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寮国佛教


  寮国(Laos)位于亚洲中南半岛的中部,为一内陆国家。北连中国云南省,东接越南,南邻高棉,西与缅甸、泰国交界。种族多,主要有老挝族(寮族)、卡族、苗族,其他有华人、泰人、越人及徭、蒙、满等民族。境内大部份为丘陵地,仅有湄公河沿岸适合农业畜牧,经济以农林产业为主。此国古代流行的原始宗教为万物有灵论,信奉鬼神,又有婆罗门教与佛教传入,成为多种宗教并存的国家。后更以佛教为国教,大多数寮国人皆信奉佛教,并规定国王为佛教与僧侣的最高护持者。因此,佛教对寮国的社会、政治及文化生活均有相当程度的影响。
  西元七世纪,寮国境内已盛行婆罗门教,同时佛教似亦由高棉或中国云南傣族地区、缅甸掸族地区逐渐传入。如在北部琅勃拉邦与南部占巴塞出土的文物中,发现有贝叶刻写成的大乘佛教经典,此外,建于西元七世纪前的占巴塞瓦普寺,系受吴哥文化影响的寺庙建筑,具有婆罗门教及大乘佛教之建筑风格。
  然如依史籍之记载,寮国之有佛教信仰,当始于法昂王时代。1353年,法昂王(Fāngoum)建立寮国史上第一个统一国家──南掌王国(Lān Xāng,意为百万象王国),定都琅勃拉邦。法昂王妃为柬埔寨(高棉)王之女,是虔诚的佛教徒。由于王妃的影响,法昂王遣使至柬埔寨迎请高僧及精通三藏之学者。柬埔寨国王还赐金以铸制琅勃拉邦佛像一尊(都城琅勃拉邦之名称即依此佛像名而命名),并赐以三藏圣典及菩提树枝等物。法昂王并为高僧建波沙曼(Pāsamanārāma)寺,菩提树枝亦栽植于此寺之中。
  法昂王殁后,其子拍耶三成泰王(Pha-nya Sām Se^n Thai;1373~1416 年在位)继位。此王深信佛教,于各地建立寺院。1372年,曾建摩那兰(Wat Manorom)寺,寺内安置一大青铜佛像(今仅存头部及身体部份)。其后,维苏王(Phayā Visūn;1501~1520年在位)时,曾建维苏寺以供奉佛舍利;其子福提沙拉王(Photisarath)迁都永珍,并以致力振兴佛教而知名于世。
  福提沙拉死后,其二子为争王位而自相残杀。长子后来借泰国力量,夺取永珍,号称悉达提拉王;尝在永珍附近建造“大舍利塔”(Dhātu Luang”,塔内供奉佛陀舍利骨(一说供奉佛发),并在国内各地勒建六十多座佛寺。1637年,苏利那旺沙王(Souligna Vong-sa)即位,在位期间,国泰民安,佛教亦呈现出空前的盛况,永珍成为当时东南亚佛教的中心。其后,寮国长期陷于国家分裂及外族侵挠之危机中。
  十九世纪,寮国成为法国殖民地,佛教失去传统国家的护持,遂无昔日的繁荣。二次世界大战后,寮国独立,宪法规定佛教为国教,国王是最高的保护者,佛教因此一度发展迅速。及1975年寮国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佛教地位骤衰,仅流传于农村地区。
  寮国佛教与高棉、泰国、缅甸、斯里兰卡所盛行的佛教相同,皆属小乘佛教。分为玛哈尼迦派(即大部派)、达玛育特派(即法相应部派)二派。二派有相异之处,如大部派僧侣可接受金钱,允许吃荤,但不得自己宰杀烹调。此派颇注意佛教教育,各寺院多办学校,关于僧侣晋级有严格的考核制度。法相应部派戒律较严格,僧侣不能接受财施,不可视听歌舞等,组织机构严密,强调研究与宣传原始佛教经典,亦重视佛教教育。
  寮国接受小乘佛教后,将早已流行于寮国的信奉鬼神及婆罗门教之一部分融合于佛教仪式中。由于婆罗门教被佛教化,遂难以辨别二种宗教之差异,形成具有寮国民族特色之佛教。如各地农村既有神庙,又有佛寺;一般家庭在屋内设供佛用的桌子,院子设有祀鬼用的祭坛。
