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慧可(487~593)


  我國禪宗的第二祖,一名僧可。俗姓姬,虎牢人(今河南滎陽縣)。他少為儒生時,博覽群書,通達老莊易學。出家以後,精研三藏內典。年約四十歲時,遇天竺沙門菩提達摩在嵩洛(今河南嵩山──洛陽)遊化,即禮他為師。慧可從達摩學了六年,精究一乘的宗旨。達摩寂後,他即在黃河近邊一帶韜光晦跡;但因早年已名馳京畿,許多道俗前往問道,請為師範,他隨時為眾開示心要,因而道譽甚廣。
  天平初年(534)慧可到了東魏的鄴都(今河南安陽巿北),大弘禪法,有些學者不能理解他的學說,時常發生爭辯。當時門下擁有千人的著名學者道恒,竟指慧可所說法要為「魔語」,密遣上足弟子和慧可詰難。但他的弟子聽了慧可說法後欣然心服,反而不滿道恒。道恒因此更加懷恨慧可,甚至賄賂官吏,企圖加以暗害。其間似乎和慧可宣傳宋譯《楞伽》的理論有關。起初,達摩把四卷《楞伽經》授慧可說︰「我觀漢地,唯有此經。仁者依行,自得度世。」慧可就宣揚此經,但因宋譯《楞伽》文較難解,不如北魏‧菩提流支所譯的十卷《楞伽經》文字流暢,所以當時北魏的學士多鄙視它。由於劉宋和北魏兩譯《楞伽》學說之爭,牽涉到菩提流支,後世智炬的《寶林傳》等遂出現誣蔑菩提流支因禪學思想不同而毒害達摩的記載。
  慧可在鄴都既受到異派學者的迫害,其後即流離於鄴衛(今河南安陽、汲縣)之間,所以到了晚年,並沒有多少隨從的弟子。但三論宗的學者慧布(518~587)北遊鄴都時,曾慕慧可而前去叩問禪法,得到印證。北齊‧天保初年(550)著名禪學者向居士致書慧可請教,並以詩文問答,受到了慧可的許多啟示。
  在北周‧建德三年(574)武帝進行滅佛運動,慧可和同學曇林曾努力保護經典和佛像。後來他又南行隱居於舒州皖公山(今安徽潛山縣),在這山裡傳法與三祖僧璨。周武滅佛停止後,他又回到鄴都。隋‧開皇十三年(593)入寂。
  談到慧可的禪法,就令人想到他的「斷臂求法」的傳說。智炬《寶林傳》卷八載唐‧法琳所撰〈慧可碑〉文,記載慧可向達摩求法時,達摩對他說︰求法的人,不以身為身,不以命為命。於是慧可乃立雪數宵,斷臂表示他的決心。這樣才從達摩獲得了安心的法門。因此「雪中斷臂」就成為禪宗一個有名的故事而廣泛流傳。但唐‧道宣《續高僧傳》卷十六〈慧可傳〉只說慧可「遭賊斫臂,以法御心,不覺痛苦」,未提到求法事,因而這個故事的真實性值得研究。但後來有關禪學的史籍,如淨覺《楞伽師資記》、杜胐《傳法寶記》、道原《景德傳燈錄》卷三、契嵩《傳法正宗記》卷六等,多承襲法琳說而否定道宣之說,從而慧可這段「雪中斷臂求法」的故事,仍為一般禪家所傳誦。
  慧可的禪學思想傳自達摩,特別是達摩傳授給他的四卷《楞伽》重視念慧,而不在語言。它的根本主旨是以「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為宗。這個思想經過慧可的整理提倡,給學禪的人以較大的影響。
