收入若不敷所需,差额由苏仙观补足。苏仙观的谷租六、七倍于住众的消耗量。普济寺由于位处城市,专以作佛事营生,一个和尚工作一天索酬两元(中国货币),院方收其中半数。佛事使得寺内七、八十位和尚忙进忙出,无暇从事禅坐等修行。苏仙观的六、七十位和尚同样也是无暇打坐,投宿与上大殿求签问卜(一次两分钱)的香客,让他们终日马不停蹄。不过每年他们总会举办两三次佛七。
  苏仙观具有许多十方丛林的特质。云水僧可无限期留住。常住众不限于子孙。高位全保留给子孙,低职则容许十方人担任。如同其他十方丛林,苏仙观也有一整套服勤名册,执事的任期以“期”计算。住持和尚也是三、五年一任,并非终生职,而且不由上任住持私下选定,反倒是经由公开投票“选贤”产生的,不过只有子孙才具有候选人的资格。选出的住持,权势比十方丛林的方丈高,因为寺里的子孙收弟子前必须先征得他同意。弟子为求取得更高的特权,一般都希望由住持和尚亲自剃度,这是一大特点。年积月累,这位住持就变成底下数房大部分沙弥与受戒和尚的剃度师父。
  一整系列的寺庙全在同一剃度家的手中。此一家族的领域并不限于郴县一地。据这位受访者说,成千上万的子孙住在散布华中、华南的小庙中,甚至还有遥住上海、香港的。这家族已经绵延数代。选举苏仙观住持前,只有方圆五十哩或一百哩内的子孙获得通知,不过各地的子孙都有权利投票,或提名候选人,只要有另外三人担保,甚至也能成为候选人,参加角逐。
  职是之故,这“小庙”变成我在中国仅闻的最大僧伽团体。就某方面说,它只是有名无实的团体。除了同属临济宗外,内部再无其他凝聚力。但我的受访者坚称,成千上万的成员都意识到自己是苏仙观的子孙,并且视苏仙观为母寺,尽管事实上他们不是在观里剃度出家,又不受本观的行政机关控制。这点在这位受访者身上倒是事实。他和他的师父都不是在苏仙观剃度出家的,然而两人却都属于苏仙观系。他偶尔称自己的师父为“老师尊”,这是道家的用词。他师父的庙全采用道家名字,而且像苏仙观一样,最后也变成佛寺。
  这种连锁寺庙,湖南苏仙观并非我仅知的一例。华西峨眉山脚有座伏虎寺,与普济有诸多共同之处。共同点包括只有一人逃出大陆,得以提供资料给我们。他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声称受过小学教育,却不能也不愿动笔写下自己提到的一些简单辞汇。战争期间,他开着货车,行驶在缅甸的公路上;之后,生活的艰困促使他觉悟继而出家。这位受访者并不是很好的消息提供者,因为他不曾在伏虎寺任职,所提供有关该寺的运作情形只是道听途说或未见全貌;另一个原因是他性癖言过其实。
  他说伏虎寺是座子孙庙,有五、六十座分院位于三天行程内,相距更远者,还有两百座分院。朝山旺季(五月到九月)有上千名和尚住在寺里。每天要上早晚殿各一次,禅坐两支香。年纪尚浅的和尚不能参加,因为他们忙着招待在寺里食宿的三、五千人在家朝山客,以及云水僧──云水僧最多只能住子孙庙三天。一到冬天,朝山人数遽减;近半数的和尚移至分院,母寺视分院住有多少子孙与沙弥调整津贴。一些和尚远赴他地,收取朝山客发愿捐献的钱,或是应后者之请,前往作佛事。留在峨眉山的余众,这时才有间暇加入两、三百位资深和尚的行列,从事修行。资深和尚坐在西禅堂,年浅的和尚与沙弥坐在东禅堂。东、西禅堂是分别独立的建筑,各有一套完整的序职与执事。参加者一天坐三枝香。堂外也许积雪两尺余,但是炭火盆却为寂静的禅堂带来温暖。
  该寺下分五房,每房各有一位房头。房头是个虚位,只具有通过住持候选人的权利。住持任期不受限制,当他决定退休时,便与前任住持提名五位条件合格的候选人。第一个条件是候选人必为伏虎寺子孙。第二个条件是必须经过各房头同意。名单一旦通过,便举行公开投票,所有受过戒的住众在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名划上记号。票数最高者当选,新住持从前任受法。
  弟子当然投票给自己的师父,因此候选人若曾为许多与会者剃度,情势必大大有利。只有执事能收弟子,而且只有子孙能当执事(天赋异禀者或朋友例外)。不过执事先得服务三年,待登上高位(如知客等)后,才能收弟子,事先且须征得住持或都监同意。由于有些限制,寺里的弟子一般不出五十人。这些弟子分属五房之下,每人与各自的师父隶属同一房。弟子入寺并不立刻剃发,头先数月或数年住分院,初着俗服,后改穿出家服,并学习寺院生活的例行之事。最后,师父才带着弟子到母寺,执刀剃发,并将其名字登入伏虎寺子孙名册上。之后,大多数弟子仍返回原先的分院,有些则留在母寺读书或是当侍从,这全视他们的聪明才智而定。再经六年(其他寺院认为见习三年即已足矣),即可前往十方丛林──通常在成都──受戒。1879年发生大火前,伏虎寺原本自己传戒,当时有住众多达五千人。到了1940年代,它只训练沙弥。
  上面的叙述完全以这位受访者所说为凭。最启人疑窦的是数字。我与去过伏虎寺的在家人及和尚讨论过,各人的估量之间有很大的出入,但大多数咸认为夏天只有数十人(而非一千)居住,至于朝山客人数,他们认为伏虎寺能容纳数百人以上(而非三、五千人)。然而,他口中描述的该寺主要特征,本质上可能符实。若无虚构,伏虎寺便是同时结合了十方丛林与子孙庙的诸项特点。
  以上数例似乎太偏离常轨,不值得耗费篇幅。然而,我们无法得知究竟什么才是统计上的例外。我们唯一确知的只是︰最不偏离常轨的寺院,如金山,才是最例外的。在诸多歧异类型中,我们也许好奇每个类型各涵盖多少寺院。不过要解答此一问题,为时已晚。这或许也证明了不顾各寺的特质,作下一个大而松散的归纳以容纳它们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