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宗体
因明学用语。在因明上,用“是”、“不是”等极成语将前陈和后陈两相缀合起来所成的“宗”,是立者所尊崇同时又是敌者所破毁的对象,所以称为宗体,亦称总宗。也就是宗体是以连系辞将那分离独立的前陈和后陈结合起来的称谓。其特色为违他顺自。假使宗体并不违他顺自,那就不必用什么因和喻来证明它能成立。那时不但宗不成其为宗,不成其为所立,就是因喻二支也是完全无用。
此由宗依而成的宗体,原是立敌所不共许的断案。但普通都从立者这一方面想,将它称为“悉檀多”,直译为“极成说”,意译为“宗义”。宗义的建立方法,共有四种︰
(1)遍所许宗︰如其名所示,这是一种任何人都知道、都认许的主张。这类主张,人人都知,固然无可反驳,也是不必多说。用它作宗,可说没有意义。
(2)先业禀宗︰这是继承宗派里面先代所传的宗义。在他派并不容许,在同一派中毫无疑义,所以没有做宗义的价值。
(3)傍凭义宗︰立者不将所要树立的宗义明白说出,只用别的事来暗示它也可以同时成立的主张。这一类宗义,不循言语的正轨明白说出,因此也不能算是真正完全的宗。
(4)不顾论宗︰这是不顾别人的意思如何,也不顾本派的先辈已否说及,所谓“随自意立”的主张。在因明上,这才是真正完全的宗。
此中,遍所许宗、先业禀宗缺少违他顺自的特性,所以不可用,傍凭义宗的论体违反言语的正轨,唯有不顾论宗正确而无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