  慧可又曾用詩句來表達他的禪學見解,他答向居士的函問說︰「本迷摩尼是瓦礫,豁然自覺是真珠,無明智慧等無異,當知萬法即皆如!(中略)觀身與佛不差別,何須更覓彼無餘(涅槃)﹖」這是用簡明理路表達出來的禪意。達摩「理入」的根本意義在於深信一切眾生具有同一真性,如能捨妄歸真,就是凡聖等一的境界。慧可繼承這個思想,指出生佛無差別的義理,直顯達摩正傳的心法。
  從敦煌發現的禪宗文獻看來,其中有許多斷簡殘篇被認為是慧可所說的法語。鈴木大拙所編《少室逸書》的〈雜錄〉第二之八十一至九十則,即是此類。其中第八十三則關於「懺悔」的故事和《寶林傳》卷八所載唐‧房琯撰〈三祖僧璨碑文〉的說法是完全一致的。
  房琯的《僧璨碑文》,記僧璨請慧可為他懺悔。慧可說︰「將汝罪來,與汝懺悔。」僧璨覓罪不得。慧可就說︰我已經為你懺悔了!《少室逸書》〈雜錄〉第八十三則的記載和上面的問答形式大體相同,只加上一句僧璨最後答慧可時說「罪無形相可得,知將何物來」而已。
  後來宋《景德傳燈錄》卷三即據此寫成這樣的一則公案。這種罪性本空的思想,成為後世禪家最樂道的一種說法。由於僧璨有這個體會,慧可才傳法給他。
  慧可著名的弟子是僧璨和僧那,但兩人在《續高僧傳》都沒有獨立的傳記,只在同傳卷三十五〈法沖傳〉中說到禪宗的師承時,言可禪師後有璨禪師(即僧璨)、惠禪師、盛禪師、那老師、端禪師、長藏師、真法師、玉法師。以上八人,沒有留下文字記錄。留下著述的有善禪師(出《楞伽抄》四卷)、豐禪師(《疏》五卷)、明禪師(《疏》五卷)、胡明師(《疏》五卷)。此外遠承慧可系統的有大聰師(出《楞伽疏》五卷)、道蔭師(《抄》四卷)、沖法師(《疏》五卷)、岸法師(《疏》五卷)、宏法師(《疏》八卷)、大明師(《疏》十卷)等。
  僧那,略稱那禪師。撰〈慧可傳〉︰他本是個儒家學者,年二十一歲時在東海(今山東)講《禮記》和《周易》,有弟子數百人。後來到了相州(今河南安陽巿北),遇到慧可說法,即率領學生十人從他出家受道。(林子青)
  ◎附一︰胡適〈楞伽宗考〉(摘錄)
  慧可頗通中國典籍,所以他能欣賞達摩的簡單教義。達摩的四行,很可以解作一種中國道家式的自然主義的人生觀︰報怨行近於安命;隨緣行近於樂天;無所求行近於無為自然,稱法行近於無身無我。慧可是中國文人出家,傳中說他能「發言入理,不加鉛墨;時或纘之,乃成部類,具如別卷。」據此可見慧可似有文集流傳於後世,道宣還見著這部集子,後來失傳了。《續僧傳》說,有向居士,幽遁林野,於天保(550~559)之初致書通好,書云︰