  寮国境内有大小寺庙二千多座,古都琅勃拉邦多宏伟庄严之佛寺,城郊外约一公里处之山丘上有富士寺,为寮国佛教中心。首都永珍,有大小佛寺九十多座,最华丽者为室沙吉寺,大舍利塔则为寮国历代建筑艺术之精华。寮国寺院建筑古朴典雅,大多带有拱形大门,上刻具有民族特色的花纹图案。寺内幽静肃穆,多设有学校,因此,寮国寺院不仅是宗教生活的中心,也是教育中心。
  ◎附︰张良民〈老挝佛教〉(摘录自《法音》杂志1989年八月)
  佛教文化的传播和影响
  在法昂以后的各个时代,佛教得到迅速发展,许多寺庙在各地兴建,僧侣被授予职务和爵位,并在朝廷里受到重用。维苏纳腊王时期,国王将《三藏》从梵文译成老挝文,在老挝得到普遍使用。塞塔提腊王(1550~1571)时期,佛教进一步发展,国王下令禁止供奉鬼神,要完全供佛,这一敕令肯定了佛教的独尊地位。1560年,国王将王都从琅勃拉邦迁到当时老挝经济文化的中心万象,许多雄伟的佛教建筑同宫殿一样拔地而起,著名的塔銮寺、翁德寺等修葺一新。
  这一时期佛教对国家的复兴以及对维持澜沧王国各朝代的繁荣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苏里雅冯萨王执政时期是澜沧王国的鼎盛时期,全国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寺庙,寺庙不仅是举行宗教礼仪和节日中民众的集结地,而且是巩固民众对国王为首的中央政权的信心之地。老挝的建筑、绘画、雕刻等文化艺术得到充分发展。同时还出现了许多对佛学有较深研究的僧侣。叙述佛陀前生的寓言故事《佛本生经》流传很广,受到人们的普遍喜爱,成为人们产生灵感的源泉和文学创作的重要题材,所以这一时期文学创作十分活跃。曾经有人从《佛本生经》中精选出十篇,称为“十戒”,作为讲经布道之用。另一部著名的故事集《玛诃索德》也取材于佛教经典三藏,叙述了佛陀前生中最有智慧的一个生世。玛诃索德是老挝人民智慧的化身,至今在老挝的祝词中仍流传有“祝你成为一个像玛诃索德一样的智勇双全人物”的说法。以上两部故事集是老挝佛教文学的代表作。老挝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和寓言等也都和佛教有着密切的联系。印度著名的史诗《罗摩衍那》传入老挝后经过改写成为老挝的古典名著,它的一些故事情节以壁画的形式出现于琅勃拉邦,它的一些片断被移植到老挝的古典戏剧中。流传很广的寓言集《娘丹黛》是当时老挝僧王马哈维汉根据印度的《五卷书》由巴利文改写成老挝文的。另一部著名的故事集《休沙瓦》,原是刻在贝叶上的十卷经文,经过改编成为老挝的古典文学作品,其中有不少富有教育意义的格言、警句,世代为老挝人民传诵。特别是十七世纪中叶的长篇叙事诗《信赛》,是老挝最为优秀的古典名著,几乎是每一个老挝知识分子必读的佳作。与此同时,老挝王国最初的法典也开始出现,法典是在佛门五戒和八戒基础上编撰的。
  十八世纪,澜沧王国分裂成为万象王国、琅勃拉邦王国和占巴塞王国,先后成为暹罗的属国。1804年,万象王国的昭阿努王曾利用佛教来振兴国家,唤起人民的民族精神和爱国之心,他派人收集散落的经偈,修建佛塔、寺庙,当时已成为佛教中心的万象被誉为“千寺城”。(中略)
  老挝的出家制度
  老挝的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龄后,都必须出家剃度当一次和尚,人们把当和尚视作人生应有的经历。如果一个人在一生中没有当过和尚被视为“生人”,意即未受过礼教的人,受到人们的蔑视。在老挝当和尚要多长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有几个月、半年、一年或几年的,最短的为三、五天,还俗后也可再度出家,也有终身为僧不还俗的。虔诚于佛教的老挝人常劝自己的子弟或亲友的孩子剃度受戒,入寺为僧,藉以广积功德,为自己及家人修得来世恩荫。在社会上常把一个人是否曾出家为僧作为衡量他人品的重要标准,当过和尚的人在就业、婚姻上都比没有出家过的人容易的多。
