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性海果分
「緣起因分」的對稱。華嚴宗以別教一乘中有因分、果分,而以因分為緣起因分,果分為性海果分。此係依據《十地論》之因分可說、果分不可說而立,乃賢首法藏於《華嚴五教章》卷上所說。性海約體量,果分約極位,性海即果分之義,遮那果人所了,究盡事理諸法之本源,故為「性」;其所了之性,能證所證皆橫遍豎徹,深廣無涯,故為性海。又以果人所了之分齊為果分,其果人是妙覺,即佛所了之境界。然而,遮那果人所了之性海與普賢因人所了有別,是妙覺之極果,故名性海果分。
此性海果分,係佛之自內證,唯佛與佛之境界,因人完全不能得知;因此,為因人說此果海之言教亦不可得,唯云性海、云十佛自境界,其餘不得說之。
又就此性海果分係事理悉收或但局於理,據日本凝然於《五教章通路記》卷二所述,係於究竟自在果海之上,不僅局於理,而是事理性相等悉皆該羅。又日僧秀存在《五教章講義》卷一說,此性海不可與性起混之,而以可說、不可說之異,作為性海、性起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