  「影由形起,響逐聲來。弄影勞形,不知形之是影;揚聲止響,不識聲是響根。除煩惱而求涅槃者,喻去形而覓影;離眾生而求佛(者),喻默聲而求響。故迷悟一途,愚智非別。無名作名,則是非生矣;無理作理,則諍論起矣。幻化非真,誰是誰非﹖虛妄無實,何空何有﹖將知得無所得,失無所失。未及造談,聊伸此意,想為答之。」
  慧可答他道︰
  「說此真法皆如實,與真幽理竟不殊。
  本迷摩尼謂瓦礫,豁然自覺是真珠。
  無彼慧等無異,當知萬法即皆如。
  愍此二見之徒輩,申詞措筆作斯書。
  觀身與佛不差別,何須更覓彼無餘﹖」
  我們看這兩位通文墨的佛教徒的酬答,可見達摩的簡單教義在第一代已得他們的了解與接受。我疑心這種了解和魏、晉以來的老、莊思想不無關係。向居士的「迷悟一途,愚智非別」;慧可的「無明智慧等無異」、「觀身與佛不差別」,固然即是達摩的「無自無他,凡聖等一」,可是中國文士所以能容易接受這樣一種顯然不合常識的教義,也許是因為他們久已聽慣了中國道家「齊是非」、「齊萬物」的思想,不覺得他的可怪了。
  在實行的方面,達摩一派是「奉頭陀行」的。《續僧傳》說︰「可常行,兼奉頭陀。」頭陀(dhuta)是佛教中的苦行方面,原義為「抖擻」,即是「抖擻煩惱,離諸滯著」。凡修頭陀行的,在衣食住三方面都極力求刻苦自己,須穿極少又極簡單的衣服;須乞食,又不得多食;住宿須「阿蘭若」,即是須住在遠離人家的荒僻處,往往住在樹下或墳墓之中,又須常趺坐而不橫臥。達摩的教義本來教人「苦樂隨緣」,教人忍受苦痛,都無怨懟。頭陀苦行自是訓練自己忍受苦痛的方法。
  《續僧傳》說慧可在鄴宣傳「情事無寄」的教義,深遭鄴下禪師道恆的嫉妒,「恆遂深恨,謗惱於可,貨賕官府,非理屠害。(可)初無一恨,幾其至死,恆眾慶快。」末句不很明白,大概應解作︰慧可受屠害,初不怨恨,只希望自己的一死可以使道恆一黨慶快。但慧可並不曾被害死。傳中下文說︰「可專附玄理,如前所陳,遭賊斫臂,以法御心,不覺痛苦。火燒斫處(這是消毒的方法),血斷帛裹,乞食如故,曾不告人。」
  這個故事,因道宣原文不很明白,就被後人誤解作慧可被人害死了。如《傳燈錄》卷三〈慧可傳〉說他︰
  「於筦城縣匡救寺三門下,談無上道,聽者林會。時有辯和法師者,於寺中講涅槃經,學徒聞師闡法,稍稍引去。辯和不勝其憤,興謗於邑宰翟仲侃,仲侃惑其邪說,加師以非法,師怡然委順。識真者謂之償債。時年一百七歲,即隋文帝開皇十三年癸丑歲(593)三月十六日也。」
  《傳燈錄》全鈔襲《寶林傳》(卷八)偽書,《寶林傳》改竄《續僧傳》的道恆為辯和,改鄴下為筦城縣,又加上「匡救寺三門下」、「邑宰翟仲侃」、「百七歲」、「開皇十三年三月十六日」等等詳細節目,看上去「像煞有介事」,其實全是閉眼捏造。七世紀中葉的道宣明說慧可不曾被害死,明說「可乃從容順俗,時惠清猷,乍託吟謠」,然而幾百年後的《寶林傳》卻硬說他被害死了!七世紀中葉的道宣不能詳舉慧可的年歲,而幾百年後的《寶林傳》卻 能詳說他死的年月日和死時的歲數,這真是崔述說的「世愈後而事愈詳」了!
