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心佛眾生三法無差


  指心、佛、眾生三法無有差別。又作三無差別。心、佛、眾生三者,雖在因在果迷悟不同,然其理性所具本來平等,初無有異,故舊譯《華嚴經》卷十謂(大正9‧465c)︰「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
  (1)心無差別︰自「心」之觀點言之,一念之心體,凡聖不二,具足十界十如是等法,與諸佛、眾生之性無有差別,故經云︰遊心法界如虛空,則知諸佛之境界。此稱心無差別。
  (2)佛無差別︰自「佛」之觀點言之,十方諸佛了悟十界十如是等法而成正覺,即是悟本心之所具,亦是悟眾生之所迷,迷悟雖殊,其體不二。故《法華經》謂,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此稱佛無差別。
  (3)眾生無差別︰自「眾生」之觀點言之,九界眾生各具十界十如是等法,與佛之所悟、本心所具之法,其體不二,故《涅槃經》云︰一切眾生即是佛。此稱眾生無差別。
  此三法無差,諸宗多以之為教義的基礎,但華嚴、天台兩宗對此義之見解不同,尤其在天台宗,更產生山家、山外兩派的分裂。華嚴宗認為心是能造,佛與眾生為所造,悟如來藏心者為佛,成淨緣起,迷者為眾生,成染緣起,緣起雖有染淨,心體則無異,故說三法無差。天台宗山外派取華嚴家之義,亦主張心為能造,佛與眾生為所造,被視為天台宗之異說。蓋天台宗山家派認為心、佛及眾生為同一三千法,因此非獨心為能造能具,佛及眾生亦是能造能具,非唯佛與眾生為所造所具,心亦是所造所具,故言三法無差。
  此外,法相宗將此三法無差解釋為唯識無境之義。真言宗則說心、佛、眾生之三密平等,佛、法、僧三者及身、語、意三者亦皆平等,如是三法平等,一而無量,無量而一,終不雜亂。
  〔參考資料〕《華嚴經探玄記》卷六;新譯《華嚴經》卷十九;《華嚴經疏》卷二十一;《華嚴經疏演義鈔》卷十九;《金剛□顯性錄》卷一;《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