  老挝信奉佛教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出家剃度入寺受戒修行的人,被称为和尚;另一类信奉佛教但不出家修行的人被称为居士,这两类人中后一类人为多数。
  在老挝不论哪个民族或阶层的人都可以出家为僧,僧侣分沙弥和比丘两个等级,都穿黄色袈裟。沙弥是指年龄七至二十岁的“小和尚”,年龄超过二十岁的沙弥,经过一定的仪式,被称为比丘。沙弥必须接受佛教的“十戒”。对僧人来说,“十戒”是佛教戒律中基本的戒律。比丘要严格信守佛教二二七条戒律,这些戒律从“身、语、意”三业即行动、言论、思想一直到穿袈裟、用膳、坐卧等都有明文规定。老挝僧侣绝对禁止饮酒和与妇女接触,即使是自己的母亲、姐妹,也禁止从她们手中直接接受物品,商店的售货员在接待和尚顾客时,也不能直接往和尚手上递东西,而应放在某个物件上,让和尚自己去取。此外,还禁止看戏、穿鞋、戴帽,但比丘可以穿拖鞋。比丘外出要一名沙弥随从,不得单独行动。比丘和沙弥没有私人财产,不从事生产劳动,完全靠社会供养。
  僧人对社会的贡献
  每天清晨,当寺庙响起低回的鼓声,僧侣们就起来晨祷诵经,然后将钵挎在左肩或挂在脖子上,三五成群走出寺庙,分头化缘,逐户领取斋饭。在家的善男信女们一早起床就为化缘的僧侣们准备好第一锅糯米饭和其他食物。等到僧侣来到时,施主们先双手合十,然后把食物放入僧侣的钵内,接受施舍的僧侣则神情严肃,默不作声,丝毫不表谢意。他们认为这是给凡人一个行善积德的机会,并非受赐,而是施福。僧侣化缘回来后,把所得的饭食供全寺大小僧侣共同分享。然后整理佛殿经堂,打扫僧舍寺院,再诵经拜佛,研习经典。十一时左右吃午饭,午饭后直到第二天早晨之间,不能吃固体食物,但可喝水、喝牛奶等饮料。
  佛经中有许多关于文学、哲学、医学、农业、气象、教育等方面的专章,熟读佛经的僧侣都是有这些专门学问的人,他们往往是民众的教师、医生、律师、天文学家、星象学家等。他们的这些特长给社会和民众带来不少方便和利益。在农村中的一些懂得医学的和尚,常以草药和偏方为百姓行医治病,佛寺里德高望重的法师还是调解民间纠纷最具有权威的人。
  僧侣还俗后,被称为“阿占”,意思是为人师表的智者,在社会上受到重视和尊敬。老挝的佛教僧王是民众和宗教界至高无上的精神领袖,享有比国家元首还要尊荣的地位。1950年,老挝成立了以僧王为首的佛教协会,这个协会由各省佛教联席大会推选,政府议会审议,并由国王颁布诏谕委任,协会成员须出家十年以上并持有高等佛学的文凭,得到礼仪部的承认。佛教机构有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组织。1960年老挝佛教联合会成立,会址设在万象塔銮寺,由马哈坎丹‧堤帕布里法师任主席。
  在家教徒
  在老挝除了穿黄色袈裟的僧侣外,还有一些短时间出家到佛寺受戒的善男信女,男的穿白色袈裟,女的穿白色上衣和白色筒裙,被称为“白色僧侣”。他们住在寺庙附近的房子中,不像穿黄色袈裟的僧侣一样必须托钵化缘,也不能和众僧一起用膳,而是自己料理膳食,负担生活费用,或者由亲友资助。这些人的出家期间一般从守夏节(老历八月十五日)开始到逾夏节(老历十一月十五日)结束,为期三个月。出家期间要严格遵守五戒的约束。他们大都是上了年纪的虔诚教徒。
