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开遮
戒律用语。又作开制。“开”,开许、开听之意;“遮”,遮制、遮止之意。谓于戒律中,时或开许,时或遮止。如《四分律行事钞》卷中曾明示五篇制戒中之开遮,意谓遭怨贼、非人、恶兽断命之际,又恐坏我梵行时,开许五篇中的波逸提、提舍尼、突吉罗等三篇。但性戒一向不开,唯淫一戒,与境合、三时无染时,以不损境故,开许之,余则唯制。若论遮戒,命梵二难虽时而开之,然上根者重法轻生,故护而不犯。
又,酒肉五辛虽佛制所禁食,然若患病,则开许之。如《四分律》卷四十二等,开许病比丘啖诸种肉,饮诸种汁浆。《十诵律》卷二十六、《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二、《毗尼母经》卷三等,开许食离见、闻、疑三净肉。《五事报应经》亦听许病比丘于伽蓝外之居士家中食五辛。
此外,《瑜伽师地论》卷四十一谓,安住净戒律仪之菩萨,若见贪财之贼欲杀害众生,害诸大德、声闻、独觉、菩萨,造无间业,不忍见此恶贼死后受大苦,遂以怜悯之心断贼之命,以免其造无间业。由是因缘,于性戒无所违犯,且多生功德。
[参考资料] 《梵网经菩萨戒本疏》卷一、卷二;《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中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