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寿量


  指寿命之长短。随时代与自然的不同,人的寿命有长短差别。据《俱舍论》卷十一所载,三界六道之寿量分别如下︰于人界,北俱卢洲人定寿千岁,西牛货洲人约五百岁,东胜身洲人约二百五十岁,南赡部洲人之寿量不一定,减劫最后的寿命是十岁,劫初时期人寿无量。以上系以世间一年为一岁。
  在天上界,以人间五十年为六欲天中之最下天(即四王天)的一日一夜,以此而计算之五百年为初天之寿量。其上五天则倍增,即以人间百岁为第二天之一昼夜,其千年为第二天之寿量;第三天以人间二百岁为一昼夜,寿量二千岁;第四天以人间四百岁为一昼夜,寿量四千岁;第五天以人间八百岁为一昼夜,寿量八千岁;第六天以人间千六百岁为一昼夜,寿量一万六千岁。
  色界中,依其身量为准,寿有长短。梵众天之身长为半逾缮那,梵辅天为一逾缮那,乃至色究竟天为一万六千逾缮那;准此,寿量从半劫至一万六千劫。无色界天众之寿,从下向上依次为二万劫、四万劫、六万劫、八万劫。关于劫的计量,少光天以上用大劫(八十劫),初禅三天用半大劫(四十劫)。
  恶趣中之等活等六地狱,依次以四天王等之六欲天寿为一昼夜,寿量同彼天众。即等活地狱以四天王之寿量五百岁为一昼夜,其寿五百岁;乃至炎热地狱以他化自在天之寿量一万六千岁为一昼夜,其寿一万六千岁;而极热地狱是半中劫(十劫),无间地狱是一中劫。
  傍生之寿量多无定限,若以最长者而言,难陀等大龙王以一中劫为寿量,鬼以人间一月为一昼夜,寿量五百岁。
  此上诸处之寿量,除北俱卢洲人及其他特殊之有情外,皆有中夭;特殊之人即住于睹史多天之一生所系菩萨(定寿四千岁),及最后身菩萨等。
  另就佛之寿量而言,依法、报、应三身乃至法、报、应、化四身而有异。此中,法身乃无色无形之极理,无始无终,无法论寿量长短。报身通例系指酬报因位之万行的果上万德圆备佛身,有始无终,无寿量。应身指出现于迦耶城的释迦佛,乃应机而化现者,有始有终,寿量有八十年、百年等。化身系无而忽有之身,乃至随类应同之身,本是有始有终,然依其所现之身不同,寿量并不一定。如就应身而言,释尊八十岁时入灭,而世自在王如来之寿量则为四十二劫或满四十劫。
  ◎附一︰〈寿命〉(摘译自《佛教大辞汇》)
  寿命,又称寿、命根。指有情众生从生于此世至死亡之间所持续的生命。依三界六道之差别,寿命亦各有定量,此称之为寿量。《无量寿经》卷下云(大正12‧276a)︰“改形易道,所受寿命或长或短。”阿弥陀佛亦称无量寿佛,此则显示佛之生命无限。
  关于此寿命,《华严探玄记》卷十五〈寿命品〉释云(大正35‧390b)︰“往业所引报果名寿,任持色心不断名命。”《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之四云(大正46‧173b)︰“一期曰寿,连持曰命。”同书卷四之四又云(大正46‧275b)︰“寿名风息。初托胎时有一毫气,但根未具时,随母气息,根具气分,名为儿息。由有息故,连持此身。从能持说,故息名寿。”又,《俱舍论光记》卷五谓命为活之义,寿为期间之义,活系显示念念相续,期间表一期住之义。盖对于寿(āyus)与命(jīvita)之异同,有多种说法,《俱舍论》卷三取要为三说。即︰(1)寿与命无别义,出自《品类足论》卷十五、《发智论》卷十四;(2)以前世之业果为寿,现在之业果为命,即《婆沙论》卷一二六之第十四说(为妙音尊者所说);(3)以众同分一期久住为寿,刹那暂住为命,此为《婆沙》之第六说。
  ◎附二︰〈留舍寿行〉(摘译自《佛教大辞汇》)
  留舍寿行,即“留多寿行”、“舍多寿行”的合称。意指佛陀和俱解脱第四静虑的阿罗汉,或留,或舍自己所当有的年寿。所谓“多”,乃表明留舍之寿非仅一刹那。所谓“行”,系显示寿体系无常迁流之法。
  在“留多寿行”方面,阿罗汉必须具足六胜缘方能获得。此六胜缘即︰
  (1)人胜︰必须是声闻极果的阿罗汉。
  (2)解脱胜︰即使是慧解脱阿罗汉仍不可得,因其尚未离定障之所知障之故。必须已解脱烦恼、所知二障的俱解脱阿罗汉才具资格。
  (3)修习胜︰俱解脱圣者中,须是修习禅定特别殊胜,自在入出定的不时解脱阿罗汉才具资格。
  (4)福田胜︰已具足上述利根的圣者,仍需将自己命根所缘的衣钵等物(施物胜),布施给僧众或见修道等出定者(福田胜),即以“施物胜”之施力做为留多寿行之因。
  (5)所依胜︰实行上述布施后,以行力发愿决定现世招感寿命的异熟果,随即入第四静虑的边际定。色界四根本定止观皆均等,极为殊胜,以第四静虑特为殊胜,因此命名边际定。《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说,所留寿行是因施衣钵等之力或边际定力之故。假使虽行布施但不入边际定则不能招感异熟果,又若入无边定且不行布施,则以行力为因,定力为缘,由施力影响定力而决定果报。
  (6)出定后心念口言,发愿将自己所有能感“富”的异熟业,都转招“寿”异熟果。而所谓感富异熟业即指布施衣钵等行为而言。
  在“舍多寿行”方面,其必备条件也和留多寿行相同,只有发愿之语不同。其愿言为︰“自己所有能招感寿的异熟业,都愿转为招富异熟果。”
  上述二寿行的招感原因各各有二。其中“留多寿行”的二缘是︰(1)为利益有情,(2)为令教法久住。又“舍多寿行”的二缘是︰(1)阿罗汉自观住世未能多作利益安乐事,(2)因病等逼迫自身。又此二寿行在欲界人趣四洲中,除北洲外其余三洲都有,此因北洲并无圣者住世。又“留多寿行”别名“留多命行”。
  关于寿、命的异同,《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列举十四说,《俱舍论》主张采纳其中的义同名异说。但也有主张二者义异者,其中又以二寿行名为“留多命行”、“舍多寿行”为正说。以上是就阿罗汉而言。而佛陀自然也有此二寿行,如佛将一二0岁的定命缩减为八十岁而入灭,正是“舍多寿行”,而将预定入灭之期延长三月,即是“留多寿行”。佛示现此二寿行,意在表明可自在生死。
  [参考资料] 《长阿含经》卷二十〈忉利天品〉;《杂阿含经》卷三十二、卷四十八;《佛名经》卷七、卷八;新译《华严经》卷四十五〈寿量品〉;《大毗婆沙论》卷一一六、卷一三五;《杂心论》卷二;《顺正理论》卷三十一;《瑜伽师地论》卷四;《大智度论》卷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