  信奉佛教但不出家的居士要遵守“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每月初七、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八天佛日里,他们到佛寺诵经拜佛,接受“八戒”,“八戒”比“五戒”多了不打扮、不视听歌舞、不睡坐高广华丽之床、过午不食这几项斋戒规定,不像“五戒”那样终身受持,而是临时奉行,多则几天、几周,至少一昼夜,受戒期间过一种近似僧人的宗教生活。
  老挝的寺庙
  老挝有大小寺庙二千多座,在老龙族居住的地区,几乎每一个村寨都建有佛寺,在首都万象就有近百座。每个佛寺至少有三至五名僧侣,多则十几到几十名,在主要城市如万象、琅勃拉邦、沙湾拿吉、占巴塞等地的大佛寺中,可容纳百名以上的僧侣。
  老挝人非常重视佛寺的建设,他们常常选择向阳、通风、地势好、环境优美的地方作为建寺地址,奠基时,至少有二十名高僧主持仪式。佛寺由以下几部份组成︰有供奉佛像和举行隆重仪式的佛殿,这是整个佛寺里最神圣的地方;有用八块石头组成的镇邪碑,用来镇守各种魔鬼;有僧人日常起居的僧舍,用膳的斋房;有鼓楼、藏经楼、佛塔和菩提树等。老挝的寺庙建筑古朴典雅,大都带有拱形大门,上面刻着许多具有老挝民族特色的花纹图案。寺庙内气氛幽静肃穆,常年香烟缭绕,参拜朝觐的人们络绎不绝。
  寺庙不仅是僧侣们举行佛事活动的场所、善男信女朝拜的圣地,而且又是进行文化教育的中心。过去在老挝为数不多的官办和民办的学校,只是有钱人的子弟才能进去,而寺庙为穷苦的平民百姓子弟免费开办识字班,经书就是课本,僧侣就是教师。许多佛寺又是老挝的名胜古迹,汇集了建筑工艺的各种风格,荟萃了许多历史文物、稀世珍宝、经书典籍,因此寺庙又有“博物馆”、“图书馆”之称。此外,寺庙还是百姓举行社交、慈善活动、民间节日庆典仪式的重要场所。在农村,人们一天的生活从早晨起来点火煮饭、布施斋僧,一直到下地干活,收工回家,休息入睡,大致都以附近寺庙传出的阵阵鼓声作为信号。在普通的佛寺旁边常常都建有一、二间能遮风避雨的棚子,供无依无靠的人或过路的旅客借宿,并为他们提供饭食。寺庙与老挝人民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民众与佛教相联系的桥梁,在老挝城乡有著相当重要的地位。
  寺庙与教育
  老挝大的佛寺都开设讲授佛学的巴利语学校,僧侣学成后考试合格,授予“马哈”学位。从1953年起,万象佛学高等学校向僧侣颁发了“马哈”文凭。过去老挝的佛寺只开办初级佛学学校,最低学位的“马哈”相当于小学三年级,最高学位只授予七级“马哈”,相当于初中三年级。八级“马哈”以上要到柬埔寨首都金边或泰国首都曼谷去求学,如果想考取佛学的更高学位,则要到斯里兰卡或印度的佛学高等学校深造。在老挝语中,有不少巴利语和梵语,它不仅是宫廷用语,而且又是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艺术等专有名词的来源和基础,它和泰语、柬埔寨语、僧伽罗语和缅甸语等许多词汇有著相同的词根,因此,人们衡量一个人的老挝语水平总是以他掌握的巴利语的程度为标准。获得“马哈”学位的许多学者,在普及和提高民众的文化方面作出了显著的成绩,在继承和传播老挝民族文化传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第一个编写《老挝史》《老挝语词典》《老挝语语法》,收集整理老挝许多优秀古典文学作品的马哈西拉‧维拉冯,在六十年代帮助中国培养第一批老挝语人材的老挝专家马哈坎潘‧维拉吉、马哈坎丹‧堤帕布里法师,都是老挝最负盛名的学者,享有很高的威望。
  [参考资料] 净海《南传佛教史》;《东南亚佛教研究》(《现代佛教学术丛刊》{83});菅沼晃(等)编《佛教文化事典》〈佛教の历史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