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小烦恼地法(梵parītta-kleśa-bhūmika-dhar-māḥ)


  指与小分污染心相应而各别现起的烦恼。又名小随烦恼。有十种,即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1)忿,是对不适己意的有情、非情生起忿怒。(2)覆,是隐覆自己的罪过。(3)悭,是吝惜财物、教法,不欲施与。(4)嫉,是不喜他人荣达。(5)恼,是坚执所犯罪事,不听劝谏,自生热恼。(6)害,是危害有情。(7)恨,是于忿所缘之事,数数寻思,心郁结不舍。(8)谄,是心险曲,不如实显自。(9)诳,是无德现有德相,诳惑世人。(10)憍,是染着自己的身体财位,心存傲慢。
  小烦恼地法中的“小烦恼”,是指上述十种心所,其性虽通不善与有覆无记,但仅与第六识的染污心相应,并且各别现行,非遍起,故云小烦恼。“地”是指此心所所行处的心王,“法”是指心王所有的法,仍是指此十种心所。就此心所的特性,法宝《俱舍论疏》卷四设立四义︰(1)唯修所断,(2)唯起意识地,(3)唯与无明相应,(4)各别起现行。
  此外,大乘唯识家将以上十种称为小随烦恼或小随惑,其次序是︰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其中忿、恨、恼、害、嫉以瞋恚之一分为体;憍、悭以贪爱之一分为体。覆、诳、谄以贪、痴之一分为体。又各自分别起现行而不俱起,故名小随惑。
  [参考资料] 《杂阿毗昙心论》卷二;《入阿毗达磨论》卷上;《俱舍论》卷二十一;《显扬圣教论》卷一;《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大乘广五蕴论》;《俱舍论光记》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