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尼寺
比丘尼所住之寺。又作比丘尼寺、尼庵。依佛典所载,佛陀的姨母摩诃波阇波提受戒得度后,佛陀为避免僧尼杂处,妨碍比丘众的风仪,乃令其别居一处。并嘱比丘应负教化之责。此当为尼寺的滥觞。《四分律》卷四十九云(大正22‧928a)︰“佛言听为比丘尼别作住处。”又,依《婆薮槃豆法师传》所载,阿输阇国起比丘尼寺、萨婆多部寺、大乘寺等三寺。可知印度甚早即有比丘尼寺的设立。
西晋‧建兴(313~317)年中,净检尼与同志二十四人于洛阳城西建竹林寺。此为中国尼寺之始。日本方面,尼寺又称尼屋、尼家,以敏达天皇十二年(58 3)所造的樱井寺为始。圣武天皇天平十三年(741),又于诸国设国分尼寺。此外,内亲王、女王及公卿之女等所住持的尼寺,特称为比丘尼御所。
近世台湾佛教寺院,虽有专住比丘尼之尼寺,然亦颇多男女众共住之寺院。此等共住寺院,住持皆为男众。住持之下,有比丘及比丘尼弟子。至于住持是女性而收男性弟子者,则尚未之见。
[参考资料] 《增一阿含经》卷五十;《比丘尼传》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