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戒刀(梵śastraka,巴satthaka,藏gri-gu)


  比丘所持的十八物之一。即用於裁衣、剃髮、剪爪等的刀子。由於係戒律所聽許,故稱戒刀。據《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雜事》卷三所載,佛在室羅伐城時,有比丘欲裁三衣,便以手撕裂,損壞衣財。佛乃聽許用刀子。但因六眾以雜寶裝飾,佛制用鈍鐵作刀,且分大、中、小三種規格。大的長六指,小的長四指,中的介於二者之間。形狀則有彎曲如鳥羽、及似雞翎而不尖直二種。
  又,《十誦律》卷三十九中,有佛聽許用剃刀及截爪刀的記載。同書卷五十六又云(大正23‧417a)︰「佛聽眾僧畜剃刀,一人亦畜,為剃鬚髮故,是名剃刀法。剃刀鞝法者,佛聽諸比丘畜剃刀鞝,為掌護莫令失,更求覓妨行道故。」此外,《國清百錄》卷二〈王入朝遣使參書〉中,有以五色幡、熏陸香等及剃刀十口為嚫施的記載。《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七載,朝廷以衲袈裟一領、剃刀一口賜與玄奘三藏。
  〔參考資料〕 《大乘入楞伽經》卷六〈偈頌品〉;《四分律》卷五十一〈雜犍度〉;《梵網經》卷下;《大宋僧史略》卷上;《祖庭事苑》卷八;《釋氏要覽》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