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
十卷。唐‧般若与牟尼室利合译。又作《守护国界主经》《守护国界经》《守护经》。收于《大正藏》第十九册。分为︰〈序品〉、〈陀罗尼品〉、〈大悲胎藏出生品〉、〈入如来大悲不思议品〉、〈入如来不思议甚深事业品〉、〈菩萨璎珞庄严品〉、〈大光普照庄严品〉、〈般若根本事业庄严品〉、〈陀罗尼功德轨仪品〉、〈阿阇世王受记品〉、〈如来嘱累品〉等十一品。
全经叙述“守护国界主陀罗尼”,为一切陀罗尼之母,并述其功德。即如〈陀罗尼功德轨仪品〉所述,若菩萨受持证得此陀罗尼,则使其身如同如意宝,众生见者所愿满足,亦能速得无上菩提。此外,更揭示金刚城大曼荼罗的轨仪法则。谓于国土亢阳无雨、有诸灾难、诸恶鬼神毒恼人畜,或他方怨敌侵扰时,应举行此种供养法。
依本经所修之秘法,称为“守护经法”。此守护经法与仁王经法、孔雀经法并称为三大法。本经的注疏有《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释》二卷(空海)、《守护国界主陀罗尼经释愚草》三卷(赖瑜)。
[参考资料] 《大唐贞元续开元释教录》卷中;《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十七;《密教发达志》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