  《傳燈錄》又根據《寶林傳》,說達摩在嵩山少林寺終日面壁而坐,神光(《寶林傳》捏造慧可初名神光)朝夕參承,莫聞誨勵。
  「其年十二月九日夜,天大雨雪,光堅立不動,遲明積雪過膝,(中略)光潛取利刀自斷左臂,置於師前。師知是法器,乃曰︰『諸佛最初求道,為法忘形。汝今斷臂吾前,求亦可在。』師遂因與易名曰慧可。」
  這也是《寶林傳》的閉眼瞎說。道宣明明說是「遭賊斫臂」,而《寶林傳》妄改為自斷其臂。自從《傳燈錄》採此偽書妄說,九百年來,斷臂求法之說就成為公認的史實了。我們引此兩段,略示傳說演變的痕跡,使人知道道宣《續僧傳》的達摩、慧可兩傳是最乾淨而最可靠的最早史料。
  《寶林傳》與《傳燈錄》記慧可死在開皇十三年(593),這是完全無據之說。慧可初見達摩時,年已四十;跟他五、六年,達摩才死。我們假定達摩死在魏‧永安三年(530)左右,其時慧可年約四十五、六。《續僧傳》說︰「林法師(中略)及周滅法,與可同學,共護經像。」北周毀佛法在武平五年(574),但慧可在齊都鄴下,鄴都之破在北齊‧承光元年正月(577),齊境內毀佛法即在此年,(齊境內毀法事,詳見《續僧傳》卷八的〈慧遠傳〉,但傳中誤記此事在承光二年春,承光無二年,當是元年之誤。)其時慧可已九十二歲了。如果「與可同學」一句不作「與慧可的同學共護經像」解,那麼,慧可大概就死在鄴都滅法之後不久(約577),年約九十二歲。
  慧可的死年在滅法時期,大概不誤。《續僧傳》卷七的〈慧布(攝山三論宗的大師)傳〉中記慧布︰
  「末遊北鄴,更涉未聞。於可禪師所,暫通名見,便以言悟其意。可曰︰『法師所述,可謂破我除見,莫過此也。』(布)乃縱心講席,備見宗領,周覽文義,並具胸襟。又寫章疏六馱,負還江表,並遣朗公(開皇寺的法朗,也是三論宗的大師,死在581年),令其講說。因有遺漏,重往齊國,廣寫所闕,齎還付朗。」
  慧布死在陳‧禎明元年(587),年七十。傳中說他「末遊北鄴」,又說他「重往齊國」,可見他和慧可相見,當在北齊建國(550)之後,滅亡(577)之前。看「末遊」之句,可見他兩次北遊已在晚年,當在鄴都破滅之前不久。所以《續僧傳》記慧可活到鄴都滅法之時,大概是可信的。
  ◎附二︰印順《中國禪宗史》第一章第三節 (摘錄)
  慧可是以《楞伽》為心要的,「藉教悟宗」的。在門下的弘傳中,現出了不同的傾向︰「口說玄理,不出文記」的禪師,著作疏釋的經師。這二流的分化,是極明顯的事實。《續僧傳》說慧可「專附玄理」,什麼是玄理﹖從魏晉以來,易、老、莊學盛行,稱為玄學;而玄理、玄風等名詞,也成為一般用語。佛教中也有玄章、玄義、玄論、玄談等著作。這裏的玄理,當然不是老莊之學,而是「鉤玄發微」,直示大義的,簡明深奧的玄理,不是經師那樣的依文作注,或廣辨事相。佛法中,如空有、真妄、性相(中國人每稱之為「事理」)、迷悟;生死與涅槃、煩惱與菩提、眾生與如來;法性、心性等深義,著重這些的,就是玄理。《續僧傳》稱慧可「專附玄理」,並舉偈為例,如說(大正50‧552b)︰
  「說此真法皆如實,與真幽理竟不殊。本迷摩尼謂瓦礫,豁然自覺是真珠。無明智慧等無異,當知萬法即皆如。愍此二見之徒輩,申詞措筆作斯書。觀身與佛不差別,何須更覓彼無餘」。
  慧可承達摩的《楞伽》法門,「專附玄理」,而展開楞伽禪的化導。道宣從法沖所得來的消息,雖是「藉教悟宗」的,卻已表現了禪宗的特色,如〈法沖傳〉說(大正50‧666b)︰
  「其經本,是宋‧求那跋陀羅三藏翻,慧觀法師筆受。故其文理克諧,行質相貫,專唯念慧,不在話言。於後達摩禪師傳之南北,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為宗。後行中原,慧可禪師創得綱紐。魏境文學,多不齒之。領宗得意者,時能啟悟。」
  慧可的宗風如此,那專重講說,廣作文疏的楞伽師,無論是否為慧可門下,精神上早已漂流於達摩禪的門外了。傳「每可說法竟曰︰此(楞伽)經四世之後,變成名相,一何可悲」,該就是廣造文疏的一流了!
  〔參考資料〕 《續高僧傳》卷十六;《景德傳燈錄》卷三;《釋門正統》卷三;《佛祖統紀》卷二十九;《曹溪寶林傳》卷八;《祖堂集》卷二;伊藤英三《禪思想史體系》;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