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佛教百科全书】
所知障(梵jñeyāvaraṇa,藏śes-byaḥi sgribs-pa)
指对一切所知及菩提的障碍。又名智障或智碍。二障之一。“烦恼障”之对称。即谓覆蔽所知境界,障智不令生之无知性。《大毗婆沙论》卷一四一以不染 污无知为所知障。关于不染污无知,《俱舍论光记》卷一云(大正41‧5a)︰
“不染无知,以未成佛来所有一切有漏无染劣慧为体,故正理二十八云︰是故即于味势熟等,不勤求解慧,与异相法俱为因,引生彼同类慧,此慧于解又不勤求,复为因引生不勤求解慧,如是展转无始时来,因果相仍,习以成性,故即于彼味等境中,数习于解无堪能智,此所引劣智名不染无知。”
此谓不染污无知即所知障,以劣慧为体。
或说所知障以萨迦耶见为上首,其所有见疑无明诸心心所法能障覆所知境界,障碍菩提,故名。如《佛地经论》卷七云(大正26‧323b)︰“所知障者,谓执遍计所执诸法萨迦耶见以为上首,所有无明、法爱、恚等诸心心所法,及所发业并所得果皆摄在中,皆以法执及无明为根本故。”《成唯识论》卷九云(大正31‧48c)︰“所知障者,谓执遍计所执诸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覆所知境,无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中略)此障但与不善、无记二心相应,论说无明唯通不善无记性故;痴、无痴等不相应故;烦恼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为所依。”
又,《菩萨地持经》卷九〈住品〉谓所知障有皮、肤、骨三品之别,于十三住中,第三欢喜住,能断见所断皮障;第十无行无开发无相住,能断障碍修所断中之无功用行肤障;第十三如来住,能断修所断中之微细种骨障。
◎附︰演培《成唯识论讲记》卷九(摘录)
《成唯识论》︰“所知障者,谓执遍计所执实法萨迦耶见而为上首。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覆所知境无颠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中略)”
《讲记》︰什么叫做所知障?所谓“所知障者”,就是“执”著「遍计所执”着的“实”有诸“法”,以法我、我所的“萨迦耶见而为上首”。如指出这所知障的体性,主要的有“见、疑、无明、爱、恚、慢等”诸惑。实际说来,这些都与烦恼障相同的,因为烦恼相应,必然是有所知障的。不过烦恼障的相貌粗,所以有多种不同的品类,至于所知障的相貌细,所以不分别它的品类。有了这些烦恼的存在,就能盖“覆”我们“所”要了“知”的一切有为无为的理“境”,使我们不能正确理解一一境为何物,同时又覆盖“无颠倒”的真如法“性”之理,使我们不能亲见诸法的真实性。由于覆此理境,障碍智慧不生,并“能障”碍“菩提”不得现前,所以“名所知障”。
[参考资料] 《解深密经》卷四;《入楞伽经》卷八〈化品〉;《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二〈三身品〉;《究竟一乘宝性论》卷二、卷三;陈译《摄大乘论释》卷四、卷九;《六门教授习定论》;《大乘义章》卷五(本);佐佐木现顺编《烦恼の研究》。